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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受刑受辱四個月 姐姐依法上訪受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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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大法學員姜永芹在遭受酷刑和侮辱後,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姐姐姜永華10月31日去新安派出所的上一級龍潭區公安分局遞交控告信和律師會見申請書。

上次接待過的那個姓齊的警察一進來就連續幾遍大聲質問姜永華:你知道不知道這個位置是幹甚麼的啊?姜永華說:這不是信訪嗎?是他們告訴我要到這裏來,我妹妹的事由你們管。

齊警察一聽態度有些緩和,告訴姜永華:你上次不來過嗎?我知道你來幹甚麼,你要求的取保候審可以寫申請到辦案單位。我們這不是辦案單位,我們這兒不管。你找新安派出所,新安派出所是辦案單位,同意不同意是派出所決定的,他得和公安分局溝通,那是他的事兒,行與不行你說了不算。

姜永華說:我去了省檢察院,省檢察院說,歸吉林市檢察院管,吉林市檢察院又說歸龍潭區檢察院管,我去了龍潭區檢察院,龍潭區檢察院說歸龍潭區公安分局管,所以我又來了。

齊警察仍舊推諉說:我們龍潭公安分局不是辦案單位,辦案單位是新安派出所。

姜永華告訴齊警察:我妹妹受到了酷刑,需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齊警察沒等姜永華說完,就喊:你有甚麼證據?你怎麼能證明是真的?而且在姜永華在講話中,他就大聲地反覆持續喊叫這兩句話。

姜永華面對如此熟悉的場面,儘量壓制住內心的痛苦,反問:你又怎麼證明是假的?我有律師會見的筆錄,還有舒蘭看守的監控錄像,我只是要求辦案單位立案調查;沒有一個女人能把自己被扒光、被人摸,隨便說出來的。是不是在你們龍潭公安分局監管期間發生的事?我就是要反映這些,你們為甚麼不能調查?而且為甚麼現在不讓律師會見?

等姜永華說完,齊警察停止喊叫,並推諉說:我管不了,沒有龍潭分局的參與,我監管不了,審訊期間我也管不了。你怎麼知道是真的呢?你憑甚麼把這話說得這麼理直氣壯。

姜永華再一次說:我有律師的筆錄,有舒蘭看守的監控的錄像。而且律師會見是正常的,但為甚麼說不讓會見就不讓會見了呢?

齊警察又推諉說:律師會見不是我們說了算。我們沒有這麼大的權利。律師會見是看守所同不同意的問題。

姜永華說:看守所說是辦案單位不讓會見的。

齊警察再次推諉說:那是派出所的事。姜永芹被猥褻我們部門管不了,被審訊期間我們不管,不用立案調查,你不要再控告了,等到開庭,讓姜永芹自己控告,她現在也不受限制,看守所裏有各種渠道可以控告啊!

如此荒謬的說辭,身陷囹圄、在公安執法犯法中被酷刑凌辱、一個身心受傷的女人怎麼有勇氣、有機會、在被監管下去控告監管她的人,這怎麼可能呢?而且她姐姐姜永華在相關各級公檢法司部門走訪幾個月了,都只是一味的被推諉,至今尚無進展,更何況被羈押失去自由的受害者本人呢?

姜永華見他又開始推諉,所以問:到底誰說了算?

齊警察告訴說:是新安派出所的上級部門,你只能找新安派出所,新安派出所說不行就不行,沒有理由。

新安派出所的上級部門不就是龍潭公安分局嗎,不就是姜永華與齊警察現在講話的地方嗎?!這真是不可思議,負責「龍潭公安分局」信訪的齊警察不承認「龍潭公安分局」是「龍潭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的上級部門!

齊警察還聲稱:公安局這個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中人民選舉出來的,抓人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

姜永華反問:是不是為人民辦事的,老百姓受了委屈了,是不是需要你們立案調查。

齊警察說:不是為你服務的,你說的這件事也不是真的。

一直到談話的最後,齊警察也沒能說出來姜永華要求依法會見和立案調查這兩件事怎麼處理,只是一味的推諉。

關於姜永芹遭受迫害與家屬維權受阻的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女教師被囚秘密地 特訓室專家啟用工具箱施暴》《姜永芹家屬與律師遞交控告信 檢察院等瀆職不受理》《妹妹受刑受辱、姐姐維權 吉林層層機構耍賴推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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