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妻子遭冤獄、殘疾丈夫求救 當地政府承諾盡力放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輪功學員張小娜女士,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張小娜的丈夫左小腿截肢,右手沒有抓撓功能,雙眼目前看不見東西,需要妻子的照顧,呼籲相關單位釋放張小娜,讓她回來照顧這個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張小娜的丈夫陳傑接到自稱是紀委的人(是哪個地方的紀委他沒聽清,因他雙目失明,只能接電話)打來的電話問:你是陳傑嗎?你控告王寶民了嗎?陳傑答,是。你家反映的情況,我們已經讓當地鄉政府儘快落實。

十一月三日,綏中縣鄉政府及村幹部一行七、八個人來到張小娜家,承諾:我們盡力給你辦,讓張小娜早日回家來照顧你。他們還承諾給二千元錢,二噸煤。有人問:誰幫你家控告的?陳傑答:是鄰居。在十一月十四日,前所大隊把二千元錢和煤送到張小娜家,並照了相。

張小娜家住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前所村,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心向善。她的丈夫陳傑,二零二零年打工期間不慎被高壓電線電擊,左小腿截肢,右手沒有抓撓功能,雙眼目前看不見東西,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得需要人幫忙,他生活上全靠妻子照顧。而這些年為了治傷,他家早已是債台高築。家裏還有兩個孩子,一個高中生,一個大學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綏中縣國保大隊王寶民、劉喚宇帶領便衣警察非法闖入張小娜家,非法抄家、綁架她。之後,張小娜被所謂「監視居住」 回家,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遭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張孝金非法起訴,五月三十日被連山區法院審判長張亮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七月十日被無辜帶走,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

面對妻子被非法關押,萬般無奈的陳傑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在網上分別向政法警察違紀違法平台12337、公安部12389、中紀委12388、政府熱線12345等部門控告王寶民、張孝金、張亮涉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非法拘禁、誣告陷害等罪,要求有關機構追訴他們的刑事責任;並呼籲相關單位釋放張小娜,讓她回來照顧這個家。

此事在明慧網上報導,正義人士了解到她家的遭遇後,伸出了援手,給她家募捐了一萬元錢。並協助家屬在(百度)網上實名將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張孝金、法院法官張亮、綏中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寶民控告到政法警察違法違紀平台、最高檢察院、中紀委、公安部、組織部、並向市長信箱、縣長信箱反映了情況;同時又將此事件發到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九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期間分別向中紀委,省委書記張國清及市長何志勇、市司法局局長范曉傑、葫蘆島市政法委書記吉聖亞、葫蘆島連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孫玲、法院院長楊書澤、綏中縣縣長項繼飛、綏中公安局局長林輝等共計50人郵寄了控告書、求救信及追查通告。為了防止截訪信件,分別在不同城市、不同日期、不同郵筒郵寄了這50封信(葫蘆島市龍港區西山坡的一個郵局曾經截訪過此類信件,郵局局長張宏被家屬實名控告到有關部門)。

關於張小娜遭受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
《遼寧綏中縣張小娜被非法判刑四年》
color=#0000ff>《遼寧綏中縣張小娜被非法判刑 不能自理的丈夫求救》等。

希望綏中縣前所鄉政府的各級領導儘快兌現你們的承諾,讓張小娜儘快回家。在此正告王寶民、劉喚宇等人,你們連張小娜這樣一個苦難的家庭也不放過,還迫害,已惹的是天怨人怒,國內外的很多正義善良人士都在看著你們,趕緊停止迫害,找回自己的良心與人性吧。善惡必報。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相關責任人:
葫蘆島市綏中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寶民;電話:15566757710、0429-6136126
副大隊長:劉喚宇13998962003、6136126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孫玲 13998980543,0429- 2659001
檢察官張孝金;電話:13050971625,0429-2659020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院長楊書澤;辦電:04292164111
法官張亮;辦電:0429-216450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