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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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前段時間,到媒體去學習一門技能,在和同修的交往中發生的兩個小插曲,以及回來後在本地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意識到修煉無小事,隨時隨地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才能達到師父對我們的要求:「懷大志而拘小節」[1]。

那天,我坐在一位同修身旁,認真向他學習做文件。這位同修來美國前曾經在日本讀書,又在日本工作生活了多年。他冷不丁問了我一句:「你要嚼口香糖嗎?」我平時基本不吃口香糖,就禮貌的拒絕了。過了一會兒,他又問:「你要吃口香糖嗎?」我還是回答不用。再後來他只好直說了:「我這樣問你,就是在暗示你有口氣了。你知道嗎?在日本職場裏的職員,嘴裏隨時都嚼著口香糖的,為的就是怕自己的口氣影響到了別人。」我感謝他的直言,並高興的接受了一粒口香糖,並表示以後會注意的。

轉天,我在和他一起乘車時接了個電話,我用了免提,並在車內大聲的和對方交談。下車後,他又找機會和我交流,說這種行為如果在日本是很失禮的,日本地鐵和公交車裏非常安靜,絕對看不到誰在公眾場合大聲打電話。剛從大陸出來不久的同修在這些方面尤其要注意。

我有點無地自容了。是啊!不在公眾場合影響別人,這本是常識,沒有繃緊的這根弦,讓我代表了一回剛從大陸出來的同修。

回來後,我和同修在網上學法時交流了這個問題。有同修說:從大陸來的同修一大特點就是喜歡在公眾場合大聲喧嘩,而西方人是很注意這些細節的。我知道她說的是對的,我就有這毛病。但就在我交流時,妻子同修在一旁提醒說:你交流就好好交流,幹嘛兩條腿在那兒不停的抖啊抖的,坐就有個坐相!

我忽然意識到,生活中我還有很多不拘小節的地方,平時都有意無意的放任了,長此下去就形成習慣了,自己都意識不到!師父告誡我們:「其人賦天命於世間、天上,具厚德而善其心,懷大志而拘小節,博法理可破迷,濟世度人而功自豐。」[1]是啊,師父要求我們做濟世度人的聖者,我們不能不注意一些生活中看似很小的小事啊。

不拘小節,這是黨文化的表現,還可能直接影響到大法弟子在世人中的形像。

又過了兩天,早上去公園煉功晚了點,一走近就覺的和平時有點不同,原來很大聲的煉功音樂,今天怎麼變這麼小聲了?有點納悶,煉功一結束就急忙打聽。原來,那天一大早,也就是早上五點三十分天還黑著,煉功剛剛開始的時候,就有一輛警車過來停在一旁,從車上下來一個警察,嚴肅的告知說,按照市府的規定,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之間是禁止發出聲音的。原來如此!我回想,剛來時就發覺早上公園的這個煉功音樂聲音怎麼那麼大,恨不得開到最高音量了,而隔條街馬路對面就有住戶的。不過,當時轉念一想,這是個堅持了多年的老煉功點了,我剛來不了解情況吧,也就一直沒說,久而久之也就習以為常了。這事也讓我意識到,不管是不是剛來海外的,如果在小事上不重視,同樣可能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警察能那麼準時的趕來告知,很可能是周圍某位住戶因為長期困擾而報了警,而這些住戶應該是知道我們的身份的。我明白,同修把音量開的很大,有藉機洪法的初衷,但如果不注意這些小事,卻可能適得其反。

開車回家的路上,在國內時曾發生的一幕浮現在眼前。那年,同修在一棟居民樓裏租下一套公寓,組織了一個集體學法點,很多人都說交流效果挺好的。但僅僅過了幾個月,就聽說被破壞了,被邪惡抄走了不少東西,損失很大。學法點被破壞有各種背後的因素,但表面原因則是租下這個公寓後,平時就有一位老年同修也住在裏面,這位老年同修耳朵有點背,加上她平時就有點不管不顧的,於是早晨煉功時音樂就開的很大,同修提醒了也不聽,而每天凌晨三點過就開那麼大音量,肯定有擾民的嫌疑。所以,剛過沒多久,就被隔壁鄰居舉報了。幾天後,我和同修摸黑進去轉移物資,看到滿地的狼藉,十分痛心。邪惡對每一個修煉人都是虎視眈眈的,不注意小節,小事也可能演變為一件大事。

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度,在這裏我們擁有自由,可以公開在公園裏煉功洪法,但同樣也必須遵守社區規定。我知道有一個項目組負責的同修,因為項目組遲遲沒有找到合適的場地,就臨時在自家後院和車道裏停了好幾輛車,平時還偶爾會有拖車來,於是沒過多久就引起了隔壁鄰居的注意,有一天直接找上門來質問為甚麼停了那麼多車?同修只能如實相告,並保證很快會有所改變。西方社會特別注重社區文化,共同遵守才能相安無事。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又重溫了一遍十九年前發表在明慧網的一篇關於中領館前靜坐請願學員的交流文章,發現文中赫然有這樣的建議:「三、不大聲喧嘩,除特殊情況 (如新聞發布會等) 外,一般不要用高音喇叭放音樂帶煉功。注意:早九點以前,晚八點以後 (居民休息時間) 不要放煉功音樂,放煉功音樂或講話請儘量小聲。」 時間久了,我們是否已經把這位深諳美國社區文化的同修提出的建議給忘記了?師父在給這篇文章寫的評語中說:「如果所有的華人學員都能在平時的行為中注意一些、整潔一些,做甚麼事情都要考慮別人,才是大法弟子的風範。」[2]

師父還在另一篇《救人還叫人煩感》的評語中說:「修煉人做事不是首先想別人嗎?為甚麼強行幹呢?為甚麼把那個被邪黨破壞了的人類行為帶到國際社會來呢?」[3]

看來我們在這些方面還真得引起重視,不斷的強化這些小事上的意識,才能像師父給我們示範的那樣「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負責的態度而行。」[2]在救人的道路上始終收穫正面的效果,真正讓常人體會到大法弟子與眾不同的良好風範,這也是在證實法。

以前自己這方面做的不夠,現在意識到了,希望今後能做的更好,也寫出自己的一點體悟,和同修交流,如有不當之處,煩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聖者〉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評語〉
[3] 李洪志師父評語:《救人還叫人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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