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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劉維立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中院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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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劉維立、張志蘭、王會林、左德生被唐山灤南法院非法判刑後,上訴到中級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由灤南法院人員送來唐山中院刑事裁定書,他們四位被非法維持冤判。劉維立、左德生已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綁架 十三名被非法庭審和枉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豐潤區、路南區、天津寧河區出動五十至一百個警察,對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同時綁架、抄家。豐南區法輪功學員董建全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離世。

豐潤區小張各莊鎮南青坨村法輪功學員張志蘭,於當天日早七點左右,被豐南司法人員從隔壁翻牆闖入家中,並將穿著睡衣的張志蘭強行帶走,大量私人財產被洗劫一空。

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灤南縣法院,他們是路南區法輪功學員劉維立,豐潤區法輪功學員張志蘭(女),豐南區十一人:王會林(女)、劉金英(女)、李玉英(女)、胡印倉、佟秀蘭(女)、呂立發、左德生、崔樹裕(女)、侯建廣、王寶柱、畢貫芹(女)。

張志蘭、崔樹裕、李玉英、佟秀蘭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侯建廣和王寶柱被非法關押在豐南區看守所。劉維立、王會林、劉金英、胡印倉、呂立發、左德生、畢貫芹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灤南法院, 十三名豐南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由灤南法院三個工作人員強行送了判決書。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詳情如下:

劉維立;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張志蘭;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王會林;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李玉英;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勒索罰金四千元
胡印倉;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勒索罰金四千元
呂立發;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左德生;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勒索罰金四千元
崔樹裕;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侯健廣;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王寶柱;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畢貫芹; 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勒索罰金一千元

四位法輪功學員上訴 被非法維持冤判

其中,法輪功學員劉維立、張志蘭、王會林、左德生已上訴到中院,二審主官劉建,預期中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開庭。但是,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只有王會林和左德生去了中院。中院並沒有開庭,就是核實、做筆錄。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由灤南法院人員送來唐山中院刑事裁定書,非法維持冤判,即劉維立被冤判九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張志蘭被冤判七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王會林被冤判四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左德生被冤判二年,罰金四千元。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黃各莊派出所警察帶灤南法院檢察長張洪民共四人,到法輪功學員王會林家,給她送來唐山中院非法刑事裁定書。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派出所警察董雪峰和李亞讓王會林和左德生檢查身體。王會林當時沒有在家。左德生當天檢查身體。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一點鐘,派出所警察讓左德生到派出所去。四點多,左德生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劉維立被非法關押到了看守所。

相關人員:
黃各莊派出所所長鄭連奎,副所長胡凱
黃各莊鎮派出所 3158520110,315852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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