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劉燕美的委託律師再次向東營市和東營區檢察院提交了《劉燕美案不起訴、(監督)撤銷案件法律意見書》。意見書認為,指控劉燕美涉嫌犯《刑法》三百條之罪,不但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且辦案實體和程序全面違法,辦案人員涉嫌非法搜查、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此前,十一月二十九日,劉燕美的委託律師到東營區檢察院閱卷之後證實,那些搜查證、取保候審確認書、物品扣押清單、傳喚證、監視居住確認書等等都在,上面都有日期,這些文件按照法律規定應該給本人一份。警察不但沒有給劉燕美,而且律師經過簽字對比之後吃驚的發現,因為所有文件上顯示劉燕美的簽名均是偽造的。
修煉法輪功 身心受益多多
劉燕美是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汽修廠的退休老工人。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初,她響應政府開發建設勝利油田的號召,花一樣年齡的她從海濱城市來到了當時到處是鹽鹼地的不毛之地──東營,她是勝利油田最早期為數不多的女性建設者。劉燕美有著老一代勝利油田人的優秀品質:踏實肯幹、吃苦耐勞、任勞任怨。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精神品質得到昇華,受益良多。
過去,劉燕美的丈夫受重男輕女的老觀念影響,婚後的劉燕美自從生了兩個女兒後,她就被丈夫長期家暴,為此她常常以淚洗面、苦不堪言。到了中老年,她身患多種疾病:關節炎、肩周炎、痔瘡、腰椎間盤突出;嚴重的婦科病、月子病;貧血、頭暈、渾身發冷;因為腎病,腿腳浮腫疼痛不能正常走路,腳疼得厲害的時候鞋都沒法穿。這雪上加霜的人生對她來說,看不到甚麼希望。
一九九六年有人向劉燕美介紹法輪功,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當時劉燕美不相信。一九九八年,劉燕美的身體狀態更差了,渾身疼得難以忍受,胳膊無法抬起,脖子也疼的不敢轉,萬分痛苦中她想起了法輪功,於是就抱著試試看的態度開始煉法輪功,煉了半年功,劉燕美全身的病都好了,她那個高興勁兒別提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真是太幸福了!以前因為遭受丈夫家暴,她對丈夫和婆婆有很強的怨恨心和委屈心,修煉法輪功後都看開了,放下了,也不生氣了,天生內向的性格隨著修煉也變得越來越開朗,丈夫家暴行為也開始收斂,家裏家外的生活忙忙碌碌,每天她都過得很充實,精力充沛,心情愉快。
修煉法輪功這二十幾年的時間,劉燕美深感身心受益多多,道不盡。
就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劉燕美遭勝利油田當地警察綁架迫害後,在她身上發生了一件神奇的事: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她騎著女兒給新買的電動車回家,由於車速快、又是新手,騎車中,大腦還沒有反應過來,人就摔個四肢著地,重重撲倒在地上,臉戧在地。等她好不容易緩過勁,爬起來用手一摸,才知道血糊了一臉,眼睛看不見東西。怕人碰見自己這副模樣,她摸索著回到了家。等洗乾淨血跡,她才發現自己的臉部皮膚嚴重蹭破了,整個臉跟毀容了一樣。這可怎麼辦?沒有別的辦法,她乾脆心一橫,啥也不管了,就靠不斷學法煉功,大約一個月後,臉上皮膚不僅完全癒合了,而且顴骨部份明顯跟換了皮膚一樣透著蛋清似的光亮。那麼大歲數的人,重重摔一跤,輕則骨折、重則要命是老人們的常態,怎麼可能沒有事?知道此事的人都嘖嘖稱奇:「太神了!」
堅持修煉法輪功 多次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勝利油田多數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嚴重迫害,劉燕美也不例外。因為堅持修煉和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劉燕美曾於二零零二年底和二零零四年五月遭受過洗腦迫害、來自公安和單位的騷擾一直不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七八個不明身份的人到法輪功學員劉燕美不煉功的女兒家,從她家搜走了幾本大法書、給學生們打印學習資料用的十幾箱複印紙。警察隨後把她女兒帶去濱南分局辦案中心。又脅迫女兒交出劉燕美家鑰匙,大約八點左右開了劉燕美的家門,擅自闖入,這群人進到房間裏到處翻看了一會兒,為首的警察哄騙劉燕美說:「跟我們去一趟派出所,跟你了解點情況,一會就回來」。
劉燕美被帶到濱海公安局濱南分局辦案中心,警察先對劉燕美母女進行搜身檢查,又做抽血、驗尿、指紋採集、DNA採集、聲紋採集等。晚上九點多,他們把劉燕美帶到審訊室,強迫她坐在審訊椅上,一男一女兩個人非法審訊,一直審訊到早上四點多,一夜沒讓睡覺的老人迷迷糊糊地在審訊筆錄上簽字、摁了手印。警察審訊劉燕美時,沒有出示警察證、沒有告知他們的姓名和職務、沒給權利義務告知書。
下午兩點左右,警察通知劉燕美女婿去銀行取了兩萬塊錢交作為兩人所謂「取保候審」保證金,才同意她女婿接走劉燕美母女倆。沒給母女倆取保候審決定書和通知書,劉燕美向警察岳千里索要,他不給。
五月三日,公安又打電話讓劉燕美去基地分局,又強迫她簽名、按手印。
五月三日前後,勝南社區老年管理中心興河老年服務站打電話給劉燕美老伴,說社區來人有點事。一會敲門開門發現是老年站工作人員李芳與同興派出所三名便衣警察,闖入家中騷擾,未出示任何證件,未經允許進行錄音錄像,並追問孩子的情況。
五月下旬,基地分局警察退回了一萬押金給劉燕美女兒,聲稱劉燕美的「取保候審」已經變更為「監視居住」,劉燕美被所謂」監視居住「通知書也沒有具體通知過她本人。
六月二十日,中午一點左右,鄰居正在午休的時間,派出所又來三個警察,在家門口騷擾,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
到十一月份為止,基地分局警察一共對劉燕美提審過六、七次,都做了筆錄。
十一月中旬,劉燕美去了檢察院才得知,構陷她的案卷已經到了檢察院。
十一月十七日,劉燕美老人被檢察院叫去做筆錄時,她把 《請求依法撤銷或監督撤銷劉燕美案件;控告東營警察岳千里等十幾人非法搜查、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違法犯罪》的控告書直接遞交到檢察官手裏。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劉燕美的委託律師再次向東營市和東營區檢察院提交了《劉燕美案不起訴、(監督)撤銷案件法律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