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瀋陽市法庫縣劉憲勇被非法判刑兩年多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庫縣法輪功學員劉憲勇,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目前被瀋陽市遼中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四個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八點二十分左右,瀋陽市皇姑區北行的「閻家炸雞架」飯店還在正常營業,法輪功學員陳麗輝是飯店員工,她的丈夫陳新野(法輪功學員)來飯店接妻子下班。剛到店裏,二、三十個便衣衝進店裏,把店裏所有人都控制住,同時逼迫顧客退款離開,並將法輪功學員劉憲勇(顧客)打倒在地。

警察強制給十四人戴上手銬,強迫所有人以半蹲半站的姿勢體罰,同時在店裏非法搜查,甚麼也沒搜到,只拆走了店裏的攝像頭。折騰到十點多,警察給每個人戴上黑頭套,劫持到警車上帶走,還強迫人們在警車上蹲著。警察用陳麗輝的手機給她女兒打電話,八個便衣劫持陳麗輝去抄家,抄走了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手機。陳麗輝的女兒問警察,父母將被關押在何處?沒人回答。

家人突然失蹤,有的員工家屬半夜跑到店裏來找人,可以想像,對於飯店老闆和員工家屬,這一夜真是心急如焚。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員工家屬通過手機軟件定位,查到人被帶到了法庫縣,經過持續追查,才知道14個人被綁架到了法庫縣鑫天地商務賓館。

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其中11人被釋放,而陳新野、陳麗輝夫婦以及劉憲勇仍被非法羈押。這一夜,每個人都被單獨關押、被警察非法審訊。警察執法犯法,誘供、栽贓、恐嚇。有的員工憤怒地質問警察:「我們就是打工賺錢,啥也不知道,憑啥抓我們?」

劉憲勇是法庫縣葉茂台鎮閻荒地村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劉憲勇被村幹部和當地派出所多次迫害,父親承受不了巨大壓力,在監控兒子的民兵面前突發腦溢血,十年病榻煎熬,後含冤離世。劉憲勇被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累計四年,飽受飢餓、謾罵、羞辱、毒打、電擊等酷刑折磨,險些失去生命。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劉憲勇和三位法輪功學員郭旭紅、王天媧、胡林一起發真相資料,被法庫縣公安分局四家子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劉憲勇遭到警察的毆打,他絕食抵制迫害,後臥床不起,被警察送回家,非法「監視居住」。法庫縣公檢法企圖在一月三十日開庭冤判劉憲勇。從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開始,法庫縣公安局五、六個警察竟然在劉家「安營紮寨」,吃喝睡都在劉家,二十四小時不離開,不允許劉憲勇離開家門半步,並在家中安裝了監控設備和錄像機,只允許直系親屬陪護,不允許其他親友探視。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傷痕累累的劉憲勇在嚴密監視下走脫,從此流離失所,被非法通緝。一同被綁架的胡林,原是瀋陽航空工程師,被警察毆打、野蠻灌食,身體出現狀況,法庫縣公安局勒索兩萬元,把胡林放回家(後來胡林被法庫縣公檢法和康家山監獄迫害致死)。郭旭紅、王天媧分別被法庫縣公檢法枉判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劉憲勇被法庫縣公安局在飯店綁架,可能和以前這個情況有關係。劉憲勇被綁架後,先被非法關押在外地,後被轉到法庫縣看守所關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