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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高州市俞濤再次被構陷到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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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廣東茂名高州市法輪功學員俞濤的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在高州市看守所大門口的視頻會見室會見了俞濤,得知俞濤的所謂「案子」再次被高州國保構陷到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當天下午三點多,律師來到高州市看守所大門口傳達室遞交了會見的相關手續,等了近半個小時,才得到在傳達室對面的視頻會見室裏會見了俞濤(前三次律師會見,都是在看守所會見室隔著玻璃會見)。俞濤身邊有一個警察出現在視頻裏,當律師談到是來茂名為茂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俞濤身邊的警察就對律師說:「不能談其他案件的事,只能談家屬家裏的事。」維權律師說:「我談到的是關於『案子』的事情。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師會見,不得任何人員監聽。」(第三十八條規定其中第4條:律師會見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得任何人員監聽,有利於律師和嫌疑人之間充份交流,相互信任,從而更好地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警察才走開。

俞濤,男,一九七七年出生,大學畢業後,又參軍兩年後,在茂名高州市大井鎮第一中學任數學等理科教學,從事教育工作十八年。由於身體原因,開始修煉法輪功,心地善良,誠實待人。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被高州市教育局貶到大井鎮天堂村小學做教師。無論俞濤在哪裏工作,都盡職盡責,是學生家長喜歡的好老師,曾多次獲獎,被評為優秀教師。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鐘,高州市國保、城南派出所警察等七、八個人來到俞濤家裏。當時,俞濤外出不在家。警察威脅恐嚇俞濤未成年的兒子(高一學生)打電話。俞濤接到兒子的電話回家後,回到家,遭到高州市國保劫持、構陷,後送高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俞濤被高州市檢察院以「利用迷信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逮捕。家屬聘請律師為俞濤維權後,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高州市檢察院給俞濤強加的罪名改為「有危害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俞濤被構陷到高州市檢察院之後,十月二十二日,所謂的「案子」由茂名市檢察院移送到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茂南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案到高州國保補充偵查。十二月底,俞濤的所謂「案子」再次被高州國保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律師要求見負責俞濤所謂「案子」的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余華丹,並閱卷。余華丹以卷宗還沒有刻水印為由,律師沒有閱到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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