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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 雲南省幾任六一零頭目犯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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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六一零辦公室」。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

二零一一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時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長楊明山指出女二監的違法行為時,楊明山粗暴的回答說:我們是按省六一零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

從第二女子監獄長楊明山答話中,也可以充份證實:「六一零」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是一個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指揮各級政府、公、檢、法、司、軍隊、勞教所、監獄迫害法輪功的黑手。「六一零」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採取了開除工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等辦法;為在肉體上消滅,「六一零」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擊、釘竹籤、「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體摘取器官等等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暴行,與當年的法西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六一零」還濫發文件,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其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幹部以及退休權利;「六一零」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工職、領取退休金、「低保」的權力;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雲南省委就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由雲南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王天璽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並且成立了以陶國相為首的「六一零」辦公室,隨後全省自上而下相應的成立了「六一零」辦公室,全面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日常工作。

根據明慧網數據顯示,至今雲南先後有二千多名法輪功被綁架、騷擾、關押、洗腦、勞教、判刑。其中四百七十三名曾經被非法勞教;五百四十七名(六百三十六人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是蒙自市法輪功學員何蓮春,累計非法刑期二十一年;判刑年齡最大的是八十六歲的工程師李培高,目前仍被非法關押著。已知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玉溪市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沈躍萍、昆明市農民、殘疾人楊蘇紅等五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有六十六個家庭,涉及二百三十五人遭到迫害;二十八人被迫害致死; 二十八個家庭離異;十九個家庭中親人受牽連去世:被搶劫財物達七十五點九萬元。

一、陶國相

'陶國相'
陶國相

陶國相,男,六十多歲,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任雲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職權)。

陶國相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作為第一任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職權),主管六一零工作,積極貫徹、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指示,組織了第一、第二次對法輪功的迫害(所謂第一戰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雲南省委召開的各地領導迫害法輪功動員會議上,六一零部署要求每個單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要所謂「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以工職、黨籍、退休、獎金掛鉤、單位先進評選等威脅利誘、強行收繳法輪功有關書籍、影象資料等,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在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無果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一零」召開了全省「查禁取締法輪功」的工作會議,貫徹所謂《決定》精神,並對全省公安政法系統開展針對法輪功的專項鬥爭作了部署(迫害法輪功的第二次戰役),從而將雲南迫害法輪功運動不斷升級,紅色恐怖籠罩整個雲南。僅二零零零年四月,就有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勞教。

陶國相在任六一零主任一年多時間裏,雲南就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進洗腦班數百名,被勞教一百八十名,被判刑三十七名,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昆明鐵路局黨校教師王星、昭通市離休幹部李郝曉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主要罪惡事實有:

1、綁架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對全省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分站長王嵐、趙麒麟、賴高華、李樹鳴、卞雲山、張美媛、王宇平、馬先明、朱蘭、劉燕等進行抓捕、抄家、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共公開迫害後,全省開始對到外面煉功的法輪功學員、到各級政府上訪、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數起,數百人進行抓捕、關押、進洗腦班、甚至勞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世博會期間,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三十一日懷疑梁東、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在「昆明世博會」期間召開「中外記者會」和在昆百大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和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隨後梁東被非法判刑三年(媒體大肆報導,為雲南首例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被非法判二年勞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傳訊,監視居住。

二零零一年,花費二百萬元動用地面衛星抓捕、強行轉化原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王嵐等法輪功學員。

2、舉辦洗腦班強行洗腦「轉化」

六一零組成了以省「六一零」辦公室處長彭國軍、省司法廳教育處處長楊興源、省委宣傳部宣傳幹事、雲南省演講學會會長蔡朝東和雲南大學馬列教研室教授蘇升乾、雲南師範大學黨委書記周本貞、雲南省社科院馬列主義研究所所長向翔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與邪悟的法輪功學員徐太原等組成「巡迴演講團」,除對法輪功進行所謂轉化工作外。還到雲南十一個地、州、市、縣對民眾進行洗腦演講達六十二場,對六萬三千人進行洗腦毒害,省電視台、電台、報紙和一些地區電視台、電台、報紙都進行大肆宣揚報導。「巡迴演講團」還將邪惡播散到其他一些省市,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所到之處無不伴隨著嚴重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六一零兩次花費巨資請來了遼寧省「馬三家幫教團」到勞教所、監獄,並且先後在昆明、紅河州、曲靖市、玉溪市、文山州等地開辦二十四期洗腦班,散布邪悟歪理邪說,強迫進行所謂「轉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後,陶國相和主管洗腦班的彭國軍(處長)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雲南省電力幹校接連非法舉辦了兩期洗腦班,隨後雲南省「六一零」先後在昆明市及多個地州、市、縣舉辦了多個、數期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學習班」)。

雲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鄉新塘村,就讀安徽中國科技大學學生二十二歲的謝宏宇,迫害開始三次到北京上訪,遭到校方「六一零」和當地公安的迫害,中國科技大學以其堅持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其父親將他帶回雲南家鄉。

謝宏宇回到雲南家鄉後,綁架到昆明「洗腦班」,遭到省、市、縣、鄉、村各級「六一零」和公安的監控、騷擾,導致精神崩潰,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車撞含冤去世。

3、挑起民眾仇視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六一零 通過媒體《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以及各地、州、市、縣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等數十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大肆的造謠污衊、歪曲誹謗、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輪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騙民眾。

六一零組織全省開展所謂「揭批」法輪功,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雲南各級黨、政、軍、司法、工、青、婦、各種協會、各民主黨派、機關、學校、廠礦、街道辦事處、科協,包括駐軍部隊、科技界、宗教界、文藝界、文化界,殘疾人、召開批判會,攻擊和污衊法輪功。為造聲勢,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還在公共場所欺騙民眾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連中小學生都不放過,從小就教唆青少年如何去仇恨別人。

二、盛雲富


盛雲富

盛雲富,男,一九五六年六月出生,雲南祿勸縣人。二零零一年四月(約)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雲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後任雲南省僑辦、省海外交流協會會長。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任雲南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盛雲富,二零零一年四月(約)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雲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兩年期間,正值「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不久,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第三次大迫害(稱第三戰役),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升級,進一步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的綁架、勞教、判刑。

盛雲富任職期間,有千餘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洗腦、綁架、其中勞教一百二十名、判刑近百名,黃菊美、陳淑秋、曾紹蘭、鄔家和等最少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參與組織《反對××,崇尚文明》大型展覽,先後在全省十六個地州的一百多個縣、市(區)巡迴展出,全省被毒害民眾達八百多萬人次。僅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單位三千二百多個,人數近三十萬人次;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又舉辦了誣陷法輪功的《反對××,崇尚文明》徵文比賽和知識競賽活動,數十萬人被毒害。

三、周發洪


周發洪

周發洪,男,一九五四年四月生,雲南牟定縣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雲南省六一零辦公室辦主任、黨組書記。後調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周發洪在任省六一零主任四年多期間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與公安系統多次開展所謂專項鬥爭,此期間上千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抄家、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期間雲南法輪功學員被勞教一百八十三名、判刑上百名,楊蘇紅、史喜芝、桂明芬、張鳳仙、李雪芬、張桂芳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末大紀元開始發表的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雲南省「六一零」積極貫徹江澤民集團秘密指令,在周發洪指揮操控下,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更加瘋狂的打壓迫害,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勞教、判刑。據明慧網報導,僅僅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兩年間,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達二百多人,發生了數起法輪功學員集體被綁架事件。

四、孫大虹

孫大虹,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雲南省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後任雲南省政府參事、省政協委員、全國公安攝影家協會副主席。

孫大虹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雲南省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兩年期間,正逢二零零八年「奧運會」,為了所謂維穩中央政法委秘密下發了一份題為《關於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北京奧運會安全的工作意見》的文件,身為省「六一零」主任又兼任省公安廳副廳長的孫大虹根據這一秘密文件,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各單位也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跟蹤、電話監聽,限制人身自由。王匯真、李培高、楊淑華、董志昆、王蓮芝、鄧瓊仙、黎昆平、李謙夫婦、代瓊仙、鄧智旭、吉紅蓮、李桃友、林秀英、吳麗雲、龍華鮮、周晉母女等全省有大批法輪功學員無辜被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他任職期間最少二十四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四十四名被判刑。已知有蘇慧瓊、李保義、蔡鵬順、楊素芬、張秀英、王蓮芝、沈躍萍、遲志、孫懷鳳、李健英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五、先燕明

'先燕明'
先燕明

先燕明,男,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出生,歷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玉溪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等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止任雲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後任省公安廳副廳長。

先燕明,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雲南省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期一年多時間,間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雲南全省公安系統有組織綁架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吳奇芬、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及顯示器、音響及桌面MP3播放器一個、MP41個和數千元現金等私人物品,隨後又綁架了李福、孫顯馨夫婦;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凌晨兩點左右,龍安成、張朝宣、龍安俊等法輪功學員被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治中、王仁普帶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之後龍安成被送勞教;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昆明盤龍、西山、五華國保大隊交叉對吳芸、張水蘭、沈柱友、韓樹林和孔石英夫婦、張如瓊、李瓊芳、韓景琪等法輪功學員進行突然綁架、抄家,關押、判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兩天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的指揮下,對曲靖市黃喜蘭、饒雪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及陸良縣梁國芬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突然綁架、抄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在紅河州「六一零」、公安國保支隊的指揮下,個舊市、蒙自市、開遠市「六一零」、公安國保警察對黎明、劉燕夫婦、崔琳、王蘭芬、陳相珍、蔣玉花、常平、萬瓊、馬國忠等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之後全部被判刑。(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這已經是劉燕第四次被綁架,被判刑十年。)

六、李興民

'李興民'
李興民

李興民,男,白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李興民上任後五個月時間就猛燒了迫害法輪功的「三把火」:在雲南全省範圍內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近幾年來少有的瘋狂打壓和迫害,層層部署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監控,騷擾、綁架、抄家,搶劫私人財物和金錢,不到半年時間就有八十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被綁架、關押、勞教和非法判刑;有的市縣又搞起了侵犯人權的「洗腦班」,揚言三年內要把雲南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

七、蔣平


蔣平

蔣平,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出生。歷任雲南省檢察院審判監督處副處長、反貪局偵察處處長、反貪局副局長,楚雄州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楚雄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後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一六年月二十一日免職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起任省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期間,是雲南打壓迫害法輪功較嚴重的時期,僅在中共十八大和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法輪大法」日前指揮對全省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判刑。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也即正月十六,是陸良縣當地的小年慶祝活動,昆明的法輪功學員在這一天,以歡慶腰鼓與當地民眾歡度新年。在省六一零、省公安的指揮下,曲靖市陸良縣「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卻對到陸良縣參加當地歡慶活動的羅麗芝、肖玉霞、吳奇慧、吳奇芳、任麗娜、晉道蘭、吳光珍、吳海燕、楊菊英、蔣雪梅、吳啟文(男)、楊龔秀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綁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量私人財物。肖玉霞、蔣雪梅、吳奇慧被非法關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雲南省鳳慶縣法輪大法學員李全、小三、趙秀娥、張順英、紀漢良、李鮮、朱兵等進行綁架、關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大法洪傳二十週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二週年紀念日,在雲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大規模迫害,數十人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

昆明被綁架的有:葉保福、楊明清、葉茂一家三口、蘇昆及妻子張曉丹、姜允楠、繆青、普寶玉、李培高、陳淑琴、周雲珍、李竹秀、段旭英、溫永樹、蔡春被、王匯真、蔡文慧、付國蘭等三位、梅碧琳和周模芳夫婦、李思湘;

玉溪市被綁架的有:薛慧麗、王偉、張桂和、錢海明(張桂和的姪兒,未修煉法輪功)、周大爹、張若龍;

紅河州被綁架的有:楊麗文、王暉、馬旭勇、李啟鵬、戴盆順、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江潤麟;

文山州:汪麗珍。

二零一三年雲南全省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六十餘人綁架,二十九人被判刑,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的案十三例(包括二審上訴);數十人被非法抄家、騷擾;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三人。

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六十五人被綁架、關押;非法庭審三十六人,二十二人被判刑,四十四人遭到騷擾、抄家,一人被迫流離失所,二人下落不明,一人被關押黑監獄洗腦班,一人在迫害中離世。

二零一五年,雲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二百人,涉及全省十大地區,其中:綁架一百零七人、被抄家八十三人;騷擾七十四人;非法庭審十九人;被冤判十九人(其中六人一審、二審);一人失蹤、一人下落不明。

八、黃政紅

'黃政紅'
黃政紅

黃政紅,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曾經任迪慶州委副書記,州政府州長。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零一月任雲南省六一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後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黃政紅,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零一月,任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省六一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期間。二零一六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一百一十五人,迫害涉及十個地區二十八個市區、縣。其中有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抄家;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七十歲以上的有十人);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冤判;被取保候審和非法判刑的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八人是取保候審被勒索罰金一萬六千元,有五人是被非法判刑後被勒索罰金八萬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雲南有一百一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被判刑十七名(上年被綁架判刑十五名;當年被綁架後判刑二名);綁架、抄家、關押五十五名被騷擾四十五名;致死一名。

以上雲南幾任六一零主任對法輪功犯下的罪惡,只是冰山一角,邪惡迫害罄竹難書。我們善勸目前還在六一零辦公室任職,或者已經離開六一零的官員,無論是指揮者、參與者或者間接參與者,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你們都對宇宙真、善、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惡,在「天滅中共」即將到來之時,你們該想想自己的後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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