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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張朝在山東省第四監獄遭酷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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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濰坊法輪功學員張朝遭非法判刑四年後,被關押在山東省第四監獄。從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開始,張朝在監獄中反迫害,拒不配合監獄中的強制勞動,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張朝遭獄方嚴管的酷刑迫害。

據悉,嚴管一次期限兩個月,開始的十五天先被綁在「死人床」上,剩下的時間就是所謂的「思想教育學習」──即洗腦。迫害周期是兩個月。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張朝,男,約五十歲。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張朝曾多次遭到中共的綁架、非法拘留、勞教、掠奪私人財產等等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張朝的母親、當時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臻,被中共便衣線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二十里堡派出所。當日下午三點左右,奎文區國保警察谷志勇帶領很多警察闖到王臻家,要撬門鎖抄家,王臻的大兒子張平和小兒子張朝正回家,碰上這幫警察,就勸說他們不要知法犯法,不配合他們抄家。隨後,國保警察調來警車三、四輛,防暴特警數名,破門入室,將王臻的大兒子張平以「妨礙公務」為名綁架,那時張朝趁機逃脫。王臻當晚十一點被「保外就醫」。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張朝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奎文區公安局兩次組織黑材料,將張朝構陷到檢察院。據悉當時,檢察院從各個方面審查案情,覺得證據不足,兩次退回奎文公安局。但奎文公安局有關人員一意孤行,並且利用手中權力,給檢察院施加壓力必須起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張朝被奎文區檢察院以所謂「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妨害公務罪」非法批捕。據說,因此次構陷事件,國保谷志勇和奎文公安局長曹俊勇還被予以「立功行為」。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在奎文檢察院電話提審時,檢方逼張朝「認罪」,張朝沒有配合。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家屬接到法院通知,說讓張朝的律師於六月二十九日到法院。可是看守所一直不讓律師接見當事人張朝。既沒法和當事人溝通,且法院的辦案流程不明,因此律師沒有去。律師表示,只有能見到當事人溝通後,才能考慮開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奎文區法院曾兩次對張朝非法網絡開庭。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奎文區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對張朝非法判刑四年。他哥哥張平(未修煉法輪功)也被構陷妨害公務罪枉判六個月緩期一年執行。

張朝被構陷所謂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妨害公務罪」等兩項罪名,張朝當庭提出上訴。律師說,上訴期限是十天,包括了中秋、十月一日合併放假的八天,實際只有放假前的兩天時間,而節假日期間,很難安排接見。這次非法判決據說是奎文法院及奎文公安局有關人員合謀,從選定的宣判日期,不難看出他們的伎倆,企圖讓張朝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錯過上訴期,已便造成自動放棄上訴的假相。據說有關人員還向他被「判緩」的哥哥提議,勸說張朝不要上訴,說上訴沒用。

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左右,張朝被劫持往山東淄博監獄。據悉,張朝從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號開始,在監獄中反迫害,拒不配合監獄中的勞動。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監區的警察給家人打電話,讓家人勸張朝,說如持續下去,就要關禁閉。獄警也安排了一次視頻會見讓家人勸說張朝。十二月二十日,家人再給那個警察打電話發信息,一直沒有回音。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獄警與家人聯繫,告知獄方七日開始對張朝進行嚴管迫害。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是家人正常探監日,結果張朝家人的探視被延期至一月二十六日。但一月二十六日的探視也被無故取消。家人給監區獄警打電話發信息問詢原因,都沒有回覆。

山東省第四監獄:
地址:淄博市淄川區崑崙鎮崑崙路1號
聯繫電話:0533-6260072
郵政編碼:255129
會見室電話:0533-6260068
張朝通信地址:山東淄博市42信箱7分箱7監區
七監區電話:18053324532、1362638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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