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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至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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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包括北京畫家許那在內的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因發北京的疫情照片給網絡媒體,遭中共當局非法拘捕、關押構陷一年多,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許那,非法枉判八年,勒索罰金二萬元;
李宗澤、李立鑫、鄭玉潔、鄭豔美,都被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鄧靜靜、張任飛、劉強、孟慶霞,均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罰金八千元;
李佳軒、焦孟嬌,被非法枉判二年,勒索罰金四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東城區法院非法對他們開庭。五位維權律師,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為許那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要求無罪釋放。律師指出,這個公訴人沒有法律依據、沒有事實、沒有證據來證明她的那些錯誤定罪,於是就把自己的想像當作事實來說。很多事情都沒有事實根據。如,在這些法輪功學員家裏抄出的法輪功書籍等等,那是他們自己學法修煉用的,檢察官卻說是「用於傳播而持有」,這是明顯的惡意構陷。

這次開庭沒有送達傳票,僅憑這一點,庭審就立不住腳。律師指出,此次庭審的程序有多處違法,如,不立案就起訴。最初的罪名是「尋釁滋事」,後來改成觸犯《刑法》第三百條。如果罪名變了,就要重新立案。作為檢察院,如果發現不是原來的罪名,就應該退捕。又如,在檢察院階段,不讓律師閱卷,違反了法律規定,侵犯了律師的辯護權利,致使律師們在檢察院不能提出有效的辯護。

北京市順義區法輪功學員許那,一九六八年出生在吉林長春,畢業於北京廣播學院(現中國傳媒大學),職業畫家。父親是文聯畫家,母親生前為吉林美院教師。二零零一年七月,許那因收留外地法輪功學員在通州遭北京市國安科綁架,同年十一月在北京房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北京女子監獄關押期間,許那曾遭受集訓隊小號嚴管隔離、酷刑等折磨,被強制盤腿捆綁、不讓睡覺洗漱、在雪地裏凍、禁止家人探視、軟硬兼施、頻繁調隊等。許那丈夫於宙北京大學畢業,通曉多種語言,音樂人,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被迫害致死,遺體仍然被冷凍著。

北京昌平區法輪功學員孟慶霞,畢業於中央工藝美院服裝繫,畫家、教師。她工作認真負責,還是所在街道評價極高的好媳婦。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先後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關押迫害,並被非法判刑五年,出獄後長期被騷擾、恐嚇、監視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許那在家中作畫時,被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順義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以及順義區空港派出所警察協同綁架,第二天警察去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手機、攝像機等私人物品。

當天綁架的還有李宗澤、李立鑫、鄭玉潔、鄭豔美、鄧靜靜、張任飛、劉強、孟慶霞、李佳軒、焦孟嬌等十三人。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東城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策劃了此次大規模綁架。參與綁架警察的數量是按照每個人十個警察配置的,有數百警察參與了這次大綁架。據稱,二零二零年六月,許那等因發「北京疫情」圖片給海外媒體大紀元,被北京國安、國保在大紀元網站看見這些照片後,通過監控器記錄,看到有許那、李宗澤在監控器下走動,隨即採取對他們的跟蹤、監控。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許那、李宗澤、李立鑫、鄧靜靜、張任飛、李佳軒、焦夢嬌、鄭豔美、鄭玉潔、孟慶霞、劉強被非法批捕。王宇、付文以取保候審形式放回家。十一月,許那、李宗澤等11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東城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至東城區公安分局。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東城區檢察院將此案構陷到北京東城區法院。在檢察院階段,律師閱卷權利被限制、阻擋,只准看卷、抄卷,每位律師只給四個小時的閱卷時間。東城區法院也對辯護律師閱卷提出苛刻條件,如:要求十一位當事人的律師須同時到場閱卷;不許對當事人卷宗拷貝、複印和拍照,也不向辯護律師提供光盤、優盤等電子案卷。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對上述十一位法輪功學員開庭。律師們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為這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或輕罪辯護,指出此案存在多處的違法之處。

許那的辯護律師指出:「許那的行為繫行使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立案、批捕、證物扣押、鑑定等工作存在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適用法律錯誤」;李宗澤律師稱:「本案存在批捕等程序違法」;鄭玉潔的律師稱:「其拍照的目的不是為了編輯和向境外網站傳播」。

李立鑫的辯護律師稱:「本案存在偵查程序違法,沒有證據證實其實施了拍照、編輯、向他人提供的行為」;張任飛的辯護律師稱:「其拍攝疫情期間北京街頭照片的行為是為了藝術創作」;李佳軒的辯護律師稱:「其練習法輪功是自發的、沒有組織」等。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枉判許那、李宗澤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二至八年,並勒索罰款;同時沒收他們大量個人財物:修煉人必備的大法書籍,還有日常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十四台、手機四十部、硬盤七個、移動硬盤十個、U盤二十九個、照相機、錄音筆等。

判決書指控當事人有關報導的行為,正是言論自由是受到《憲法》保護的,他們的行為不在法律指控的範圍之內。

判決書對當事人的指控中,污衊大紀元網站是「×教境外敵對媒體」,並從大紀元網站及從當事人手機、電腦中提取所謂「證據」。這是惡意構陷及拼湊證據。

相關責任人信息
北京東城區法院
地址:住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
電話:010-84190716 ,010-84190716
涉案法官:白崇偉,男,回族,中共邪黨黨員,電話:84190716
助理法官:王欣,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84190722
助理法官:張若楓
書記員:徐一微

北京東城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珠市口東大街10-3號
電話:010-59558830
涉案檢察官:張莉,女,1972年10月24日,中共邪黨黨員, 電話:18911018593
住址:北京市朝陽區慈雲寺1號院東區國際公寓3號樓A座620室

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七里渠鄉豆各莊村645號
郵編:102206
電話:010-80712462、010-84081719
所長:叢健010-84081716

北京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責任警察:
劉瀾波,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18668756929
住址:河北省三河市陽光小區西15號樓141號。
北京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責任警察:張素,
北京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責任警察:
呂鴻翔,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13381026885
住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建華北裏甲1號樓4單元102室
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派出所責任警察:
武惟楊,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18701331280
住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西裏四區三號樓1506室
北京東城區和平裏派出所責任警察:
李晨曦,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5810168125
住址:朝陽區垡頭西裏三區13樓8門101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警察:徐峰,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警察:佟軒、
北京東城區公安分局法制辦警察:
王子順:電話:13910258616,胡振鵬。
北京東城區公安分局:法制辦警察:胡振鵬
北京市門頭溝區公安分局局長:孫鴻博
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局長:朱炳文
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所長 :李軍
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派出所所長
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派出所所長
北京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所長
孫迺碩,男,中共邪黨黨員,電話:13601323629
住址:豐台區四方景園3區3樓2門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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