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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監獄摧殘法輪功學員 宋春媛仍在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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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宋春媛和女兒吳丹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給民眾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至塔河看守所。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她女兒吳丹被非法判刑一年,她們母女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目前,今年六十六歲的宋春媛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摧殘。

'宋春媛'
宋春媛女士

宋春媛家住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是塔河縣鐵路工人。一九七五年,宋春媛十九歲,工作中遭受重大車禍,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她去了許多家醫院,遍訪了許多名醫,都不見好。而且越治病越多,腎積水又轉成了尿毒症。單位和個人都支付不起醫藥費了,最後醫院下了診斷:尿毒症,只能活兩個月了。一九九八年,宋春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知不覺中,一身的病全好了,就連車禍前得的病,特大車禍導致的全身關節功能紊亂、韌帶拉傷、雙腎下垂、腎積水、萎縮粘連等都徹底好了。她不再是別人的負擔,她洗衣、做飯、幹農活;還經常幫助他人,主動打掃公共樓道等。這件事被當地人傳為佳話,稱為醫學奇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編造謊言瘋狂誹謗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因為堅守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講真相,被綁架關押五次,勞教二次,二零一一年四月被綁架構陷、冤判四年,受盡了摧殘折磨。

大約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宋春媛和女兒吳丹在發放資料時,被塔河縣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十月底得知,宋春媛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罰款兩萬元,她女兒吳丹被非法判一年,被勒索罰款一萬元,母女雙雙被劫持入黑龍江女子監獄。二零二零年,吳丹回到家中,宋春媛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一、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摧殘迫害

黑龍江女子監獄以各種方式摧殘迫害在押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則是酷刑、威脅、恐嚇、奴工、生活虐待以及持續的洗腦迫害,企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法輪大法。下面是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和宋春媛母女這次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

1. 初到監獄 酷刑洗腦迫害

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二門口被搜身、搜包,身上的外衣都被扒下,隨身的大多數衣物都被扣下,只能帶著很少的衣物。宋春媛和女兒被分到十一監區(後來改為八監區),她跟女兒分到不同的小組。

兩天的路途顛簸,她們還沒來得及歇歇腳,就被體檢、搜身折騰,監獄根本不給一點喘息的機會,把這些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弄到庫房、水房、廁所等地方,單獨隔離,指使一些惡犯幫教,對法輪功學員罰坐小凳子、罰站、辱罵、拳打腳踢、酷刑、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等摧殘;逼迫寫「四書」放棄修煉。犯人是輪班的,可以輪班睡覺,吃飯,上廁所等。而法輪功學員一直被折磨到深夜甚至一個通宵。

第二天,其他人已經休息好了,而法輪功學員拖著疲憊的身軀,還是仍然一直被摧殘著,每一分鐘都被惡犯們包夾著、迫害著,沒有任何休息的機會,掙扎在死亡線上,一秒鐘如一年。

2. 酷刑:坐小凳子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常用的迫害手段是坐小凳子,每個被綁架到這個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折磨迫害過。坐小凳是一種殘酷的酷刑,這些小凳子是提前特意準備好迫害法輪功學員用的,都是塑料小凳,很小、很矮(有的小到能放到手掌上),凳子面上還有一些凸凹不平的圖案或痕跡,有的凳子是瘸腿的。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小凳子上不讓放坐墊,坐著得正直,腰、頸、後背、頭都不能彎,雙腿合併沒有空隙,雙手放到膝蓋上,這個姿勢一動不能動。如果稍微動一下,一幫犯人都會上來強行按著、扯著坐直。稍微有點反抗,就會被謾罵、拳打腳踢,堅持不住也不行,就會一直被摁著、揪著、打罵著。

宋春媛和女兒吳丹在監獄由於不寫「四書」,也被罰坐小凳子。很多法輪功學員臀部坐的黑紫色,有的臀部都坐爛了,血肉模糊,跟內褲粘到一起。趕上三伏天,那種痛苦無語形容。無論是暈倒也好,出血出膿也好,只要有口氣,都會被惡犯七手八腳的揪扯著按到小凳上,折磨摧殘,逼迫寫「四書」放棄修煉。

3. 威脅、恐嚇、株連

法輪功學員經常被警察、犯人威脅欺辱,甚至拳打腳踢,整日生活在恐懼中。如果不寫「保證書」、「認罪書」等放棄信仰的材料,就直接送到洗腦班繼續折磨,不讓回家;不參加邪惡的考試及問答,不按照他們的答案回答,不聽從他們的,就不讓睡覺,挨打挨罵,挨餓;不讓給家人打電話,寫信,不讓探視、收信;停止在超市買東西,起碼的手紙等日用品也沒有;不能與別人說話,坐小凳酷刑,蹲小號;株連整個組及所有包夾都跟著受罰。

惡犯、幫教們折磨法輪功學員怎麼嚴重,也不讓屋外的人看到。當法輪功學員上廁所時,包夾先出去,看看廁所裏有沒有其她的法輪功學員。有,就不能去;沒有,法輪功學員出來,身後跟著另外的包夾。只要廁所裏有法輪功學員,就不能去,得憋著,哪怕廁所裏其它位置都空著,也得憋著,晚上去廁所也一樣。不讓睡覺,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說話……酷刑,蹲小號,一切不可告人的邪惡「轉化」手段都見不得人,在背地裏進行。

4. 惡劣的生活條件

法輪功學員的生存條件特別惡劣:大組監舍大約三十六平方米,上下鋪住著二十多人,有時甚至二十六、七人;小組監舍面積只有十幾平米,多的時候也住著十六、七個人。兩趟床合併在一起,兩個鋪住三個人;上鋪也夾鋪,四個鋪住六個人;左右也是床。床與床之間的過道非常的窄,吃飯、幹活都在自己的床邊,上下鋪和夾鋪的人也都在這個下鋪床邊,就是在這個過道裏。

除了上廁所、洗漱、洗衣服之外,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這裏。沒有車間,幹活就在監舍裏。外邊的人在幹活,裏邊的人上廁所都出不來。每天給定的任務都是超強度、超負荷,根本就沒有上廁所的時間,都硬憋著,儘量不去,去也是一路小跑的回來。

每天清晨四、五點鐘就開始幹活了,忙的時候半夜十二點多才歇工。收拾收拾捂上被子,有時躺下還沒睡著,就又被叫起來幹活。有一段時間,每天凌晨兩點多鐘就被喊起來幹活。

冬天,帶窗戶的這面牆上掛著厚厚的冰霜,暖氣就像是個擺設。一陣陣寒風從窗戶縫吹來,寒風刺骨,在屋裏戴著棉手套、棉帽子。有的法輪功學員手、腳、耳朵都凍壞了。夏天,二十多個人擠在小小的屋子裏,熱的喘不上氣來,還得做挑筷子、粘紙盒子、推錫紙等奴工勞動。大家的汗水順著頭髮往下滴,衣衫也濕透了,脫下來的衣服都能擰出水來。

蚊子、蒼蠅、蟲子到處都是。特別是到了晚上,屋子裏幾個大燈一直點著,牆上一層蟲子,直往臉上、身上掉。被窩裏也都是,早晨起來地上都能掃起來一撮子(掃地的塑料撮子)蟲子,有時會掃的更多。

犯人們可以隨便去水房、廁所、走廊或其它的監舍等地方散散心、暖和暖和或者涼快涼快。而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自由,即使在這麼小的監舍裏,也不讓隨意走動、說話。法輪功學員就被固定在監舍內的一小塊地方,周圍都是貼身的包夾。即使上廁所,這些包夾們都在跟前盯著,隨時都會被彙報、打罵、受罰。

吃的飯很差,菜湯有時一點油也沒有。饅頭都是陳面做的,有時還有霉味。過年過節給點米飯,也是陳米,一點飯味也沒有。有些法輪功學員用的是被雨淋過、發霉的被褥。有的法輪功學員發到好被褥,就被犯人給換走了。

每個法輪功學員身邊都有好幾個貼身包夾,這些包夾可以隨意拿法輪功學員的東西,包括錢卡,她們可以隨意的使用。警察也不在場,甚麼事情都是這些包夾或小組長去跟警察說,全是惡犯的一面之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裏流傳著幾句順口溜:吃的豬狗食,幹著牛馬活,住的像豬圈。

5. 奴工迫害

黑監獄把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當作廉價勞動力,監獄外面沒人幹的活或獄內其它監區不願意幹的活(對身體有傷害的,或累活重活),八監區都接過來,讓法輪功學員起早爬半夜的幹,為他們創效益,反過來迫害法輪功學員。錫紙有毒,對人身體有害,其它監區都不願意幹,別的監區能拖就拖,而八監區提前幹完了自己監區的,又主動要來其它監區的推錫紙活。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推錫紙毒性很大,每個人都被傷害。全身浮腫,臉腫的很大;眼睛睜不開、淌眼淚;有的人起疙瘩,冒水冒膿;有的嘔吐;監舍裏養的花也蔫了、死了。跟警察反映,她們為了掙錢,反而說:錫紙是大米做的,能吃。

挑咖啡棒,一來活,都是長掛車,要貨都是非常的急,按人頭分,一個人幾袋子。年輕的就多分些,這些袋子得自己扛回來。每次都是大約一米半長、一米多寬的大黃絲袋子,裝的滿滿的。由於太大,扛到背上都看不到人是誰,個子矮的只看到袋子在移動。從車上卸下來,扛到宿舍樓,再上到四樓。吳丹也是一袋子一袋子的步履艱難的往上背。

法輪功學員張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已經是快六十歲的人了,分給她跟年輕人一樣的任務。長期的營養不良及繁重的勞動,她背著袋子暈倒在操場地上。袋子太大,隨著人流往前走,也看不清,眾人就扛著袋子從她身上踏過去。後來聽到有人喊:「有個老太太快被踩死了!」眾人才讓出一個空地,張惠娟在地上躺了一會兒,還是咬著牙扛起袋子往前走,到二樓又暈倒在水泥台上。眾人把她抬到監舍,躺在床上,緩了緩,張惠娟還是掙扎著起來,咬著牙把分給自己的袋子背上來了。

有的人都是在地上爬著背上來的。沒辦法,每個人分的任務都是超負荷、超強度的,誰也幫不上誰,自己的都幹不完。這個任務沒幹完,下一個任務就又分派了,一個人完不成任務,整個組的人都受牽連,不讓睡覺,不讓吃飯,不能洗漱,就是加班加點,就是幹。

在這裏人,不如機器,機器還得加油,需要保養,對法輪功學員連機器都不如,連牛馬都不如。袋子扛上來了,接著馬上就分任務開始挑;挑完,還得背下去,裝車。

宋春媛六十五歲,沒分給活,也是一樣的幹。屋裏沒有地方呆,床上、地上、桌子上都是工具,堆的都是料,都得幹。

一次,聽到文藝監區的領導給上級打電話說:「這活太累了,我們這裏都是女人,幹不了。」八監區的領導們從沒有想到自己這裏老年人比較多,五十多歲都得算是年輕的。監獄把這些女法輪功學員當男勞力、當機器使用。無論是幹甚麼活,定的任務都非常繁重。每天早晨四點多就得起來,五點就開始幹活了,有時一直幹到晚上十二點多。無論是幹到幾點,完成任務的可以休息,沒完成的繼續幹,通宵幹的人也不少。也有的今天沒幹完,又壓到明天,就得天天連軸幹。

幹不完的,還會被扣消費、扣電話、扣分、挨打挨罵、罰站酷刑。推眼毛,是眼神好的年輕人幹的活。而在這裏,不管眼睛花不花,歲數大不大,都得幹。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王風蘭(六十三歲)、賓縣的白麗豔(六十一歲),大慶的吳豔華(五十九歲),依蘭的張惠娟(五十九歲)眼睛都花了,都看不見哪頭是毛尖、哪頭是毛根,也給定任務(按成品計數)。黑天白天的幹。

推眼毛廠家質量要求很高,是精細活。法輪功學員們是用簡陋的推板推,廠家是用精密的放大鏡收貨,可想而知對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說有多難。三、四十歲的人都戴上了老花鏡,都腰疼、頸椎疼。誰能想到市場上那些精美的假眼毛,是這些老太太們在這樣簡陋的監舍中做出來的。

幹紙盒子、粘信封、粘紅包、挑牙籤、挑筷子、挑咖啡棒、挑棉籤、推眼毛等等繁重的奴工勞動,大批大批的產品,產品標籤上寫著高溫消毒,哪裏消毒啊,都是在這又髒又亂的監舍中完成的。一件件精美的產品,浸透著法輪功學員們的鮮血與辛酸。

幹活期間,吃飯沒有時間,也沒有地方。二十多人擠在狹小的屋子裏,本來就擠,再加上堆放的工具材料,擠的滿滿的。有時飯打來了,沒完成任務也不讓吃。吃了就被罰站、罰不讓打電話、不能寫信、停超市。警察要是不高興,就會罰全組人員。其實吃飯也就是坐在幹活的攤位上,用幹活的髒手拿著饅頭,大口小口的吃一點而已。

6. 洗腦迫害

法輪功學員從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那一天起,就沒停止過被洗腦迫害。每天晚上七點看央視新聞聯播;逢年過節、大型活動看直播;學材料,定期寫心得;寫作業,各種考試,看、聽誣陷法輪功的邪惡材料;年終總結材料等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八監區搬到了新樓,住五層和六層二個樓層。二層樓分為二十四個小組,組長都是警察選的狠毒的、刑期長的、對法輪功能下去手的犯人。一層樓一個道長,道長管整個樓層。五樓道長是劉虹,六樓道長是孫晶。劉虹總體負責生產,孫晶總體負責迫害法輪功。

孫晶,三十多歲,孫吳縣人。販毒,被判死緩。二零一三年到監獄,是以前老樓十組的組長。此人心狠手辣,迫害法輪功學員不留餘地,是搬到新樓後選上「道長」的。五樓相對來說是歲數小一些,身體好點,能幹活的;六樓是歲數較大的,身體不太好的,還有沒有「轉化」的、不被奴工的、不聽她們話的法輪功學員。

六樓法輪功學員較多,新來的法輪功學員也多分到六樓。五樓、六樓人員也是隨時調換。一般領導檢查、外面來參觀的,到五樓看看也就走了,很少到六樓。六樓是頂樓,上層沒人,下層是自己的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容易被發現,她們可以任意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搬到了新樓,更加重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除了每天看央視新聞聯播外,每天早晨就得在監舍整整齊齊的坐兩排,前面有一個人念發的書,中午十一點半結束;一點半繼續學,到下午四點半;結束前還得集體唱紅歌;犯人每天寫一篇心得,法輪功學員一週寫一篇。

可是這樣的環境也沒維持多久,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被攆到大廳,一個學員至少有兩個貼身包夾跟著,法輪功學員前後、左右都不許挨著,不准回頭、低頭、眨眼睛、不許說話,得認真看誣陷材料,或是視頻,或是念邪悟人員的材料,都是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和其它法門的講座。

更邪惡的是,看邪惡視頻中途或之後,由惡犯原竟芳、王敏主持會議,要求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站起來自我介紹,然後再當眾表態,如果說的不如她們的意,馬上就被拉到廁所或庫房罰站、坐小凳子、拳打腳踢;消費、打電話、通信馬上被取消。

看邪惡視頻期間,原竟芳還經常教全部法輪功學員按摩、跳舞,強迫每個人按摩,給前排的人按摩,不按摩都不許。她還在大會上經常一個小時、兩個小時的大肆宣講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怎麼使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轉化」的。

好像這監獄是原竟芳、王敏、孫晶她們開的,想幹啥幹啥,想罰誰就罰誰。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期間沒有警察,偶爾路過一個警察也是視而不見。有時還找隊長等人來現場,看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成績。法輪功學員每時每刻都在艱難中度過,剜心透骨,沒有盡頭,一秒鐘像一年那樣難熬。

長期的迫害使宋春媛已經出現牙齒鬆動、牙齦損壞,牙齒自己就往下掉;渾身浮腫;腰、腿、胯骨等骨頭疼痛;坐不住也被強制的看新聞、看邪惡的視頻,經常不自覺的從凳子上摔倒在地上。

原竟芳,綏化人,三十八歲,佳木斯醫學院畢業。詐騙犯,被判無期徒刑。此人奸詐狡猾,心狠手辣,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不擇手段,連惡犯孫晶都說她心狠,自愧不如;王敏,齊齊哈爾人,五十九歲。貪污犯,被判刑十四年。是繼於松之後攻堅組的組長,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四書」,甚麼思想彙報、考試,鑑定。考試有誰,誰「轉化」的好壞,都是她往上報,她寫。

各個組所有思想彙報,「四書」等材料都交給她。她彙報誰不好,馬上就被罰。每天的洗腦學習都是原竟芳、王敏、孫晶維持的。她們三個有權,直接找組長、犯人、法輪功學員開會。在這個黑白顛倒、是非不分的黑窩裏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作最重要的事,迫害法輪功學員也不用請示,誰想迫害就迫害。

八監區大隊長岳秀鳳,五十三歲,主管整個監區的工作;教導員郭琳琳,原是監獄「610」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口試、面試就是她,考試題都是直接誣陷大法師父和大法的。一到她班的活動,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副隊長索媛媛,三十多歲,負責改造;副隊長牟寧,三十多歲,負責生產;警察郭磊,三十九歲,經常給犯人和法輪功學員開會、講課,講的都是誣陷法輪功的內容。有時輪番提問,說的全是誣陷法輪功的,還留作業,也是誣陷法輪功的內容。還在整個監區競賽,全是誹謗法輪功和大法師父的。

7. 經濟迫害

在監獄裏,日用品都得自己花錢買。超市的東西非常昂貴,要比外面貴很多。質量還不好,假貨充當正品賣高價。買一條晴綸的內褲要二十二元錢;一斤蘋果二十二、三塊錢,還會攤到爛的。手紙、肥皂都很貴,質量還不好。看不到樣品,刷了錢了,來的可能是一個空包裝袋,裏面沒有商品,或者是一個殘次品。

就是這樣,也不能及時到,有時要等到兩個月、三個月甚至一年才能到貨;有時這貨就拖黃了,沒影了,錢也沒退回來。黑心商家強掙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錢。日用品是生活必需品,必須得使用,在監獄裏買東西沒有選擇,無論好壞、多貴,無論能不能到貨,都得買。有時東西還沒來得及使用,就被刑事犯給偷走了。

宋春媛被迫害得離婚,她和女兒吳丹在監獄的生活費都是家裏姐妹湊的。二零一九年秋天,塔河縣法院的人到監獄勒索宋春媛和女兒的三萬元罰金,宋春媛拿不出來。二零二零年,吳丹出獄後,到處借錢交上了被勒索的三萬元罰金。二零二一年中秋節前後,塔河縣公安局再一次把吳丹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星期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宋春媛被新林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勒索罰款四千元;二零零一年,單位薛書記以單位的名義騙走宋春媛五千元;二零一零年一月,宋春媛被勒索了二千來塊錢;二零一一年四月,宋春媛非法判刑判四年,期間一分錢沒掙,還花了不少錢。這些年的迫害,一次次的被勒索罰款,哪個家庭能受的了?!

二、黑龍江女子監獄中的惡報實例

獄霸佟金岩,詐騙犯,被判無期徒刑,都稱呼她「大哥」。她一直裝扮成男性,頭髮剪的男人寸頭,跟犯人同性戀。經常用不正當手段弄來外貨──化妝品、衣物、食物等,十幾塊錢的東西賣到上千塊,她要想賣給誰,對方不買都不行。她可以隨便出入,賣廢鐵銅,紙盒子、塑料瓶子等。

據說她不但往家裏郵錢,自己還攢了幾十萬元。無論在甚麼地方只要佟金岩在,就是大聲辱罵,嗷嗷的喊。去到操場拔草,掃地或在哪裏,佟金岩就會一直大罵,不是說快了,就是慢了,要不就是不乾淨,故意找茬刁難。

如果有法輪功學員在場,就會罵法輪功,從幹活開始一直罵到結束。有警察在場也是如此猖狂,連警察都懼怕她,都默不作聲她罵夠了,欺辱夠了,再狀告給警察,讓警察治這個人。甚麼樣的人找甚麼人,在公開場合,佟金岩都稱呼迫害法輪功的頭子史耕輝「史媽媽」。

佟金岩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侮辱、打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就在她刑期還有兩年多時,確診為子宮癌、宮頸癌。一開始下身出血,後來從肚子裏掉爛肉,頭髮也掉光了。到醫院去也沒有甚麼好藥,就是往陰道裏塞棉花(不用藥),用棉花堵住不淌爛肉。她每天疼的嗷嗷叫。有些警察裝聽不見,也有警察聽到她嗷嗷喊「疼死了」,幾個人就哈哈大笑:佟金岩又喊疼哪!哈哈!哈哈!

監獄同意佟金岩病保提前回家,她家裏只有一個哥哥。佟金岩品質太惡劣了,家人不願意管,監獄多次給她哥哥打電話,她哥哥都故意不接電話;一次一次的打,她嫂子才勉強接電話,她自己說還有幾十萬塊錢給她嫂子,嫂子還拒絕讓她回家。

經過一年多死去活來的折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佟金岩在痛苦中遭惡報死亡。她死後,家人拒絕看一眼,更不願接骨灰回家。就這樣,佟金岩結束了她可恥的一生。

善惡有報是天理。惡犯王敏、原竟芳、辛曉蕾等人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不止一次的邊打罵法輪功學員,邊猖狂的喊:「我就打了,我就罵你師父和大法了,我怎麼沒報應,來報應我呀!」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像佟金岩那樣驕橫跋扈的牢頭獄霸,都遭惡報了。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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