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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女子監獄獄警孫立偉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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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到目前為止,甘肅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大約五百多人次,現在有七個監區。第七監區(之前的「反X科」)是專門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五監區是老殘監區,其它監區是生產監區。

孫立偉,女,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學位。丈夫,石懷林;公公,石新玉;婆婆,劉轉花;孫立偉的女兒一人兩個戶口:一個叫石玥玥(天水戶口)、一個叫孫燕燕(蘭州戶口),現在西北師大附小上學。家庭住址:蘭州市大沙坪寧苑小區三號樓426號。電話:13919121962

自甘肅女子監獄開始對法輪功學員「轉化」迫害以來,孫立偉一直專職從事「轉化」迫害。她先在女子監獄教育科任專職幹事,二零零五年後,又調任「反×教科」任科員。她由於迫害法輪功學員賣力,被升為副科長。孫立偉是典型的「笑面虎」,表面上對誰都笑嘻嘻地說話,可是一轉過身,眼珠一轉一個歪主意;她的眼神一變,包夾犯就知道該怎麼做惡了。

甘肅省女子監獄於二零零一年成立了「反X科」,非法關押著法輪功學員。朱鴻曾經任甘肅女子監獄「反X科」科長長達十四年。朱鴻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洗腦「轉化」。包夾犯人都是由朱鴻、孫立偉從各監區挑來的,一般刑期都是在十年以上、文化程度較高的犯人,以減刑引誘她們非常賣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朱鴻被升為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副監獄長。科長由她培養的孫立偉接任,副科長為劉曉蘭,其他成員是肖燕、魏瑩、丁海燕、曹一微等。孫立偉自當科長以來,對法輪功學員更是實行野蠻、慘無人道的迫害。

在二零一七年十、十一月間,孫立偉遭惡報出車禍,門牙全摔掉。二零二一年底,因孫立偉管理不善,七監區一個刑事犯人自殺,孫立偉被調離甘肅省女子監獄。下面是孫立偉在甘肅省女子監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簿。

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方式

1.對剛入監的法輪功學員,派兩個包夾犯看管(三人稱一個「互監組」),二十四小時全天監管,規定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稱包夾犯為「老師」,出行一切活動三人同步。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允許說話、遞眼色、交換物品。「互監組」之間方圓保持(三塊磚)一米之間距離,包夾犯必須走在法輪功學員身後。法輪功學員做甚麼事,吃飯、喝水、上廁所、洗臉、睡覺等一切事務,都必須請示包夾犯,得到允許,方可進行;否則,就是違反監規紀律,輕則挨打受罰,重則扣分(當月不能購買生活用品)。

2.「反X科」沒有勞改任務,每天就是對法輪功學員強迫洗腦,看碟片。這些碟片每三個月輪放一遍。上午八點到中午十二點看碟片,下午兩點到六點寫思想彙報(必須結合自己寫)。

3.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思想彙報」除大年初一、初二、初三這三天不寫,平時的節假日都得寫。法輪功學員完不成思想彙報,不讓睡覺,寫到天亮都得完成。對文化低的法輪功學員簡直就是壓在頭上的一座山。

4.親情接見一個月接見一次(十分鐘)。法輪功學員的外地居住的親人也許幾個月或者一年才能來一次。可是在法輪功學員接見時,有警察電話監聽,如果說了不讓說的話,不但停止接見,回來後,還要受到警察、包夾犯的訓斥、打罵。

5.「反X科」還有兩條不成文的規定:一是,法輪功學員晚上睡覺不准面朝牆壁,兩隻胳膊必須放在被子外面,怕她們在被子裏發正念。冬天,法輪功學員們只好穿著棉衣睡覺。二是,所有包夾犯的馬桶都由被包夾對像洗刷,倒尿桶。

6.在「反X科」,包夾犯甚麼都可以購買,法輪功學員只允許購買日用品、學習用品、牛奶、豆奶粉,其它食品、水果都不能購買。有一次,王瑞林把一袋發的牛奶放在桌兜裏,安檢時被查出,孫立偉下令「以後不准給王瑞林發牛奶」。因此,沒收了王瑞林當月自己買的兩箱牛奶。楊眉患有大骨節病,向孫立偉提出申請購買牛奶,被孫立偉拒絕。

7.剛入監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衣架,包夾犯把超標的衣架要求放到剛入監的櫃子裏,洗衣服時,卻不讓用。每到監區安檢時,包夾人把超標的衣物都存入到法輪功學員的箱子裏,或者強迫法輪功學員們穿上。食品桶安檢出違規食品,就栽贓到法輪功學員身上,這樣不影響包夾犯被扣分、購物或減刑,法輪功學員們成了包夾犯的替罪羊。在「反X科」,包夾犯甚麼都可以做,甚麼都可以買;而法輪功學員們甚麼都不能做,甚麼都不能說。

8.在「反X科」,對剛入監的法輪功學員不發尿桶,晚上不准小便。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禁止上廁所、洗衣服、喝水,剝奪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這些都是孫立偉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的卑鄙手段。他們還私下規定包夾犯「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獎勵二十分。

9.所謂「轉化」了的要經過三次驗收,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監獄長朱鴻驗收,甘肅省政法委驗收,出獄前甘肅省監獄管理局驗收。驗收時必須回答三個問題:法輪功是不是×教;法輪功師父是人還是神;再煉不煉法輪功。

10.中共邪黨不信神,宣揚無神論,可是卻在監獄裏讓犯人疊給死人燒的紙錢(疊銀元寶),並且勞動強度很大。這些紙錢的材料大多有污染、有毒,會導致皮膚過敏,起紅疹。吸入粉塵,對肺部損害極大。甘肅省女子監獄為了掩蓋罪惡,製作紙錢這件事不允許洩露出去,接見家人時不能對家人說。

二、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許惠仙,甘肅省鎮原縣太平鎮退休女教師。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到甘肅女子監獄後,包夾犯張淑梅對許惠仙經常用腳踢。許惠仙后被甘肅女子監獄迫害致命危,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被送回當地。許惠仙回家後,身體極度虛弱,不說話,除了睡覺,醒來就無法控制的煩躁,一直處於病危狀態。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許惠仙離世,終年七十一歲。

◎萬銘芬,甘肅白銀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景泰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萬銘芬被劫持到甘肅省蘭州市女子監獄。

萬銘芬長期在打罵中度過,經常被包夾犯人張淑梅拳打腳踢,罰站、罰蹲。每天強制萬銘芬看污衊法輪大法的視頻,逼迫她寫「思想彙報」。逼迫萬銘芬寫放棄法輪功的所謂「四書」,她不配合,包夾犯張淑梅體罰她,罰站蹲、辱罵、腳踢、用拳頭猛擊她的太陽穴,打的她頭昏眼花。用筆尖狠戳她的肝部,萬銘芬疼痛難忍,痛了好長時間。萬銘芬成了包夾的出氣筒,想罵就罵,想打就打,經常強迫萬銘芬吃她的剩菜剩飯。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萬銘芬出獄,第二天家人將她送醫院救治,檢查出十種病變。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日,萬銘芬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三歲。

◎盛春梅,六十五歲,蘭州市紅古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盛春梅被非法抓捕,後被紅古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一三年,盛春梅被綁架至女監。開始的包夾是陳麗萍,後來的包夾是郝娟娟。在長期的迫害中,盛春梅現在身患嚴重的糖尿病,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一次,陳麗萍將盛春梅從衣領提起,搧耳光。盛春梅被經常辱罵,還被逼寫東西,每天寫思想彙報。因經常不按包夾規定一舉一動打招呼,或說我錯了等,包夾陳麗萍就擰、掐盛春梅的大腿內側,揪胳膊上的肉,用尺子打頭,痛的盛春梅直叫。

因為盛春梅身體單薄經不起狠打,包夾就經常不讓她洗漱,罰她端著盛滿水的盆站好長時間,水溢出一點就揪、掐,用下流話罵已經成了常態。在這種折磨下,包夾還要她寫思想彙報、搞衛生、罰站、罰蹲。盛春梅因雙目失明看不見,就給盛春梅一把尺子比著寫思想彙報。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盛春梅的女兒接到甘肅省女子監獄獄醫電話,被告知盛春梅查出化膿性膽囊炎和膽結石。盛春梅的女兒提出給母親保外就醫,遭拒絕。五月份的一天夜裏盛春梅突然昏迷,被背到獄醫室,因情況嚴重,又送到蘭州大學二院,搶救過來後送到新橋監獄。盛春梅的女兒陳盛華在電話中提出保外就醫,獄醫不同意。

八月二十三日盛春梅回到女兒的家裏。十月十二日早晨九點多,盛春梅在女兒家中含冤離世。

三、孫立偉迫害部份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

◎王立謙:四十五歲,紅古區海石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年。因不寫「三書」,被孫立偉用電棍電嘴、電臉,臉上皮膚被電燒焦好幾塊,多少天不能吃飯。

◎李亞,五十三歲,原甘肅省平涼市華亭縣華煤集團建安公司職工。二零一零年五月,被華亭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孫立偉見李亞不放棄修煉,讓四個包夾按住李亞的胳膊、腿,孫立偉拿著電棍,撕開李亞的衣領子,把電棍戳到她的胸部電她,電了前胸電後背。孫立偉指使楊靜把一盆冷水從李亞的脖子上倒進去,頓時,李亞的衣服全都濕透了。孫立偉又用電警棍電李亞,並指使包夾將李亞的胳膊扭到背後,扳住手腕,電她的脖子、頭。李亞高喊「法輪大法好!」包夾就用破抹布塞住了李亞的嘴。包夾把李亞的胳膊扭到身後,並用力扳手腕,李亞被絆倒在地,胳膊嚴重扭傷。孫立偉在李亞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用電棍持續電擊李亞半個多小時,李亞的脖子周圍被電寬約三至五釐米的一圈糊疤。

◎劉菀秋,六十六歲,蘭州市西固蘭化職工,被非法判刑六年。在陝西監獄時,左手被迫害致殘,五指不能彎曲。二零一五年年底,在蘭州市南關什字,和女兒劉磊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抓,非法判刑七年,劉磊被非法判刑三年。

第一天,劉菀秋就被惡警孫立偉慫使幾個惡犯用大小電棍電擊長達幾小時,嘴唇腫的合不上,面部的皮膚沒有一處是好的,脖子能看見的地方血肉模糊。惡警孫立偉還惡毒的挖苦劉菀秋說:「你的臉、脖子怎麼成了蜂窩煤?」

為了迫使劉菀秋所謂的「認罪」,孫立偉、肖豔、張梅、丁海燕等人非法對劉菀秋每天長時間電擊,每隔五分鐘就電擊一次。把電警棍插入劉菀秋的嘴裏電擊,導致劉菀秋的口腔被嚴重燒傷潰爛。為了掩蓋罪行,警察每天叫犯人給劉菀秋灌大量不知名的藥物,用黃藥水搽嘴。

劉菀秋不打報告,不認罪並反迫害,五月十二日身心被殘害的意識不清的從床上摔下,嘴著地,摔得鮮血直流。從此,孫立偉把劉菀秋雙手雙腳鐐在鐵架子光板床上,三個月(成大字刑),屎尿往褲子裏拉,不准上廁所。她絕食反抗,被包夾人強行灌食,正值夏天,熏得號室人怨聲載道,劉菀秋的臀部被折磨的潰爛生瘡,在廁所讓衛生員擦抹碘酒,褲子堆到腳面上,所有上廁所的人看了都慘不忍睹。

◎張建華,八十歲,蘭州市七里河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張建華是王瑞林的嬸嬸,她倆同一號室,有一天晚上張建華用王瑞林的尿桶小便了,第二天包夾張小軒把王瑞林的頭往尿桶裏按,並且讓張建華喝了尿桶裏的尿。卻央卓瑪(藏族)是張建華的包夾,對張建華不是打就是罵。張建華完不成「思想彙報」被扣分,孫立偉罰張建華趴在教室大廳反覆擦地板磚。

◎王瑞林,六十九歲,家住蘭州市西固區。被非法判刑五年。因她不寫所謂的「思想彙報」,惡人對王瑞林加重迫害。王瑞林家中無人給她匯錢,沒錢買生活用品。惡人故意把王瑞玲的內衣、水杯等生活用品強行扔掉。

◎徐利英,七十多歲,玉門地區某中學老師。被非法判刑三年。主管隊長肖豔使用軟硬兼施的手段也未能「轉化」她,她每天被迫反覆拖走㾿地,打掃廁所。吃飯、聽課罰蹲軍姿,寫「思想彙報」趴在地上寫。

◎強維秀,五十二歲,在慶陽市農機部門工作。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時正值二零二零年中共病毒疫情爆發。孫立偉對她軟硬兼施,強維秀不抬頭看播放的碟片,孫立偉就強迫強維秀蹲在講台邊,用手把她的頭按在桌子上,孫立偉坐在她身後夾住,強維秀不睜眼,孫立偉就用棍支在眼皮上,這樣一坐就是一上午(經常如此折磨)。強維秀不做操,孫立偉就用腳踢她,用手掐她的胳膊,洗澡時,看到她全身傷痕累累。

◎焦麗麗,五十二歲,慶陽市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被蘭州市公安局抓捕,被非法判刑八年。由於不「轉化」,受盡了包夾的圍攻打罵、虐待。不讓上廁所,生活上百般刁難,不准買衛生紙、日用品等,剝奪了應有的親人接見和打電話的權力。孫立偉用高壓電棍電擊焦麗麗,致使焦麗麗的腰部嚴重灼傷。

◎楊眉,五十六歲,慶陽市人。楊眉放在庫房箱子裏的衛生紙、洗頭膏等生活用品經常丟失。楊眉安裝的假牙不能咀嚼硬的食物,可孫立偉讓她嚼菜根和咬不動的芹菜,她只能硬呑下去。

◎王玉霞、王改霞姐妹,慶陽市人。因向兩高寫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被抓,王玉霞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改霞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由於王玉霞不轉化,在主管隊長魏瑩的授意下對她進行攻堅戰,包夾人輪流上場,體罰、打罵。王玉霞閉口不說話,就拿來廁所刷屎的刷子撬她的嘴。當著王玉霞的面,毆打她妹妹王改霞。王玉霞的包夾張瑜三十歲,心腸歹毒,經常不讓王玉霞吃飽飯,飯吃到一半就逼著去搞衛生,讓把飯倒到廁所,否則就是一頓毒打。

◎郭彩萍,六十多歲,慶陽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由於不會寫字,受盡了包夾王蕾的打罵。郭彩萍後來轉給張瑜包夾,張瑜經常搧她耳光,有一次竟打傷郭彩萍的眼睛,導致她雙耳失聰。接見時,郭彩萍將此事隱晦的告訴了兒子,兒子在接見室砸監獄門,被拘留十天。郭彩萍每天被孫立偉叫到辦公室訓話,長達半個月。

◎張又夫,白銀市音樂老師。被非法判刑四年。包夾李昊熙對她凶殘歹毒,把冬天發的新棉衣、棉褲據為己有,當枕頭,給張又夫的舊棉衣、舊棉褲,罩衣小的不能穿。到節假日監獄安檢時,李昊熙又把超標的保暖衣褲讓張又夫穿上,摞幾層,綁的張又夫喘氣都困難。李昊熙對張又夫稍有不如意就拳打腳踢或搧她耳光。張又夫不「轉化」,她的主管隊長魏瑩秋同包夾人李昊熙、牛愛玲、馬雅琴、卻央卓瑪把張又夫拉到廁所用電警棍電,電警棍「劈里啪啦」的火花聲和張又夫的慘叫聲傳到了教室大廳。

◎祁惠榮,七十多歲,慶陽市人。受盡了包夾張琪的折磨、打罵,張琪在生活上百般刁難她。原本身體強壯的齊惠榮出監時瘦的皮包骨。

◎劉麗霞,五十多歲,嘉峪關人。被非法判刑七年,卻央卓瑪是她的包夾。剛來時,沒有尿桶,也不讓用別人的尿桶,憋的她晚上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吃飯時,不讓劉麗霞打菜,只吃饅頭,髮油餅也被卻央卓瑪卡了。劉麗霞因為長時間不讓吃菜,營養不良常咳嗽。

◎楊文秀,七十多歲,白銀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包夾劉淑萍經常搧她耳光、拔頭髮,使得楊文秀經常小便失禁尿褲子。由於受到非人的折磨,出監時,楊文秀頭髮禿頂,瘦的皮包骨頭。

◎唐忠碧,五十五歲,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鎮青海石油管理職工。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由於不會寫「思想彙報」,受盡了包夾牛受玲(當過兵)的打罵。洗澡時,看到她兩肩膀、身上到處傷痕累累。

◎段小燕、五十二歲,慶陽市人。被非法判刑十年,受盡了包夾孫金香毆打,眼睛被打的腫似爛桃,門牙被打掉。包夾焦立娟長期罰她蹲軍姿,趴在地上寫「思想彙報」,每天度日如年。

◎劉榮,七十多歲,酒泉市瓜州縣人,小學教師。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監時,拒絕寫「三書」。晚上孫立偉罰監區服刑人員站在走廊兩排,實行株連政策。全監區包夾向劉榮圍攻辱罵,迫使寫「三書」。張小軒是劉榮的包夾,她強迫劉榮從早蹲到晚,不允許換腿蹲,如果蹲的不規範,就連打帶踢。劉榮購買的線衣褲被她貪污,給劉榮舊的穿。劉榮被迫害的完全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李玉,七十多歲,慶陽市二中英語老師。被非法判刑三年。本身有殘疾。入監時,不寫「三書」,孫立偉讓全監區包夾圍攻她到深夜。

◎塗玉春,六十九歲,家住蘭州市城關區。被非法判刑八年。入監時不寫「三書」,被孫立偉用電警棍電後脖子,被丁警察搧耳光。入監兩個月,她的包夾牛愛玲打她,擰她胳膊。塗玉春反抗,壓響了警報器,孫立偉從辦公室趕到號室,訓斥塗玉春說:「警報器是你隨便壓的嗎?」隨後罰塗玉春蹲,並扣十五分(不得購日用品)。牛愛玲還夥同馬雅琴在廁所曾三次打罵塗玉春,把她推倒在廁所水池下面,弄了一身髒水。

◎張桂蘭,六十九歲,酒泉市人。賀豔玲是她的包夾,心狠手毒,對張桂蘭經常打罵。嫌張桂蘭被子疊的不是豆腐塊,扔到廁所地上去疊,寒冬臘月在張桂蘭床上倒涼水。原本身體強健的張桂蘭在出監時瘦的皮包骨。

◎魯英花,四十多歲,小學文化,天祝縣人。被非法判刑三年。由於不會寫「思想彙報」,受盡了包夾人趙瑞秀(號室長)打罵,晚上不讓她用尿桶。每次改善伙食,菜裏的肉必須被趙瑞秀揀去。

◎沈立冬,七十多歲,蘭州市南關什字百貨大樓營業員。被非法判刑三年。包夾人馬雅琴凶殘歹毒,沈立冬上廁所不允許長時間蹲大便,如果叫不起來,馬雅琴就用各種手段折磨沈立冬。

◎方劍平,六十八歲,蘭州市南關什字百華大樓職工,家住城關區。被非法判刑四年。她的「思想彙報」寫的不達標準,主管隊長魏瑩把本子撕了砸在她臉上,讓重寫,罰蹲、罰站、不讓睡覺。

◎李秀蘭,七十多歲,慶陽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監時不寫「三書」,反迫害,孫立偉用電棍電她,叫了幾個包夾打壓、罰蹲。從醫務所開來鎮靜藥(破壞神經系統)強行給李秀蘭灌下,一段時間後造成李秀蘭全身浮腫,說話語無倫次,精神恍惚,時哭時笑。

◎沈老太,八十四歲,遼寧省人。她拒絕寫「三書」,在教室裏高喊:「法輪功不是邪教!」卻央卓瑪是她的包夾,在惡警的授意下,卻央卓瑪用抹布塞在沈老太嘴裏,憋的沈老太喘不上來氣,在殘酷的迫害下,她住院了。

◎韋雪玲,七十多歲,慶陽市人。入監時,不寫「三書」,不穿囚服,被孫立偉用電棍電,被包夾拳打腳踢。不會寫「思想彙報」,罰擦監道,罰蹲軍姿。

◎毛秀蘭,甘谷縣法輪功學員,五十多歲,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被迫害成心臟病,住監獄醫院。

甘肅省女子監獄
郵編:730046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九州大道416號
電話:0931-8333610
監獄長:張震(男)
副監獄長朱鴻:13919121959
念學峰:13609350303
七監區副監區長張梅:13893127520
獄警孫立偉:13919121962
曹一微:13893459983
肖 豔:18293108281
魏 瑩:13893389607
陳曉彤:13919121510
王 雲:13893217598
侯志紅:13919121623
劉曉蘭:13919121520
馬紅梅:13919121598
陳 佳:1389314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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