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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斷兩根肋骨 王瓊狀告湖北省漢口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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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州市沙市區法輪功學員王瓊,被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零年一月被劫持到湖北女子監獄,被打斷兩根肋骨,被迫害傷痕累累。王瓊狀告湖北省漢口監獄。

二零二一年六月底,王瓊通過EMS寄出給漢口監獄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告漢口監獄的起訴狀,於七月二十一日立案,已繳納訴訟費用。但七月三十一日,王瓊的訴訟材料被原樣退回,要她找賠償義務機關──漢口監獄賠償。

八月中旬,王瓊向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信箱投訴。漢口監獄信訪科、刑法執行科回覆說監獄已信訪受理。

在湖北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短短半年,王瓊慘遭獄警和獄警指使的犯人毒打,兩根肋骨被打斷,一顆磨牙被打掉,幾次呼吸困難,血壓驟升,生命垂危。腿腳腫大、發亮,體重驟減三十斤左右,出現嚴重的肝囊腫和膽結石等症狀。

王瓊女士,59歲,修煉法輪大法後,許多疑難雜症不翼而飛,身心變得健康。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王瓊多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二次,被送洗腦班迫害三次。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王瓊和馬世君,在江陵縣郝穴鎮,坐在人行道旁供行人休閒的石凳上時,被突如其來的郝穴鎮派出所熊姓副所長和警察雷剛等三人非法搜查,只因她們各自分別帶有幾十份與法輪功相關的真相資料而被綁架,被非法拘禁到江陵縣看守所。後來被告知,不構成被「批捕」的條件,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清晨六點多鐘,王瓊出門買菜時,被沙市區朝陽派出所副所長張濤指使協警袁銘、郝穴派出所的副所長李丹等三人綁架,並非法拘禁在荊州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在江陵縣法院被非法開庭一審。二零一九年十月,王瓊被荊州市江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馬世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

二零二零年一月,王瓊被劫持至湖北省監獄(位於漢口江達路28號),入監的第二天早上,王瓊被戴紅袖章的犯人組長徐惠等強行推到衛生間的監控盲區毒打,將洗廁所的抹布強行塞進嘴裏,然後,讓全監舍的人(二十左右)一起罰站,即挺立,兩眼看腳尖。

在隨後的近六個月中,王瓊都是被關押在嚴管隊(出入監區),監獄換了四組包夾迫害她,從入獄第一天到出獄前長期罰站、剋扣飯菜、不給基本的生活用品,如衣架、牙具、草紙、肥皂等。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她們逼著王瓊寫「三書」,這些人就將王瓊拖到監控盲區毆打。肖芳拽著王瓊的頭髮,從左邊床甩到了右邊床的鋼筋角鐵床邊上,致使王瓊右邊的肋骨被砍斷兩根,摑臉、塞抹布時,王瓊口吐鮮血、呼吸困難、昏迷、掉落一顆磨牙。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王瓊多次向獄警反映,說右腰部上方裏面,像電鑽鑽的一樣疼痛,要求去醫院治療,可王瓊不僅沒有得到治療,獄警沒有讓她臥床休息一天,還罵她裝病,逼她每天照常罰站、兩眼看腳尖、照常彎腰用消毒水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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