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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三年 北京劉春愛、李爽、閆勇和岳利永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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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近日得知,已被非法關押了三年四個月的北京法輪功學員劉春愛、李爽、閆勇、岳利永,經兩次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劉春愛、李爽、岳利永,三年九個月,分別被勒索罰金四千元,閆勇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四千元。目前,他們仍被非法關押在西城區看守所。

劉春愛家住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地區。李爽,女,今年31歲,河北省淶水縣人,在北京一家電子產品公司工作,公司老闆是法輪功學員閆勇(閆永)和岳利永夫婦。

二零一九年八月,劉春愛被監視。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下午,李爽去過劉春愛的家,從她家出來,即被警察非法跟蹤。當日傍晚六點半,李爽乘坐北京121路公交車時,西城區阜成門外派出所警察突然攔住了該公交車,將李爽綁架;隨後,李爽所在的公司的老闆閆勇和岳利永夫妻也被綁架,所在公司被非法查抄,公司被抄走的物品不詳。

當晚,劉春愛老人被阜外派出所警察從家中抓走,家裏整個被非法抄家,電腦、打印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後,劉春愛、李爽、閆勇和岳利永均被非法關押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三年四個月。

非法開庭和枉判

劉春愛、李爽、閆勇和岳利永曾被北京西城區公安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陷到西城區檢察院,後西城區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西城區公安局。

李爽的律師要求公安撤案、放人,西城公安局以一案多人(劉春愛、李爽、閆勇和岳利永夫婦)為由,不予釋放。李爽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改變強制關押環境,也不予辦理。

法院先後兩次開庭未果,第一次是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北京西城區法院欲非法對李爽、劉春愛、閆永、岳利永四位法輪功學員開庭審理,由於閆永發燒而取消。第二次是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兩點,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雖然沒有結果,但是檢察院建議量刑特別重。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劉春愛、李爽、閆勇(閆永)、岳利永,再次被西城區法院非法開庭。四位法輪功學員一致認為自己無罪,同時在自辯中談到,自己在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事實。

律師在辯護中說,李爽、閆永、岳利永明明是一種工作關係,卻被構陷為「團夥」關係,公司被非法查抄,致使閆永、岳利永夫妻開的電子產品公司遭受了極大的損失。岳利永因被長期關押,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問題。

近日得知,劉春愛、李爽、岳利永被枉判三年九個月,分別被勒索罰金四千元;閆勇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四千元。他們四位仍被非法關押在西城區看守所。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信息
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派出所:
派出所主辦人:程傑,手機號 13811355932
家庭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北營房東裏12號樓 郵編100032
所長張金岩, 男,13501210111 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區西什庫大街26號院2號樓1門101
副所長王永朋,男,18600065935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澱區明光北裏1號樓306
朱佳,男,17601680353 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澱區上莊三嘉信苑8-6-302
徐佳、王路(或是張路)、胡姓警察010-68352653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西城區新街口西裏三區18號樓 西城區檢察院 郵編:100035
電話:01059555662
本案責任檢察官:唐薇佳13720098689
檢察長:李衛國010-59555601

北京西城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後英房胡同1號 西城區法院 郵編:100035
電話:010-68366085
院長:劉雙玉(女)18500839010
副院長:劉玉民010─85268916

北京市西城區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27號,郵編100032
電話:01066035392
書記王旭1969年3出生
維穩辦主任張曉月
副書記鐘顯林 13910160525
綜治辦主任王靜 13611251836
防範辦主任李魯 1350101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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