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花小錢痛苦不堪到捨大錢爽快無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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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老弟子。二十多年是偉大的法偉大的師父教我做人的道理,我明白了,我要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直至更高尚的人。

一、修大法使我道德提升 身心健康

我原來是做出納工作的。單位屬於中型企業,財務設兩個出納員。由於另一個出納員工作上調整,整個出納工作都由我一個人承擔。工作量大,經常回家工作到很晚。我經常要和銀行人員及客戶打交道。記得外地客戶要給我買東西表示謝意,我婉言拒絕了。因為師父告訴弟子做事要為別人著想,對方也是給人打工,買東西也是花他自己的錢,掙錢都不容易。

另外還有一次過中秋節,銀行工作人員非要給我兩盒高檔月餅,我當時謝絕了他們。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師父告訴我修煉人做事要為別人著想。儘管在當今社會上這種事情很正常,但是由於我放下了利益心,為人坦誠熱情,給客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有一次這位客戶和他單位領導一起來了,我就給他們講「天安門自焚」是偽案,那些都是假的。他的經理當時就說:「大姐我相信你這個人,你說的一定是真的。 」

修煉之前我的身體很虛弱,有多種慢性病。過敏性鼻炎、低血壓、暈車,尤其是過敏性鼻炎,遭了不少罪,吃了不少中藥西藥都沒有治好我的病。走入修煉以後,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使我這些病都好了。二十多年了,沒有吃過一粒藥,身體真是無病一身輕。現在我六十多歲了,可是大家見面都說我年輕,看上去就像五十來歲的人。

二、解體怕心堅持常年救人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一夥迫害大法以後,使很多世人都不明真相。我想,我必須走出去,講真相救眾生。可剛開始我怕心很重,在同修眼裏,都認為我怕心非常重。同修和我在法上切磋,能不能走出去救人,是人神一念之差。剛開始是同修帶著我出去發真相資料。在救人的過程中師父的法理不斷的啟悟著自己,自己一點點怕心越來越少。路上我就發正念,背法:「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1]。後來,我就一個人背著兜子面對面給民眾發各種真相資料。路上有時發正念,有時背法。利用中午在單位休息的時間出去發資料、貼真相帖。夏天頂著烈日,冬天迎著風雪出去救人。師父總是鼓勵我,經常讓我看到大喜鵲在我前面飛來飛去的。

二零二零年武漢疫情爆發,我大年初二從婆家回來。當時想著是大淘汰來了嗎?想到疫情那麼嚴重,眾生需要得救,自己從初二開始天天出去救人。後來本地疫情嚴重了,小區門口有人把守,還有警車。疫情嚴重期間我也堅持出去講真相救人。當地同修被大規模綁架,我也被綁架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仍堅持講真相救人。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回到家。我加大力度學法,在法上歸正自己。我找自己修煉上的問題,挖出許多人心。我想,我有師父有大法,邪惡決不能擋住我救人的腳步前進。「大法弟子是人類的希望,而且是唯一的希望。」[2]

講真相救人已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直到現在我每天都出去,有時能給幾個人,有時能給十幾個人做「三退」,一週能退幾十人。當看到世人明白真相後的喜悅時,我心裏真的為他們得救高興。同修都說我有親和力,其實都是師父在做,是大法的力量,我只是動動腿,動動口而已。

三、從花小錢痛苦不堪 到捨大錢爽快無執

我前夫車禍身故,那年我才二十九歲,丈夫拋下了我和七歲的女兒。在丈夫去世七年後,我建立新家庭。現在的丈夫是離婚的,有一個兒子王浩(化名)判給孩子他母親,跟他母親一起生活,家庭財產都給了女方。我們除了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其它的費用也都給。可是他媽媽經常打發兒子來要這錢,要那錢。由於那時得法不久,也不會修自己,就很生氣,甚至到學法小組去和同修訴苦。當初覺的孩子判給女方了給生活費就沒事了,哪曾想這麼多麻煩。要知道現在這樣,就不會和他再婚。越想越後悔。同修勸我多學學法。我逐漸的明白了,我們是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要為他人著想。

兒子小時候給錢也不接納我。有一次我們去婆婆家,王浩也去了。我和丈夫忙活做飯,兒子一進來,沒有和我打招呼,丈夫很著急,也挺上火,很生氣。我就勸他:兒子不叫就不叫,你也別上火,他不和我說話,我就和他說話。師父讓我們放下名利情,雖然孩子不認可我,但我還是該對他一樣好。

光陰似箭,十幾年過去了,王浩到了要結婚的年齡。由於女方家要彩禮十萬元,丈夫和前妻要一起去南方女方家商量結婚的事。

那天我去機場送我丈夫,正好碰到他前妻和前妻的姐姐。我對他前妻說:「孩子結婚的事你不要著急,需要多少錢,我和你一樣拿。」當時他前妻的姐姐感動的說:「這樣的事情都是在電視上看到的,這現實生活中還有這樣的事?」丈夫和他前妻登機後,我和他前妻的姐姐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要按真、善、忍去做人,做事。如果我未修煉,我是不會這樣做的。並且告訴她共產黨建政幾十年殺了老百姓八千多萬,血債累累,現在又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瘟疫來了,「三退」保命保平安,她欣然同意做了「三退」。

丈夫和他前妻回來了,說要在北方舉行婚禮,辦酒席需要三萬四千塊錢。我主動跟丈夫商量說,這錢我們都拿了。丈夫生氣,不同意拿。我說:我是煉功人,不能和她一樣。她一個人帶孩子也不容易。孩子結婚一輩子就這一回,讓孩子也高興。經我勸說他同意拿錢了。兒子來了說:新娘就不用車接了。我說:那不行。哪有讓新娘自己走來的,這車錢一千元我出。丈夫用眼睛直瞪我。孩子走後,丈夫氣呼呼的說:「你給她(指他前妻)一千,她得跟你要兩千。這個人貪得無厭,沒完沒了,你真是傻透腔了。」在我們當地,離異的家庭辦婚禮都是自家辦自家的,幾乎沒有兩家在一起合辦的。我想我們修的是宇宙大法,要給後人將來留下參照的。道德提升人類才能保留下來,這也是師父要的。

我們兩家一共辦了十六桌。其中,他前妻家十一桌。婚禮熱烈祥和。那天我打扮的端莊漂亮。席間一個遠親六、七歲的孫女,跑到我面前,天真的問我說:四姥姥你怎麼不上台呢?小孩看見我丈夫在婚禮台上她不解的問。我笑了,她太小,我沒有回答她。是啊,在我們當地有些人家,由於再婚,兒女結婚就為了誰上台打的不可開交。是生母上台?還是繼母上台?有的為這事,婚禮都辦不成。

是啊,我是修煉人,修了二十來年了,要把妒嫉心,爭鬥心、利益心等許多人心修掉。王浩面對親生父母拜天地,對他走好人生道路也是個鼓勵。我出錢出力也是在成全他們一家。曾經有過的一家。丈夫和前妻離婚主要原因是為了錢,丈夫說結了八年婚,打了七年架。

娘家客人走時我打算買些海鮮等禮物送給他們。可丈夫有些想法,說飯也吃了酒也喝了,還送甚麼東西?我勸說他:「人家那麼遠的來一趟不容易,我們平時少花點就行了。」我們再婚後,錢都是不分的。他也不用與前妻過兜裏只有十元錢的日子了。他對我還是滿意的,也就不再反對了。我自己去超市買了海鮮等禮物送給了娘家客人。他們都很感謝,聽我講了大法真相,都做了「三退」。

整個婚禮的錢都是我們家出的。前前後後我們花了十幾萬元。同學知道我處理孩子的結婚的事後,說:「你真行,像你這樣的繼母太少了。」他們知道我倆都是企業退休的工資較低。我還有女兒。他前妻和兒子更感動。他前妻出錢招待了娘家客人和我們家的人。丈夫說:「這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她(前妻)還能花錢? 」

特別是兒子跟他爸爸和我的感情更密切了,陪他爸爸去洗澡,回南方後特地給我帶回了禮物。他花了四百元買了兩條長絲巾,給我和他媽媽一人一條。那是湖南的特產湘繡,橙黃色的,很漂亮,我很喜歡。我知道這是鼓勵我呢。我深深的知道:是師父是大法在圓容這一切,賜給我們這一切。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2]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巴黎歐洲法會的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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