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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十四研究所七旬女工程師張愛東被枉判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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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南京市十四研究所檔案室七十歲的退休工程師張愛東女士,因堅修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二零二一年多次被非法抄家,被構陷到玄武區法院,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三個月,二零二二年七月中旬再次被綁架,下落不明。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已逾23年的迫害中,張愛東因堅持信仰,十多次被邪黨人員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七次被非法關押在鼓樓區、十四所洗腦班,五次被非法關押南京市看守所,九次遭非法抄家,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四百萬元。在勞教所,張愛東遭酷刑虐待、非人折磨,身心遭受極大傷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南京市浦口區珠江派出所三個警察,又來到了已古稀之年的張愛東的居所。他們按響門鈴,張愛東在安全門裏問明情況,據實做了回答,並講了法輪功真相。警察執意要進門,張愛東沒開門,大約半個小時後,警察離去。

第二天下午,張愛東從外面返回家的途中,被非法跟蹤的浦口區珠江派出所多個便衣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張愛東叫警察出示拘留證,警察拒不理睬,還偷拿了張愛東包裏的住宅鑰匙,並在張愛東不知情、家人也沒有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抄了她家。次日(六月十七日),警察再一次對張愛東非法抄家。張愛東的家人要警察出示證件,警察沒有出示警察證,只是無奈之下,出示了沒有公安分局局長簽字的搜查證。

張愛東被非法行政拘留五日,敲詐勒索五千元。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張愛東回到了家。可就在當天,浦口區珠江派出所又以同一事件,對張愛東非法刑事立案。九月二十八日,警察第三次非法抄了張愛東的家。警察沒有出示警察證,依舊出示了沒有公安分局局長簽字的搜查證。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玄武區檢察院檢察官馬忠文,約張愛東核對所謂「案情」。張愛東告訴馬忠文:浦口區珠江派出所警察採用非法手段得到的所謂「證據」嚴重不實。張愛東讓馬忠文出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條文,檢察官馬忠文無言。

張愛東說:檢察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對我定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違法違憲的,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本人也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實施,也沒有造成任何社會危害。我是合法公民,請檢察官做出明智選擇,對我不作起訴決定。檢察官馬忠文對此不置可否。

檢察官馬忠文無視公安偵查機關在偵查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依然向玄武區法院對張愛東提起公訴,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表彰;根本不應被抓、被起訴庭審。對法輪功學員的羈押意味著善惡顛倒、正邪不分,會導致社會道德淪喪、人心荒漠化。把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人逮捕關押,會讓全社會的民眾都迷茫司法機關為甚麼迫害好人;會進一步摧毀社會的道德價值觀。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希望相關司法人員,冷靜思考,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政治清明、司法公正,法輪功得以昭雪的時候,必將有人來承擔責任。僅僅是領導嗎?只是上級嗎?到那時,作為基層一線的、直接經手的辦案人員,你們怎麼辦?當有一天,你們站在被告席上,你們拿甚麼為自己辯護和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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