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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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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操控公檢法司等各級政府機構人員,踐踏法律與人權,執法犯法,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實施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610」人員、寧波市委政法委人員動用大量人力、財力下達命令,對寧波市法輪功學員長期上門騷擾、非法抄家、綁架、非法洗腦、非法拘留、非法判刑、非法限製出境;並且長期對法輪功誹謗、誣蔑。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寧波市法輪功學員至少40人次被非法判刑、勞教迫害;至少70人次遭綁架、非法拘禁;至少60人次遭洗腦班迫害。其中,至少三人被迫害致死;至少兩人被迫害離世;至少12人以上被迫害致精神病。

目錄
一、 被迫害致死實例
二、 被精神病院迫害實例
三、 被洗腦班迫害實例
四、 被非法勞教、判刑實例
五、 被綁架、非法拘禁迫害實例

法輪功學員堅守良知和道德,一直在講真相勸善,以喚醒世人的良知,重拾社會道德體系。法輪功福澤眾生,這本是人類的希望。而中共一直用謊言欺騙所有的人,混淆是非,致使被中共欺騙的人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甚至參與迫害。

一、被迫害致死實例

◎陳建華,女,寧波市電信局職工,被迫害致死時年齡40多歲。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陳建華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一直被施以慘無人道的酷刑。八月二十日,警方通知家屬領回陳建華的遺體。為封口,警方提出由她丈夫領取三十萬元人民幣作為封口費。

◎李孔祥,男,73歲,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李孔祥被三門縣610、寧海縣「610」合夥非法拘禁,遭受毒打、電擊、剝奪睡眠、被迫吃摻了毒性藥物的食物等極其惡毒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李孔祥離世。為掩蓋事實真相,寧海610以七萬元封口費,逼迫家屬低調辦喪事,迅速火化遺體。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開始,李孔祥先後四次被中共非法勞教、關洗腦班,每次都慘遭毒打。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午,寧海縣躍龍街道縣前社區潘姓工作人員,帶著十來個三門縣610人員,不出示證件,無任何手續對李孔祥的家進行翻箱倒櫃的抄家。並將李孔祥綁架至三門縣,將他用手銬、腳鐐銬住,同時用繩子將他綁在鐵椅上,使他無法動彈。一邊要求李孔祥寫「保證書」,一邊毒打他。四天三夜,惡警輪流值班,不讓李孔祥睡覺,並在他吃的飯裏摻上了有毒的藥物。

十一月十日,李孔祥已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三門縣「610」辦公室急急將他送回。此時的他,脖子呈現出與正常情況下不一樣的青黑色,頭一直耷拉著無力抬起,無法進食、無法小便,第二天離世。在整理李孔祥衣物的時候,家屬發現他的曾被打過的下體讓人不忍一看。

◎宋剛,男,黑龍江省伊春市政府法制辦副科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奉化監獄一個月。在邪惡的迫害下,身體出現病重狀態,被放回家之後,奉化通知伊春市政府公安局將他接回伊春上班,進行看管。宋剛身體出現極度惡化,在病危的情況下被送回浙江。到家的當天,即二零零零年一月末,宋剛就離開人世。

二、被精神病院迫害實例

◎周國波,男,49歲,原寧波市關帝廟商場部經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九九九年八月,周國波被非法關進寧波市康寧醫院(即精神病院)。在裏面被強制打針、吃藥迫害了一個月左右。放回家沒幾天,碰到十月一日,就又被抓到精神病院,又關了好幾個月。出來後,周國波被摧殘的目光呆癡,身體極度虛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周國波再次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於寧波市看守所。

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余志堅,男,50歲左右。一九九九年七月去杭州省政府上訪,被投入精神病院。在裏面被注射了肌肉萎縮針,被迫害了二個月的時間。

◎周鶯,女,50歲左右, 寧波市北侖港港務局職工。二零零零年一月,周鶯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寧波後,被送精神病院,在裏面被迫害了三個多月。放出來時,周鶯的精神及走路模樣痴呆木訥,已被折磨得不像人樣了。

◎池海敏,男,47歲,《寧波晚報》記者、編輯。二零零一年,池海敏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關押於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八個月後,池海敏被劫持到寧波市康寧醫院(精神病院)。被強迫吃藥、打針,對他身體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池海敏連話都不會講了,可能中樞神經系統被破壞,處於生死邊緣。

◎薛曉晴,女,60歲左右,寧波市第五中學教師。二零零零年三月左右,薛曉晴依法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後,被關進精神病院約三個月,之後又被關進精神病院一次。在裏面薛曉晴被強迫吃藥,身體出現浮腫,記憶力下降,精神呈呆癡狀態。後又被劫持到浙江莫干山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陳剛,男,50歲,原在寧波市武裝部工作。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早上,陳剛在公園煉功被抓,直接被送入了精神病院。有一次,精神病院的院長將陳剛叫到其辦公室,騙他說給他打營養針。打針後,陳剛馬上大小便失禁,四肢動不了。直到三十多天後,才慢慢恢復。在被關精神病院期間,陳剛被強迫吃各種不明藥物,插胃管,欺騙,威嚇,使他的精神和肉體受到了極度的摧殘。二零零二年六月左右,陳剛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進勞教所時,人已經被摧殘的奄奄一息。剛剛站立幾分鐘,就要暈倒。勞教所只得讓他「保外就醫」。

◎沈筱慧,戶籍浙江寧波,51歲。二零零一年,因堅守信仰,並履行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沈筱慧進京上訪,卻被寧波市海曙區白雲派出所警察從北京強制帶回寧波,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沈筱慧從拘留所出來後,寧波市海曙區白雲派出所警察協同白雲街道牡丹社區的鄭姓書記在未通知沈筱慧家人的情況下,強行把沈筱慧劫持到寧波康寧醫院(精神病醫院),強行實施所謂的「治療」。沈筱慧拒絕穿病號服、不配合治療,康寧醫院的幾個護士一擁而上,把沈筱慧強壓在床上,用電棒電擊沈筱慧的頭部。沈筱慧描述說那是一種難以想像的刻骨銘心的痛苦。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後來在沈筱慧家人強烈反對下,醫生才沒有給沈筱慧用口服藥物,但還是定期進行強制性藥物注射。讓一個正常人遭受著精神病藥物的摧殘,使沈筱慧的身體、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記憶力明顯減退,以致現在對一些迫害具體情況的回憶都受到一定的影響。當時醫生明確對沈筱慧說「這是上面的意思……」沈筱慧在康寧醫院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左右才放回家,身心受到極度摧殘。

◎還有戎雅萍、夏愛芬、周潤秋、蔡希平、陳月霞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威脅要送精神病院。這些人的家屬已經知道了寧波市公安局政保科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所幹的罪惡勾當,所以,他們都拒絕簽字。結果,這些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勞教了。

三、被洗腦班迫害實例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姚紅文、翁永初、芩婕芬、戴翠英被綁架到寧波市洗腦班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寧波市「610」非法開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在寧波市江東警察學校關押了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法輪功學員閻雅榮、朱培婷、王福娣等。這些法輪功學員每天被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被強迫要求「轉化」。

◎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寧波市「610」在江東警察學校再次非法舉辦洗腦班,共關押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應國芳、朱培婷、閻雅榮、朱桂花、陳寶寶等。在裏面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他們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被強迫要求「轉化」。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寧波余姚市法輪功學員鄭愛銀被公安、東南街道等人員綁架到寧波市西山閣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九月,寧波市「610」在寧波市皎口水庫西山閣賓館非法舉辦洗腦班,應國芳、朱培婷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迫害一個月左右。

◎二零零四年七月,寧波市「610」在寧波市皎口水庫西山閣賓館非法舉辦洗腦班,鹿俊玲(寧波市)、羅玉英(余姚市)、吳招娣(慈溪市)等人被綁架到西山閣洗腦班,被非法拘禁四十天左右。吳招娣被所謂的「幫教」陳會凱折斷手指,被長期打罵,經常到半夜二點還不讓睡覺。

◎二零零五年八月,浙江省「610」在寧波市鄞州區西山閣賓館開辦為期四十五天的強制洗腦班,在當地綁架法輪功學員參加洗腦班,並放言不「轉化」就勞教。夜裏,溫嶺市澤國鎮政法委頭目顧世清帶領派出所十幾名邪惡之徒,將溫嶺市法輪功學員葉新亨的(男,51歲左右)屋前屋後包圍起來,把他劫持到寧波四明山洗腦班迫害了四十五天。

◎二零一零年八月,寧波市「610」舉辦第八期洗腦班,寧波法輪功學員洪吉靜、寧波北侖柴橋法輪功學員孫晶、寧波像山縣法輪功學員張福明(男)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法輪功學員王彩珠被綁架到寧波市西山閣賓館洗腦迫害了二十九天。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九日,寧波市「610」在寧波市寧海縣雄風山莊非法舉辦洗腦班。寧波市的法輪功學員蔣春婭、薛文君、張美琴、張愛萍以及余姚市的羅玉英、萬斌、戴美麗、黃鶴善、袁美珍、余姚、第三職業學校的姜老師十名法輪功學員,遭洗腦迫害近一個月。賓館房間外的走廊上放著誣蔑法輪功的展板,每天上下午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每天答覆他們提出的問題,還有面對面洗腦,要寫決裂書、悔過書等。

◎二零一五年九月,朱素芬、陳秀娥、葛金鳳、蔡建芬、王掌茜、陳菊芬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於寧波在皎口水庫西山閣賓館洗腦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沈筱慧、凌雲、任美英、孫何香、李秀蘭、黃連珍等十位法輪功學員因為控告江澤民,被「610」綁架到寧波市西山閣賓館洗腦迫害,強行「轉化」。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杭州市要舉辦G20峰會,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應國芳、蔣春婭、朱培婷、洪吉靜、鄭和珍、詹鳳莉、鈕紫霞、葛洪亮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寧海縣雄風山莊洗腦班,被關押十三天。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十九大期間),法輪功學員應國芳、蔣春婭、葛洪亮、鄭楓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寧海縣的雄風山莊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十三天。洗腦班主要負責人是寧波市「610」人員王紹武。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浙江省寧波市「610」夥同街道社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朱培婷、像山縣法輪功學員陳樂英、余姚市法輪功學員黃桂娣到寧波西山閣賓館(位於鄞州蛟口水庫旁)洗腦班迫害了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八年七月,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朱培婷再次遭綁架、還有法輪功學員應松女都被綁架到麗水市縉雲縣小均洗腦班迫害,朱培婷在洗腦班裏遭罰站迫害,疑遭菜湯裏被下毒藥。

四、被非法勞教、判刑實例

◎二零零一年,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戎雅萍、余志英、陳月霞、葉國娟、夏愛芬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勞教所一年半;薛曉晴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勞教所二年;戴翠英、周潤秋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勞教所一年。池海敏、蔡希平、陳剛被非法關押在浙江十里坪勞教所。

◎余志英,女,55歲,原為寧波鎮海發電廠會計。二零零一年,余志英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並被原單位開除;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又因在寧波市北侖小港地區對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長期蹲點在她家附近監視她的人跟蹤並遭綁架,被非法關押至鎮海區看守所數月。之後,余志英在北侖區法院為自己作無罪辯護,法官受「610」組織的強大施壓而不予採納,余志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余志英的丈夫因不堪壓力,與余志英離婚,當時余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余志英在老家余姚給鄉親們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再次遭余姚國保警察綁架,其位於余姚市泗門鎮的家也被警察抄竊。余志英的女兒回家時,發現家中門都沒關,家中被抄得一片狼藉。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刻錄機等機器被抄走,錢財也被洗劫一空。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余志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十監區遭受迫害。

◎陳月霞,女,50多歲。二零零一年,陳月霞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勞教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寧波市鎮海區公安分局國保林堅民、王志山等七人,綁架陳月霞到派出所,要陳月霞保證以後不再訴江,剝奪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被陳月霞拒絕。林堅民、王志山寫申請非法拘留陳月霞,從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十二月四日,陳月霞在寧波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天。

◎李育君,李孔祥的妹妹,60多歲。李育君先後兩次被非法關押至浙江莫干山勞教所和浙江省女子監獄。二零零二年年初,李育君被關押在莫干山勞教所期間,李育君被要求長時間站立,從早上五、六點開始一直站到半夜十二點。吃中午飯只給正常人飯量的四分之一的食物。李育君實在吃不消,坐到地上之後,惡警則將水直接潑到地上,那時正是一年最冷的時候,零下幾度,四週門窗全開,卻讓她只穿單衫。站累了,只要想在地上坐一下,就直接潑水,讓李育君坐在被潑了水結了冰的地方。二零零二年八月,李育君被轉到龍遊男子勞教所,繼續被迫害達一百零二天。

二零零四年十月,李育君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再次遭到了非人迫害。一天十多個小時被綁住,更不得走動,長期不讓洗澡,不讓換內褲。並將馬桶放到了李育君住的小房間,十天半個月不讓倒,特別是到夏天的時候,惡臭熏天。被非法關押期間,李育君在偶然的機會發現她的飯裏被下了藥,李育君拒絕再吃這樣的飯。李育君整整被迫害了四年。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號,李育君被寧海「610」綁架,關入洗腦班進行迫害十一天。沒想到的是,她剛回家,她的哥哥又被帶走,不到四天的時間,一個生龍活虎的人被折磨致死。94歲的老母親因為兒子這樣被迫害離世,悲憤交加,現在腦子變得時而清醒,時而糊塗。

◎朱培婷,女,60多歲。二零零零年下半年的某一天,當地「610」人員、派出所、街道及居委會共五、六個人,以普查房屋為由,進入朱培婷的家中,未出示任何證件,對她家進行非法抄家,後將人強行帶到西門派出所進行所謂「逼供」。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晚上,突然湧入六、七個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抄家,朱培婷隨後被非法關進西門派出所十多個小時。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月,朱培婷兩次被關押在江東警察學校洗腦。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劫持到西山閣賓館強制洗腦。以上三次洗腦時間各一個月左右。在此期間,朱培婷失去行動自由,由二人包夾,形影不離,不能說話,不能與人交流,吃飯睡覺統一行動。每天看誣蔑法輪功的造謠錄像,進行精神摧殘。

朱培婷多次被洗腦,但不放棄修煉,被綁架至德清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每天被罰站,從早上六點起床一直站到晚上九點睡覺,由專人盯著不准動,同時錄音機用超大音量放誣蔑法輪功的造謠錄音,進行精神折磨。罰站半年左右,朱培婷的兩條腿變的腫大,連鞋都穿不進去。每天飯菜量少,根本吃不飽,還不讓訂購食物。後因罰站未能使朱培婷放棄信仰,又罰她每天打掃廁所,一直到離開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朱培婷因發放真相資料被汪弄居委會派人盯梢、跟蹤,半路被公安車劫持,隨後被非法抄家。參與者有海曙公安分局徐海躍、西門派出所羅柏林、汪弄居委會訟書記、其餘人員不明身份,公安人員都是便服,抄家時未出示任何證件。在派出所被非法審訊,隨後被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半年後,朱培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朱培婷被不明真相的外地男青年告密,先被綁架至月湖派出所,下午海曙公安分局來人,由徐海躍帶隊去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因起訴江澤民,朱培婷被西門派出所與海曙公安分局國保綁架至寧波市拘留所關押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八月,G20峰會期間,朱培婷被綁架到寧海桃源村的一個賓館內,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朱培婷被不明身份穿便衣的四個人,綁架到西山閣賓館強制洗腦二十天。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朱培婷被當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共三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綁架到麗水市縉雲縣洗腦班強行洗腦。在洗腦班的第五天,就有人給她的飯菜裏下毒。在洗腦班的將近二個月時間內,一直在千方百計想用毒藥來殘害她,甚至在離開前的上午還在給朱培婷下毒。

◎戎亞琴,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因她送一本《轉法輪》給一位同修,被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就被劫持到寧波市看守所。與此同時,海曙分局湯姓警察等四、五個人,在沒有出示證件、店主不在場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搶走書籍等私人物品。

當時她女兒剛從外面回店,和在店裏打工的妹妹與警察理論了幾句,居然也被暴力綁架。這時八歲的外孫正好放學回來,也被警察帶走。一家四口,誰也不知道去了哪裏。當時,店裏一片狼藉,店外往來行人與鄰居都議論紛紛,養家糊口的製衣店被「610」人員拉下了捲簾門,斷了她的生活來源。

戎亞琴及妹妹,還有女兒都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為了讓她放棄信仰,又將她兒子叫來看守所逼供,並揚言每天叫她兒子來看守所,讓他領導開除他,逼媳婦與他離婚,並將這一切都歸咎於戎亞琴,搞株連九族迫害。

因為在看守所被強迫不准煉功,身體每況愈下。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戎亞琴被所謂的「取保候審」。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病情嚴重的情況下,戎亞琴被海曙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個月。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被非法關押至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法院刑事裁定書上簽名人是:審判長吳巧新,審判員王文斌,審判員劉海珍,書記員陳惠君(代)。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上簽名人是:審判長葉永權,審判員王海防,代理審判員馬立軍,書記員錢軼鋼。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戎亞琴冤獄期滿回到家後,派出所片警受當地「610」指使,無理要求離開本地要事先報告,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出境,從那時起,戎亞琴個人的手機、家中座機均被長期非法監控。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戎亞琴與妹妹戎雅萍同去外地看望老年親戚,在本地和外地火車站都被警察非法攔住,盤問搜查行李,然後才放行上車,原來是身份證被上了所謂「黑名單」。戎亞琴的人身自由,時時都被監控,處處都被限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戎亞琴與妹妹兩家共八個人去辦理出入境證件,辦到一半時被告知,她與妹妹因是法輪功學員,不准辦理。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她們就非法剝奪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戎亞琴被望春派出所與居委會人員一起上門劫持到望春派出所,失去人身自由幾個小時,晚上才放回家。

◎法輪功學員戎雅萍,一九五三年出生。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戎雅萍僅僅因為在室外煉功,被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國保徐海躍、寧波南門派出所人員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二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晚上九點多,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一湯姓警察與三、四個身著便衣的人,突然非法闖入戎雅萍家,把她綁架到海曙分局進行非法審問,不准她睡覺,閉一下眼也不行,好幾個人對著戎雅萍的耳朵大聲喊叫。被非法關押七十二小時後,又被送到寧波市看守所繼續關押,被關押近一個月後,於十二月六日以「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下旬,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來看看戎雅萍,被不明真相的鄰居舉報。寧波市月湖派出所就打來電話說:你剛出來,又串聯。二十二日那天,戎雅萍又被叫到派出所,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非法關押於浙江杭州莫干山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戎雅萍在服裝店打工,突然被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湯姓警察帶到派出所。海曙分局國保徐海躍問戎雅萍:你還煉法輪功嗎?戎雅萍說煉。徐海躍讓戎雅萍寫下來,然後徐海躍拿著這張紙去戎雅萍家非法抄家,當天就把戎雅萍夫婦關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戎雅萍幾乎天天被提審。之後戎雅萍被寧波海曙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寧波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戎雅萍被送進浙江省女子監獄,一進去就被關進「獄中之獄」實施強制「轉化」。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坐,站著不准動,一動就一陣拳打腳踢,抓住頭髮往牆上撞,擰眼睛,擰臉。

參與的獄警有鬱海娜、楊姓獄警、毛姓獄警等。海曙分局國保徐海躍後來因病死亡。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法院刑事裁定書上簽名人是:審判長吳巧新,審判員王文斌,審判員劉海珍,書記員陳惠君(代)。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上簽名人是:審判長葉永權,審判員王海防,代理審判員馬立軍,書記員錢軼鋼。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戎雅萍抱著六個月大的孫子走在小區路上,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扭送到寧波鼓樓派出所。海曙分局國保梁春波惡狠狠的對戎雅萍說:只要有人告你,就讓你坐牢。把戎雅萍雙手擰到背後,又踏上一腳,拖上車,非法拘禁到寧波市看守所。又去戎雅萍家非法抄家。一週後,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情況下,戎雅萍就被非法批捕。戎雅萍的丈夫無奈中,在自家六樓窗台外面掛出曝光當地「610」違法的橫幅。戎雅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天後,被「取保候審」三個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戎雅萍和姐姐戎亞琴兩家人準備出國旅遊,去辦護照時,卻被告知姐妹倆因修煉法輪功不准出境。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戎雅萍在家裏,海曙區月湖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

對法輪功的迫害給戎雅萍在經濟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她的退休工資被非法停發三年六個月,致使以後每月工資比別人少五百元。戎雅萍的丈夫也因為維護妻子的合法權益,從中層幹部降到做門衛工作。戎雅萍丈夫去世後,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戎雅萍又遭到街道人員的無端騷擾。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寧波市海曙區月湖派出所警察翁祥亮要到戎雅萍家騷擾,後來在小區樓下見了面。翁祥亮想讓戎雅萍放棄修煉,並威脅會影響孫子考公務員。戎雅萍給他講真相,翁祥亮說自己是執行上級命令。

◎應國芳,女,一九五一年出生。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應國芳多次受到當地惡警的騷擾和迫害,曾先後被傳喚八次,傳喚時間短則十四小時,長則四十八小時,惡警不允許睡覺;她多次被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應國芳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一個月。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應國芳被綁架到寧波市寧海縣雄風山莊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應國芳再一次被綁架到寧波寧海縣雄風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應國芳又被綁架、非法拘留。至今仍然被非法關押,並被非法批捕。

◎鮑素英,女,74歲。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鮑素英曾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被綁架。一系列的迫害接踵而至: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因證據不足,又被「取保候審」一年;每天被脅迫到居委會報到簽字;被非法抄家二次;被劫持到洗腦班三次共計兩個多月洗腦迫害,強制不讓回家;因後二期的洗腦班鮑素英沒配合他們的強制「轉化」要求,被非法送看守所關押,後又再判非法勞教二年。勞教期滿後,又因未「轉化」被超期非法關押三個月進行迫害。在湖州德清莫干山勞教期間,鮑素英經受了非人的摧殘。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晚上六點左右,家裏衝進來四個警察呂旭、徐傑、徐志傳等,強行抄家,搶走大法書《轉法輪》。鮑素英被綁架到派出所,被非法審問了一個晚上不讓睡覺。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寧波興寧小區轉角處,小區保安盛吉東攔住鮑素英拖到值班室,又打電話叫來警察,把鮑素英綁架到派出所,搶去手提包和鑰匙。在家中沒有主人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到晚上,搶去傳真機、電腦主機、MP3等家用電器、煉功帶、大法書籍、真相護身符等,並被枉稱為「作案」工具。從此鮑素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七個月後,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杭州省女子監獄服刑期間,又遭長期隔離、關小號迫害,在監獄禁閉室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鮑素英遭受了瘋狂的迫害,三個高音喇叭震耳欲聾的播放,摧殘人的思維和聽覺;被搶去棉衣棉褲及禦寒物品;曾經長達七個多月不讓洗澡;出監前一個多月還要被強制抽血,由六個犯罪人員和三個警察聯合按住強行抽血。

◎沈筱慧,女,51歲。二零零一年,沈筱慧因堅守信仰,並履行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進京上訪,卻被寧波市海曙區白雲派出所的警察從北京強制帶回寧波。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白雲派出所警察居然協同白雲街道牡丹社區的鄭書記在沈筱慧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強行把她劫持到寧波康寧醫院(精神病醫院),強行實施所謂的「治療」。在沈筱慧拒絕不穿病號服、不配合治療的情況下,幾個護士一擁而上,把她強壓在床上用電棒電擊她的頭部。那是一種難以想像的刻骨銘心的痛苦。

後來在沈筱慧丈夫的強烈反對下,醫生才沒有給她用口服藥物,但是還是定期對她進行強制性藥物注射。讓沈筱慧一個正常人遭受著精神病藥物的摧殘,她的身體、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記憶力明顯減退,以致現在對一些迫害的具體情況的回憶都受到一定的影響。當時醫生明確的對她表示說:「這是上面的意思……」

二零零二年九月底,沈筱慧因發放勸善信再次被寧波市白雲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後被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著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沈筱慧因實名訴江,在自己的家中被當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人員綁架到寧波鄞州蛟口水庫──西山閣賓館(非法開設的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天天由兩個居委會人員二十四小時看管,不准她和其他一起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講話。天天逼迫她看誹謗大法的資料,逼迫她寫所謂的「三書」,強迫轉化迫害二十多天才放回。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沈筱慧又被海曙區望春街道望春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手機、電腦等,至今未還,她被非法關押在望春派出所第二天才被放回。這麼多年的持續迫害給沈筱慧和她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池海敏,男,48歲,原《寧波晚報》記者、編輯。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關押於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教導員李紅青指使讓他坐老虎凳、關小號等酷刑,身心受到嚴重摧殘,體重急劇下降三十多斤。在各方營救下,八個月後池海敏從黑窩出來。當時的寧波市海曙分局副局長崔展望叫囂策劃下,又被綁架到寧波市康寧醫院(精神病院)。寧波市康寧醫院主任醫師史堯勝陰森森的說要給他吃點苦頭,一週內打了二支毒針,以致他身體反應非常嚴重,連話都不會講了,可能中樞神經系統被破壞,在裏面受迫害長達九個月之久。

◎鹿俊玲,女,約68歲。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鹿俊玲去發放真相資料,一起去的法輪功學員竺愛梅當晚被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第二天七月十四日中午,寧波市江北區中馬派出所警察來鹿俊玲家非法搜查,搶走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精裝本《轉法輪》、大法師父法像、一張大法輪圖,還有一本《佛家修煉故事》。同時被非法抓捕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林杉、竺愛梅、陳汝和、張美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鹿俊玲她們幾個分別被寧波市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判緩刑等。其中竺愛梅被迫害後一直生病,現已去世八、九年。二零零四年七月,鹿俊玲女士又被劫到位於寧波西山閣賓館的樟村洗腦班非法拘禁迫害將近四十天。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鹿俊玲被綁架到寧波市看守所,在那裏她出現了高血壓的症狀。為了繼續非法關押她,不法人員在她的菜中下了藥。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鹿俊玲被帶到寧波市第一醫院檢查,血壓低壓已到120mm,高壓多少不清楚,心電圖也出現異常。當天下午四點多,看守所通知家人來接,辦理「取保候審」。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鹿俊玲被非法判刑,被非法關入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在大街上被江北區某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北侖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戴翠英,女,72歲。二零零零年年初,戴翠英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七月,戴翠英被惡警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因受惡警監控,戴翠英被迫流離失所兩年。回來後被綁架,丈夫逼她離婚。二零零七年,戴翠英再次流離失所。半年後,在杭州市被惡警綁架,再次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因在路上送破網軟件,被惡警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浙江女子監獄六監區封閉迫害。長時間不給睡覺,下半夜三、四點鐘,戴翠英逃出,後又被抓回繼續迫害。二零一五年,又被關禁閉一個月。戴翠英被迫害的身體很不好血壓升高,人也瘦了不少。

◎陳肖盾,女,50歲。二零零零年,陳肖盾被非法抄家,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戴著手銬被關押到第二天才放人。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寧波市公安局江東分局五、六個便衣警察來到陳肖盾公司,騙說有事要問,把她從公司帶走,並帶走了電腦等辦公設備,陳肖盾被非法關入本地看守所。由於受到非法審訊、恐嚇、污衊等人格上的侮辱,陳肖盾從看守所出來,開始大量脫髮,臉色煞白,每晚從噩夢中驚醒,淚濕衣衫。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陳肖盾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緩刑五年。二零零八年,因工作需要出國辦證,保國大隊以是修煉法輪功的「特殊」人群為由,歧視人格,被禁止出國。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陳肖盾家、她的娘家、她自己開的公司,無一倖免的無故遭到非法抄家,對她的家人,對公司的員工造成驚嚇與傷害。

◎周國波,男,51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周國波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因不寫「保證」,被綁架到寧波市康寧醫院(精神病院)長達三個月之久。在裏面被強制打針、吃藥,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出來後目光呆滯,精神恍惚。

後來周國波在公共場所講真相,被非法判刑二次,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第二監獄。第一次是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第二次是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非法關押期間,周國波被諸多酷刑折磨。被二支電棍同時擊打;每天連續十二小時站立;每天連續十二小時坐小板凳;連續一個月不讓睡覺;監獄指使犯人隨意打耳光;冬天脫光衣服扔進水桶;夏天在太陽下暴曬;用鞋底搓鼻子嘴巴,用洗腳毛巾塞嘴巴;用棍子擊打腿,致使周國波很長一段時間走路一瘸一瘸,等等等等。

◎華世傑,男,年齡不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華世傑在家中被惡警綁架後,一直被秘密關押折磨近半年。二零零七年五月,寧波市法院對他進行秘密審判,華世傑被非法判刑三年。

◎卓朋義:男,50多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卓朋義被寧波市江東城區派出所從他和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公司強行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公司被查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卓朋義被寧波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半。

◎蔣金圭,男,40多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蔣金圭被寧波市江東城區派出所從他和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公司強行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公司被查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蔣金圭被寧波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

◎陳破,女,39歲,寧波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晚,陳破在寧波市居民小區發送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小區警察非法抓捕。隔日(十一月一日),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公安分局對她發出刑事拘留通知書。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陳破被非法逮捕。

◎蘆金花,女,60多歲。蘆金花曾在二零零五年被寧波江東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一個月,並被勒索數萬元。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下午,蘆金花又被江東公安分局「610」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四月底,蘆金花在杭州火車站再一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鄞州區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蘆金花被寧波市鄞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寧波余姚市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枉判重刑。劉慶良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在浙江省第四監獄遭受迫害;馬家候被非法判重刑十年,在浙江省第二監獄遭受迫害;鄭愛銀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鄭愛娣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鄭永良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在浙江省第二監遭受迫害獄;姚紅文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史菊芬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沈金鳳,女,70歲。二零一一年五月,寧波江北區國保、警察一大幫人闖入家中綁架了沈金鳳。沈金鳳被非法關押在寧波望春看守所五天五夜。從看守所出來後,經常遭到當地派出所和社區人員到家中騷擾。一次沈金鳳在家中,他們自行撬門鎖,把門鎖也撬壞了,致使沈金鳳每天都在提心吊膽中過日子。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沈金鳳在寧波鎮海九龍湖跟人講真相,被九龍湖國保警察綁架。當天晚上,一幫警察押著沈金鳳,到家裏非法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播放器等私人物品。晚上,沈金鳳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整夜不讓睡覺。第二天又非法關進寧波北侖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後,沈金鳳被寧波鎮海區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浙江女子監獄,沈金鳳被逼迫坐小凳子、練坐勢,不給睡覺,八、九月份的大熱天不給洗漱,還要做奴工等,身心受到凌辱與煎熬。還把沈金鳳單獨關到閱覽室,閱覽室的玻璃窗都是用報紙糊起來的,從裏面看不到外面,外面的人也看不到裏面。派了三個人包夾,逼迫看造謠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逼著抄寫他們寫好的材料,強行洗腦,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沈金鳳在法輪功學員家學法,遭到集體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金華,女,59歲,舟山海洋大學老師。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金華在鎮海區莊市街道向一位學生發放神韻晚會光盤時,被寧波鎮海區莊市派出所警察綁架。一個月後,被鎮海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底,被鎮海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金華不服一審判決,遂提出上訴。二零一五年一月,寧波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述,維持原判。二零一五年一月底,金華被浙江海洋大學非法除名。

金華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後,就被關在陰面、很小、很封閉的閱覽室裏,透明的門玻璃用紙糊住,與外界隔絕。打飯、打水、倒水、刷碗、曬衣服等都由包夾來完成,倒馬桶一般安排在晚上就寢後或白天犯人都出工後沒人看見的時候。包夾為四個重長刑犯人,二十四小時嚴密看管金華,其中一人值夜班。平時吃喝、拉、撒、睡,洗漱、洗澡、洗衣都在這個房間裏,管制很嚴厲。洗漱限定在五分鐘,有時不足五分鐘。

房間裏有兩個探頭、一個監聽器,科室和監區值班的獄警隨時都可以觀察裏面的動靜。包夾為了多拿分數,多減刑,獄警的話不敢怠慢,不折不扣的執行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會比其它崗位拿的分數多,所以犯人們很賣力氣。為了達到目的,包夾動不動就高聲訓斥譏諷、挖苦,有時她們還耍一些手腕,利用法輪功學員的善心,費盡心機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除了監視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還監聽其言論。每天都幹甚麼了、說了甚麼話,都記錄在作業本上。包夾為了表現自己,取悅獄警,作業本有時往往寫的都是不實之詞。最讓金華痛苦、備受煎熬的是每天的強制洗腦,被強迫看、寫、抄栽贓陷害誣蔑法輪功的內容。犯人們日夜圍攻,逼迫放棄信仰,還要抄寫現成的所謂「心得」。法輪功真相不讓寫,強迫寫她們要的,完不成作業不能睡覺。晚上的休息時間多次被剝奪,多次被強迫「學習」到很晚。獄警還要求包夾也必須陪著,以挑起包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有的獄警還說不「轉化」會影響整個監區的分數,影響整個監區的榮譽。其目的也是為了挑起整個監區的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法輪功學員因而受訓斥、受威脅、受冷漠對待是家常便飯。一位獄警曾揚言不「轉化」甭想出這個閱覽室。致使金華幾近精神崩潰,視力也變的越來越差。長時間的被孤立、被限制人身自由中,摧毀著人的意志。

◎何小波,男,46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由於去北京上訪,何小波被杭州市和睦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後被單位剝奪工作權利,因此失去工作。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早上八、九點鐘,余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陳聰、海曙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機場分局警察等四人,在何小波上班的寧波櫟社機場空港酒店辦公室,將他綁架到寧波西門派出所。在派出所,何小波被非法審訊。

當天下午五點多,何小波被強行送到余姚市蘭江派出所非法審訊以及刑訊逼供。第二天,又強行關押至余姚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八後,何小波被余姚市公安局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何小波被余姚市檢察院非法逮捕。同年六月二日,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何小波上訴至寧波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同年七月十四日,何小波被劫持至浙江省第二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一點左右,何小波出差去杭州,在寧波火車站被強行關押在寧波火車站鐵路派出所,期間被一個警察、兩個輔警強行指紋採樣後二十四小時後,被非法轉往杭州九堡鐵路看守所非法拘留。

何小波的妻子也是下午兩點多直到夜裏十一點到家,期間也被強行採取指紋。起因是在其皮夾裏搜到三張十元面額、一張五元面額印有大法真相字樣的真相幣。同日下午,被搶走大法數全套、兩本《轉法輪》、大法師父法像、煉功播放器一隻。家屬沒有收到派出所的任何相關信息。家屬只是被輔警告知拘禁具體地址,該所副所長周所長出外辦事,家屬沒碰到,何小波是被該所陳姓警察、林力波輔警轉往九堡鐵路看守所的。之後何小波回到家中。

◎羅雪梅,女,49歲,何小波妻子。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早上八、九點鐘,余姚市國保大隊警察蘇立明與西門派出所警察以及街道工作人員等二十多個人(其中六名女性)非法闖入家中抄家,搶走二台電腦、二台打印機、一些法輪功書籍、還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並將她綁架到西門派出所。當天下午五點多,被劫送到余姚市蘭江派出所非法審訊。第二天,又被強行關押至余姚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二個月後,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緩刑三年。

◎莫桂花,女,60多歲。二零零九年大約六月,莫桂花在寧波市江北區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初,莫桂花在其子女家中再次被綁架,被寧波市鄞州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應松女,女,48歲。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早上八、九點鐘,寧波市江北區兩個「610」人員(其中一人姓應)闖入家裏,將她綁架到江北區國保大隊。當天晚上十一點,被強行送到寧波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二零零八年六月初被所謂「取保候審」。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江北區法院非法判緩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應松女被麗水市縉雲縣東方派出所綁架到縉雲小筠洗腦班非法關押三十天。

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應松女被寧波市海曙區「610」綁架,後被海曙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杭州女子監獄迫害五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應松女再次被縉雲東方鎮「610」綁架至縉雲小筠洗腦班,失去人身自由四十天。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應松女第三次被縉雲「610」非法關押在小筠洗腦班二個月零二十天。九月三十一日,被非法關押至麗水市年守所三十天。

二零一九年七月,應松女又被浙江麗水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監獄因她體溫高拒收,被帶回縉雲看守所關押,後被送麗水看守所非法關押。

◎張茉芬,女,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三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寧波市房產交易所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梁春波、西門派出所、「610」人員等數人,突然闖入張茉芬家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及資料,並把她綁架到寧波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二十八天。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張茉芬被寧波市海曙區段塘派出所、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梁春波等人綁架到寧波市看守所,被非法刑拘二十八天。二零零九年九月底,在寧波市高塘公園,張茉芬被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梁春波等人綁架,在寧波市拘留所被非法行政拘留七天。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在寧波市海曙區望京人文小區對面,張茉芬被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梁春波等人綁架到寧波市看守所,並被非法抄家,被搶走筆記本電腦二台、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若干書籍和資料。

在一次非法提審時,梁春波與一名女警察野蠻拖拉,致使張茉芬的左手臂嚴重扭傷,幾個月不能抬起。二零一一年六月,寧波市看守所還對張茉芬野蠻灌食。二零一一年十月,張茉芬被寧波市海曙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在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期間,張茉芬被長時間不讓睡覺,最長一次達四天四夜,致使她神志不清,走路搖晃。二零一二年四月,張茉芬被長時間罰站,第一次十四小時,第二次九小時,第三次七小時,第四和第五次大概六小時。致使張茉芬大、小腿腫脹麻木、發紫,直不起腰。

張茉芬多次被關禁閉,最長一次達四個月。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期間,浙江女子監獄十二監區長彭浩(音)指使在押人員打張茉芬的耳光,揪頭髮,頭撞牆,腳踹,開高音喇叭等各種殘酷體罰,致使她耳朵聽力嚴重損,行走困難,心臟受損,呼吸急促。二零一三年二月至六月,張茉芬被野蠻灌食,致使胃出血,後診出患胃癌。二零一八年,張茉芬含冤離世。

◎俞靜飛,女,約47歲。二零一零年六月六日,寧波市北侖法輪功學員俞靜飛、俞君飛兩姐妹被監控攝像後,被非法抓捕。後遭非法判刑迫害。

◎詹鳳莉,女,71歲,家住寧波市北侖區大碶街道堍頭村。詹鳳莉曾多次遭迫害,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七年。

◎史孝英,女,57歲,家住在北侖區柴橋街道洪溪村。史孝英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共八年。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史孝英因在法輪功學員家中交流學法,而被柴橋地區警察綁架。同年七月一日,被北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

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在監獄裏。「610」、警察秘密操控犯人對史孝英進行一系列的侮辱、迫害。如不寫「保證書」,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酷刑:熬鷹);每天要坐幾個小時的小板凳,坐的史孝英腳腫腰疼;又在一個被封閉的小房間裏,用盡手段迫害,還非法強制勞動;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史孝英又因在北侖區大潤發超市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舉報,警察強行再次綁架史孝英。二零一零年,史孝英被寧波市北侖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五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獄警用同樣的手段迫害史孝英,那時五十不到的她,滿口牙齒只剩下了幾顆。史孝英在監獄受盡了非人的折磨,使她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孫晶,女,60多歲,寧波北侖柴橋鎮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孫晶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孫晶在家中被綁架到寧波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迫害,該期洗腦班是第八期。

◎頡淑華,女,80歲。二零零零年一月去北京上訪,頡淑華被帶到北京天安門公安分局,被脫掉大衣,雙手用手銬銬起來,一隻手從肩上拉到背後,一隻手從左腰拉到背後,然後兩隻手從背後銬在一起,他們管這種刑罰叫「蘇秦背劍」,非常邪惡。從早上一直拷到晚飯後,銬出很深的血印,一直兩年後才長平。後被寧波市江東區白鶴派出所帶回,被非法拘留四十八小時。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頡淑華再次去北京上訪。路過地下通道時,被天安門廣場派出所惡警綁架,拘留數小時後,被劫回寧波白鶴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四十八小時後,轉到寧波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出來後又被跟蹤、監控很久。大約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再一次被綁架到寧波市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九年五、六月份,頡淑華因講真相,被警察綁架到東柳派出所,被非法關在鐵籠子裏十幾個小時。

二零一五年七月,頡淑華因控告江澤民,九月份被白鶴派出所綁架,又被關到鐵籠子裏,到天黑才放回家。二零一七年五月,頡淑華給人講真相,被路過的警察看到,綁架到鄞州區鐘公廟派出所,十二小時以後才回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三位法輪功學員在頡淑華家學法,被警察集體綁架到派出所。當天回家。

◎張斌耀,男,73歲,寧波法輪功學員。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斌耀的家裏不得安寧。當地鄞州區中河街道、中心派出所、鄞州區國保大隊、「610」等人員三天兩頭上門騷亂,非法監控,非法跟蹤,多次非法抄家,綁架。

大約在二零零六年夏天,張斌耀被寧波市「610」主任王永年、海曙區司法局長姓姜、派出所戴姓警察、南門街道柴姓等五、六個人強行綁架到寧波市西山閣賓館邪惡的洗腦班迫害。姓童的司法局長和「610」人員姓董與姓李的給他洗腦。他一進去就開始絕食反迫害。邪惡的「610」人員要他寫「三書」放棄修煉,他嚴厲的拒絕。

20天後,在張斌耀堅定的反迫害和家屬的強烈要求下,終於把他要回家。可是回家後沒多久,張斌耀的身體開始出現大幅度消瘦,他原來身高一點八十三米,體重一百八十斤以上。後來消瘦到一百斤左右,嚴重的出現了身體所有機能衰竭。後來又發展到雙目視力看不清別人的面貌。張斌耀從一個身材高大、強壯帥氣的中年男子,變成了骨瘦如柴的老人。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張斌耀終因全身機能衰竭,含冤去世。在世時,他經常說:「自己原來這麼好的身體,被邪惡綁架進洗腦班後,在那裏不知給我吃了甚麼藥物,使我出來後出現了全身機能嚴重衰竭。」

◎夏愛芬,65歲,法輪功學員張斌耀的妻子。夏愛芬在二零零零年上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強行關押在杭州莫干山勞教所迫害,乳房又開始流膿血。二零一一年十月四日,夏愛芬含冤去世。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寧波市北侖區柴橋法輪功學員詹鳳莉、史孝英等人在法輪功學員孫晶家中學法,被柴橋地區警察綁架。同年七月一日,被北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到四年不等。

五、被綁架、非法拘禁迫害實例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寧波市法輪功學員秦蓮玉、洪吉靜、秦荷花、應國芳、蔡希平、馮海娣,戴翠英被綁架。秦蓮玉在路上被寧波江北區國保孫紀波、應海飛等綁架;秦荷花在家裏被綁架;洪吉靜在單位被寧波江北區國保孫紀波、應海飛等被綁架;戴翠英從住處二樓跳下走脫。秦蓮玉、洪吉靜、秦荷花、應國芳、蔡希平、馮海娣都被非法刑拘一個月,被關押於寧波市看守所。其中秦蓮玉在寧波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六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浙江省余姚市「610辦公室」及余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於二零一四年四月非法抓捕了黃桂娣、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豔等七人。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三點,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庭審,其中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豔被非法判刑五年;黃桂娣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戚長新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陳珍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邵紅妮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豔、黃桂娣被寧波中級法院秘判,被非法維持原判,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前三個月,監獄以嚴管為藉口,非法剝奪家屬及律師會見權。後允許余志英、王春豔家屬接見,但仍剝奪姚紅文、黃桂娣家屬的合法會見權。姚紅文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二監區;王春豔在三監區;余志英在十監區;黃桂娣在八監區。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當天,寧波市公安集體出警,對寧波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在這次非法行動中遭到不同形式的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有的被單個綁架或集體綁架;有的被非法關拘留所;有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寧波市鄞州區黃鸝新村法輪功學員頡淑華家,有三位法輪功學員王芝雲(82歲)、張春耀、王姓老年法輪功學員一起在學法,遭到警察綁架。張春耀被強行抬出門塞到警車上,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派出所,當天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鄞州區法輪功學員卓明娟在家裏遭百丈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被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應國芳、秦蓮玉、余桂清、葉慧飛、沈金風、洪秋月。這幾個法輪功學員剛到卓明娟家十來分鐘,就遭綁架。

卓明娟、沈金風、洪秋月被非法拘留十天;應國芳、秦蓮玉、余桂清都被非法抄家、被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余桂清被非法關押十天後回家;應國芳和秦蓮玉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非法批捕;應國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款六千元,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直接參與迫害人:海曙區國保大隊長蔣勇、國保副大隊長尹海生);秦蓮玉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款六千元,被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寧波余姚市法輪功學員柴惠芹從台灣看完神韻演出回寧波,在櫟社機場門口被四個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余姚看守所。她在台灣購買的兩本《轉法輪》和花錢買回的四張神韻門票遭非法搶劫。柴惠芹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寧波法輪功學員劉明萍在住處被江北區莊橋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所有書籍都被搶走。劉明萍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後被非法批捕;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海曙區年輕法輪功學員陳宇博在單位上班時,接到電話讓她回家。家門口停著警車,站著警察,對她實行非法抄家、綁架。把她非法關押寧波市看守所三個月,因身體原因檢查說是乳腺癌,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二年後,仍被非法判刑八個月,繼續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海曙區國保和高橋派出所警察通過蹲點、監視,確定法輪功學員蔣春婭在家後,先冒充物業誘騙開門,然後暴力敲門,揚言要破門而入。海曙區國保朱苑村、海曙區高橋派出所警察彭偉平,未出示任何證件進家非法搜查。國保對蔣春婭說:「你知道這次為甚麼嗎?四二五就要到了……」然後蔣春婭被非法關押在高橋派出所二十四小時。國保朱苑村羅列罪名,非法拘留蔣春婭十天,蔣春婭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家住寧波大學附近的裏夏村法輪功學員錢德芬,在家裏被當地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播放器、電腦,並被關押到寧波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電腦後歸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沈筱慧在家裏遭望春派出所警察抄家,被搶走大法書、電腦等。被綁架到派出所拘押,後當天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寧波鄞州區法輪功學員陳肖盾的家、她的娘家、她自己開的公司,無一倖免無故遭到非法抄家,對她的家人,對公司的員工造成驚嚇與傷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戎亞琴在家裏被綁架到海曙區望春派出所,幾小時後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戎雅萍在家裏,海曙區月湖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海曙區西門派出所和街道人員到法輪功學員朱培婷家敲門騷擾,當時朱培婷不在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十一點左右,翁仁英在自家店裏,突然闖進三個警察在她店裏非法抄店,搶去大法書籍、播放器等物品。把她綁架到江北區白沙派出所,幾個人強行對她非法搜身、拍照、抽血、按手印。非法審訊她三次。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點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兩點,寧波市像山縣石浦鎮11名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學法時,被當地街道人員、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到像山縣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七天。

◎閻雅榮, 女,70歲,寧波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後,閻雅榮曾被帶到公安分局審非法問。二零零一年八月,寧波市「610」舉辦第一次洗腦班,閻雅榮被非法抄家後,被綁架到洗腦班,因不「轉化」,又於九月二日被非法關押在望春監獄近一個月。九月三十日,以單位領導「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出來。十月八日,再次關到洗腦班迫害。在「取保候審」的一年期限裏,每個月只給五百元基本生活費,強行要求單位執行。她的丈夫感到壓力太大,最後提出離婚。

大約二零零四年七月,「610」辦洗腦班時,想再次迫害閻雅榮,沒能得逞。以後又有好幾次上門騷擾、盤問、跟蹤,閻雅榮沒有安定的生活。迫害導致閻雅榮經濟損失、家庭破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四個警察、兩個街道人員敲門,閻雅榮在家未聽到敲門聲,沒有開門。第二天,閻雅榮上街道給街道人員講真相,接著來了三男一女四個警察,把她帶到文教派出所。閻雅榮的女兒到派出所強烈要人,幾個小時後閻雅榮回家。

◎於福才,男,80多歲,寧波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七月,家裏來了五、六個警察,都是江北區公安分局和中馬派出所的。把家裏從上到下所有的櫃子都翻了個遍,非法抄走了兩本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煉功音樂帶等物品。並把於福才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審問了一下午。此後,居委會和街道人員經常來騷擾,生活不得安寧。二零零一年十月份,中馬派出所和街道,居委會書記等人,把於福才和妻子朱桂花強行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二零零四年,中馬派出所警察又把他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要求他放棄修煉,簽字等。

之後,於福才多次被他們綁架到派出所迫害。二零零五年後,多次遭陷害;夫妻倆多次被綁架到居委會。樓下大門口還裝上了攝像頭。二零一七年,寧波市公安、「610」人員到單位騷擾。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期間,中馬街道每天每人二百元錢僱用兩個小青年,來監視夫妻倆的行動,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兒。直接參與迫害者:江北區「610」人員、公安人員、街道人員、居委會人員、片警、國保人員等。

◎朱桂花,女,80多歲。二零零一年七月,家裏來了五、六個警察,把家裏從上到下,所有的櫃子都翻了個遍,非法抄走了兩本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煉功錄音帶。朱桂花被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審問了一下午。此後,居委會人員經常到朱桂花家騷擾,使她的生活不得安寧。

二零零一年十月八日,當地派出所、居委會書記強行把朱桂花和她的夫於福才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洗腦班裏一共關押了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在裏面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強行要求「轉化」。大約二零零三年,協警威脅她的女兒:「你是要工作,還是要你媽媽修煉?」

◎戎亞君,女,72歲。二零零四年,戎亞君被寧波市江北區國保綁架到江北公安分局,遭非法抄家。好幾個人對她輪番審問,然後被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期間,被二次非法提審,被戴上手銬、穿上囚服,時不時被大聲訓斥。從拘留所出來後,戎亞君被監視和跟蹤,生活不得安寧。二零一四年十月三日,戎亞君被寧波海曙分局非法押上警車,又一次非法抄家。

◎蔣春婭,女,51歲。二零零七年五月,蔣春婭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被很多次騷擾、綁架、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其中一次拘留未遂,四次被非法關押到「雄風山莊」洗腦班。

◎陳宇博,女,40歲,研究生學歷。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陳宇博在單位上班,突然被要求回家,家門口停著警車,站著警察,非法抄家後又遭綁架,陳宇博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到家中,被要求天天上單位或派出所報到簽字。後陳宇博被非法判刑八個月。

◎姚輝,男,67歲,老師。其妻忻意萍,六十三歲,寧波法輪功學員。大約二零零二年,姚輝和忻意萍被警察綁架到江北區新馬派出所,兒子去派出所要人,幾小時後兩人回家。但從此長期被跟蹤、監視,生活不得安寧。

◎陳林芬,女,65歲,寧波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到北京想去說一句良心話:法輪功是好的,大法師父是清白的。還未找到信訪辦,就被便衣打手擋住了去路。在天安門廣場,陳林芬被非法搶包、查身份,被三個便衣強行拉上警車。陳林芬整個人被按倒在車內,被掐住喉嚨,用皮鞋使勁踩胸部,造成重傷。

陳林芬被寧波公安局、當地「610」劫回寧波,七、八個警察進行非法抄家。後來陳林芬非法關押到寧波看守所,和最惡的犯人關在一起。在看守所裏,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加上胸部受傷,痛得難受,白天又要做奴工、又要被非法受審。還被戴上手銬,整整審問了一天,兩手被手銬銬得發紫、發黑,黑得像煤灰一樣。後來鎮海區公安人員來寧波看守所,說是讓陳林芬回家過年,其實是送進了鎮海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陳林芬被非法軟禁到駱駝長石敬老院。在裏面二十四小時保安嚴管,房間裏有護工看管,施行雙層嚴管和「三不許」,不許靜坐,不許同院內的人說話,不許說出被打傷的事實。每天還要強迫做奴工,早上五點沒起床幹活,保安就要踢門,大吵大叫。在敬老院,陳林芬五個月不能喝一口水,一喝水胸就痛,睡覺也只能坐著睡,躺下去就咳個不停,又咳又吐,把一個大臉盆放在床前吐,非常痛苦。

◎楊薇,女,65歲。因修煉法輪功遭三次綁架,二次非法抄家。二零一三年六月,楊薇去發真相資料時,遭到東錢湖派出所警察綁架。馮姓指導員與另外一男一女三人到楊薇家中將她綁架,同時搶走大法師父法像。下午,又帶若干人非法抄家,搶去大法書一套。在派出所,楊薇遭到非法搜身。晚上在審訊室被帶上腳鐐發放審問。之後,被非法拘留十二天。

二零一四年七月,寧波市鄞州區「610」與社區居委會人員上門騷擾,拉掉她家的水、電,威脅楊薇,強行簽字。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楊薇去學校接孫子,被鄞州區中河派出所警察、彩虹社區居委會書記葉敏、小區片警朱三桂綁架,原因是楊薇控告江澤民,家裏被搶大法書一套。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楊薇又遭到慈溪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強行簽字、抽血。被關押二十四小時。

◎余桂清,女,63歲。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余桂清被綁架到寧波市鄞州區東錢湖派出所,遭戴手銬審問,被非法拘留十二天。以後多次被上門騷擾。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余桂清在法輪功學員家學法,遭集體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十天,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在看守所裏,人身自由處處受限制,連上廁所都要根據規定的時間,否則被大聲訓斥。

◎王芝雲,女,今年85歲。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的一天,鄞州區黃鸝居委會書記汪幗娣帶了五,六個大漢,騙開她家房門闖進去,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非法抄家,搶去法輪功書籍若干本、打印機一台、女兒家的電腦一台(要回來時已經幾乎不能用了)。隨後,王芝雲被綁架到鄞州區白鶴派出所逼供,又被劫送到望春看守所繼續迫害,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期間,王芝雲被非法搜身,關牢房,強迫穿囚服,戴手銬,拍囚照,摁手印。在看守所,隔三差五的被非法提審、刑訊逼供,每次提審都強迫戴手銬,受盡恐嚇威逼,王芝雲的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回家後,還不得安寧,被上門騷擾,派人跟蹤監視,四次破壞私人信箱鎖,無故打破三塊玻璃,家裏來客人,還要非法盤問,多次打電話到她女兒單位騷擾,強迫女兒、女婿到派出所問話,受盡恐嚇。

在無法正常生活的情況下,王芝雲只好離家流離失所。那年過年都只能在外面流浪,無處可去。受迫害最嚴重的是還有外孫,那時正在上小學,發生迫害後,害怕上學,本來學習成績還不錯,可那後來成績卻出現了明顯的下滑。更不人道的是她被迫害後,外孫沒人管,有一次孩子生病發燒,好心的鄰居送來一杯開水,當時鄰居竟遭到惡人的恐嚇。

◎陳秀娥,女,59歲。二零一二年三月,陳秀娥在路上講真相,被綁架到寧波江東區東柳派出所。二零一三年七月,陳秀娥在公園講真相,被綁架到江東區福明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五年九月,陳秀娥被綁架到寧波西山閣賓館洗腦迫害十八天。

◎陳寶寶,女,73歲。二零零一年十月初,陳寶寶被寧波市江北區中馬派出所王姓警察、居委會等三人綁架到寧波警察學校洗腦班,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二十三天左右。

◎薛文君,女,66歲,寧波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薛文君被綁架到寧海雄風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朱素芬,女。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左右,朱素芬被綁架進寧波西山閣賓館的「學習班」,即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左右,朱素芬被鄞州高新區派出所非法扣留,隨後被非法行政拘留,直至非法拘留期滿。

◎任美英,女,67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任美英居住地各種各樣的人經常來騷擾、威脅、恐嚇她。還強行按手印,非法抄家,跟蹤、監視,強迫她放棄信仰。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任美英曾被當地的派出所綁架到寧波西山閣賓館的洗腦班,被強迫「轉化」迫害二十多天才放回。

◎孫何香,女,74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孫何香在自己家中被當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人員綁架到寧波鄞州蛟口水庫的西山閣賓館(非法開設的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迫害。

◎張美琴,女,60多歲,家住江北區孔浦。二零一四年七月,張美琴被綁架到寧波西山閣賓館洗腦班迫害。出來後,人變得精神恍惚,家裏窗簾每天不敢拉開,房間光線很暗,經常不知所措的來回走動。

◎李秀蘭,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寧波北侖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李秀蘭到寧波西山閣賓館的洗腦班,強迫「轉化」迫害。

◎黃連珍,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寧波市北侖區惡警綁架黃連珍到寧波西山閣賓館的洗腦班,強迫「轉化」迫害。

◎鄭楓,女,28歲,畢業於浙江傳媒學院廣編繫。二零一四年底,她僅因向他人分享從台灣帶回來的、內容不同於國內報導的報紙,就被大學校園派出所非法拘留十日。之後,鄭楓在校內的正常生活、學習受到破壞,被要求和「指定同學」居住,受到監視。在省和戶籍所在地「610」的參與下,多次被要求和校領導談話,被迫寫「思想報告」,校領導與教師也被迫承受壓力。

二零一七年,鄭楓戶籍所在地寧波市鎮海區「610」、公安局稱鄭楓在國內互聯網上發布關於法輪功真相,被轉發達一定數量和擁有一定「粉絲」,於九月八日晚十一點非法入門,綁架了鄭楓,並關押於寧波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鄭楓被所謂的「取保候審」。在此期間,鄭楓被送至寧波西山閣賓館的洗腦班,且遭遇省「610」洗腦人員王淼洗腦迫害,強迫她放棄信仰。鎮海區公安局「610」多次施壓性找她談話(如強迫其放棄信仰等)。二零一八年十月,再次將鄭楓無理由帶走,因鄭楓不配合洗腦,有家不能回。

在四年中,鄭楓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非法禁止持護照並中斷留學計劃。她在銀行和國企的工作也因當地「610」騷擾,而被迫中斷。其父為銀行行長,因懼怕中共,儘管內心愛女兒,看著中共不法人員對女兒的傷害,卻無可奈何。

二零一九年三月,鄭楓又被劫持到寧波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至今。

◎王福娣,女,73歲。大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天,當時王福娣住在女兒家的啟文東區,屬於海曙區白雲派出所管轄。當時來了一群人有街道、派出所的、還有記者,強制王福娣配合他們拍照、錄像,想誹謗、陷害法輪功。當時王福娣沒配合他們,把門關上了。他們就說王福娣是頑固份子。過了不長時間,把她綁架至寧波市第一次辦的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了一個星期,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月湖街道、紫金居委會、月湖派出所、地段警察組成的一夥人到王福娣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搶走她的私人物品、大法書籍、煉功磁帶等。沒過幾天,又把她強制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從下午一點到晚上八點多鐘,也強制她丈夫按手印、簽字。同時強迫王福娣丈夫管牢她,不允許她煉功。王福娣被四人看管著,強制非法審問、恐嚇,威脅她簽字、按手印,王福娣不配合。非法強加她「取保候審」決定書,並強制要她遵守所謂的「規定」。

單位、派出所、居委會、街道換人的時候,都要來騷擾王福娣,非法剝奪她的人身自由長達一年之久。大約二零一四年,啟聞街道居委會主任打電話叫王福娣去居委會一趟。後來把她強制帶到段塘「610」辦公室,總共六人找她所謂的「談話」。王福娣就跟他們講真相。王福娣曾經和幾位朋友想一起出國旅遊,就因為她修煉了法輪功,二次辦證都不讓出國旅遊。多年的迫害給王福娣和她的家人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王彩珠,女,77歲。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王彩珠曾三次被綁架。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王彩珠家來了大約有十多人,有南門派出所的、國保的、居委會的,說她在外面跟人講真相。這次,王彩珠被搶走了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經文。當天把她綁架到南門派出所,晚上劫送到拘留所迫害十三天。王彩珠還被洗腦班迫害二次。第一次時間記不清了,被迫害三十天;第二次是二零一一年九月,南門派出所、警察、國保、居委會來了許多人,王彩珠被綁架到西山閣洗腦班迫害二十九天。王彩珠老人說:「我修煉只想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過平安的生活。可是這些年來,我沒有自由,一直在被迫害中,我和家人天天在恐怖中過日子,造成了精神和身體巨大的創傷和損失。」

◎洪秋月,女,82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非法瘋狂鎮壓。洪秋月所在單位也多方面施力,強制洪秋月不准煉功,致使洪秋月多年來身心受到極度的傷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洪秋月被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應愛琴,女,74歲。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應愛琴和家人深受迫害,多次被騷擾、綁架、非法抄家等。經常被當地派出所人員上門監視。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又被海曙區江廈派出所人員非法闖入家中,搶去了大法資料,錄音帶、大法師父法像。把她綁架到派出所,多人次非法輪流審問應愛琴。

後沒過幾天,又被他們非法叫到派出所,強迫她在他們寫好的紙上簽名,還照了像。過不多夂,海曙公安分局又非法傳喚應愛琴,非法審問她。臨走時有人還說,你不要以為高枕無憂了。在以後的日子裏,常有電話騷擾,上門打擾,使所有親屬無故牽連。搞得應愛琴和家人心神不寧,無法正常生活。

◎卓明娟,女,69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上,卓明娟和法輪功學員在櫻花公園煉功,當地派出所和街道來人把她們都綁架到街道會議室。他們被非法扣留兩個小時多才回家。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卓明娟剛好在居委會進行人口普查,百丈派出所副指導員童祥海帶著三個警察,又把她綁架到派出所,把她非法拘禁在所裏。晚上八點,三個警察開著警車到卓明娟家進行非法抄家,非法抄去了大法資料。公安局「610」頭目董建華強迫卓明娟寫「保證書」,她堅決不寫只好把她放回家。從那起,甬港新村居委會專門派三人監視卓明娟。

某年九月份的一天,晚上十一點鐘左右,百丈派出所兩個警察又來卓明娟家大聲騷擾,把她從睡夢中吵醒。後來卓明娟丈夫出來說:你們警察不去管壞人,卻來管一個老太婆邊說邊把大門關上,兩個小警察就灰溜溜的走了。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卓明娟在家裏遭百丈派出所警察抄家、綁架,抄走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又被非法拘留十天。多次的迫害使卓明娟和她的家人受到極大的傷害。

◎卓蓮,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卓蓮被強行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七月二十四日前,卓蓮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回家。

◎呂高軍,男,50歲左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呂高軍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看守所。七月二十四日,呂高軍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回家。

◎翁仁英,女,58歲。二零零三年,翁仁英被寧波江北分局「610」人員應海飛等人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晚上,警察又到翁仁英家裏和開的小店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及煉功用的物品。非法審訊她到深夜十二點多,才放她回家,並非法長期監視她。居委會人員和警察也常到她開的小店騷擾她。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居委會人員又來騷擾她,要翁仁英寫「保證」不出去等等。

二零一八年學生放暑假期間的一天,翁仁英被警察綁架到海曙望春派出所,綁架的理由是向別人宣傳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十一點左右,翁仁英在看店,突然闖進三個警察在她店裏非法抄店,搶去大法書籍、煉功用品、播放器等。把她綁架到江北白沙派出所,幾個人強行非法搜身、拍照、抽血、按手印,非法審訊她三次。

◎虞永元,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虞永元被江北文教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李亞玲,女,62歲,家住寧波市北侖區柴橋街道朱家潛村。李亞玲二次遭綁架迫害,警察「610」多次到其家中恐嚇。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李亞玲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北侖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警察將李亞玲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上車,後在北侖看守所再一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寧波市法輪功學員趙雨、李彩虹、時妙惠、文軍、蔣秀琴、王慶軍、陸盈在趙雨家被不法警察綁架,警察從趙雨家搶劫的物品有:現金一萬多元、轎車一輛、一些光盤、大法書籍。六人在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迫害。趙雨被警察關小號刑訊逼供。

◎王美芬,女,59歲,寧波市鄞州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王美芬和家人一起去像山旅遊,並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傳遞給那一方百姓,卻被不明真相的當地民眾告發,被當地警察帶到派出所詢問。警察為了讓她簽字,騙說你沒事的,簽了字就沒事了。簽完字後又說她不能走,要行政拘留十五天。王美芬堂堂正正的說:原來你們說的話是騙人的,這樣的簽字我不能承認。就把那些筆錄紙撕個粉碎。

當天晚上,像山派出所警察以一百六十碼的車速從像山縣直奔寧波王美芬的家,對她家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一個MP3.從拘留所回家後,社區的人就找她說:我們以後會經常去你家看你。並揚言要把她送洗腦班洗腦迫害。

◎錢德芬,女,58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家住寧波大學附近裏夏村的錢德芬,在家裏被當地警察非法抄家,被搶走大法書、播放器、電腦。張春耀被非法關押到寧波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

◎宋亞敏,女,60歲,寧波奉化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宋亞敏在菜市場用真相幣買菜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後被惡警跟蹤。隨後一大幫邪黨人員闖入她家,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了許多大法資料、書籍,宋亞敏也被劫持到大橋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奉化市看守所。

◎張春耀,女,67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九日,張春耀去慈溪市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五、六個特警綁架到慈溪派出所。派出所桂姓所長與其他警察將張春耀雙手雙腳強行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最後,張春耀被慈溪國保隊長等人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因為張春耀控告江澤民,寧波市鄞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許東風(警號:024959)帶領中河派出所警察楊海波(警號:026227)及陳璐璐(警號:121311)上門騷擾阻止公民行使正當權利。

二零一六年四月的某一天,張春耀因為送一個真相U盤給老年大學老師,被綁架到海曙區月湖派出所,海曙分局國保大隊長蔣勇參與審問。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春耀在法輪功學員家裏學法,鄞州區白鶴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將張春耀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到下午五點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張春耀打開家門準備出門去買菜,誰知一大早中河派出所警察和鄞州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已等候在家門口,對張春耀家實施方法抄家,抄走黑色和彩色打印機各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人民幣大約四百元、幾十張真相幣、裁紙刀一個,還有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把她綁架到中河派出所,被派出所警察戴上手銬非法關押到寧波市看守所至今。對她抄家關押的理由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她在發資料救人。張春耀現被非法批捕,仍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


附錄:寧波市參與迫害者詳細信息(2019年)(79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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