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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孫淑芬被枉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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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舒蘭市吉舒街道法輪功學員孫淑芬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到她家裏所謂「庭審」。近日獲悉,她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上午十點左右,舒蘭市公安局吉舒派出所警察闖到孫淑芬家裏,搶走大法書籍、真相幣、信封等,並強迫她簽不煉功保證。警察趙岩欺騙孫淑芬說:去派出所一趟,一會兒就回來。孫淑芬被綁架到派出所,她一直給警察講著法輪功真相。孫淑芬被警察劫往拘留所,因她兩次在醫院檢查身體都不合格(高壓達220mmHg),被拘留所拒收。孫淑芬又被劫持到大華浴池,由三個警察看守;二日晚她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警察來到孫淑芬家叫她簽犯罪告知書,孫淑芬沒簽。七月六日,孫淑芬在家人的威逼下去法院簽了此書。

二零二二年十四日下午三點半,吳姓片警和一個二十多歲的警察開著警車闖到孫淑芬家裏給她拍照,之後離開。兩個警察剛離開後,舒蘭市法院的人打來電話,讓孫淑芬十五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到法院。家人說她去不了,腿麻、手麻。打電話的人說,請示領導去她家接她。

二零二二年十五日中午十二點多,舒蘭市法院的人打來電話,讓孫淑芬到法院去。孫淑芬的丈夫回話說:去不了,上次從法院回來身體就不適,精神受到打擊。法院的人說:叫法醫來接。孫淑芬的丈夫嚴厲告誡:現在人還有一口氣,要是死到法院我會去喊冤。過了一會兒,吉舒派出所副所長王洪博和警察趙岩闖到孫淑芬家,看見孫淑芬臉色灰暗躺著,問這幾天怎麼這樣了?還說她的肚子裏有個大瘤子。孫淑芬的丈夫說:不知道她肚子裏有個大瘤子,怨不得她咋這樣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孫淑芬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庭審。由於孫淑芬身體狀況,去不了法院。當天下午法院人員來到孫淑芬家,對她進行所謂「開庭」。

近日獲悉:孫淑芬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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