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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例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案例的真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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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一個社會的正常運轉,來自於制度的公平公正,孔子曾經說:「政者,正也。」而西方最早的《漢謨拉比法典》,在刻有法典的石碑頂部描繪了正義之神將法律授予漢謨拉比的情景,意味善惡的標準掌握在神祇的手中,法律作為維繫公平正義準則,並不僅僅是條款,而是對於「善」與「惡」的引領與甄別。

一個失去公平與正義,一個不分善與惡的政權將會怎樣?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對於十年文革造成的動亂,中共高層仍心有餘悸,在這一時期提出了「依法治國」,鄧小平說還是法治靠得住。但是,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江澤民借「六四」鎮壓學生上台,心胸狹窄,嫉賢妒能的江開始任人唯親,利用腐敗作為自己維護個人權力的工具。買官鬻爵,腐敗泛濫招致了來自中共元老及廣大民眾的反對。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為了立威,壓制內部的反對聲音,把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億萬民眾視為「假想敵」,當成境外勢力,掀起了對於法輪功的迫害。

以「一把手負責制」威逼利誘

當時七名常委,除了江澤民,其餘六名常委對於迫害法輪功都不同意。江澤民一意孤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江澤民以權代法發動了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十月出訪法國,在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稱,污衊法輪功是×教,第二天《人民日報》以社論發表,稱法輪功為×教。

由於國內各地方對迫害表現不積極,江澤民對此十分著急,於是把迫害和政績掛鉤,在法輪功問題上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逼迫地方官員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如有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超過一定數量的,各地一把手撤職。現在上訪人員中山東來的最多,那就告訴當時的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如果再有上訪人員就撤銷他省委書記和政治局委員的職務,如果迫害得力,可以考慮他在十六大當政治局常委。

於是山東出現了全國第一例法輪功學員被打死的案例。隨後如薄熙來、周永康等衝在迫害法輪功的第一線,很快得到江澤民的獎勵,這些人為了升官發財,雙手沾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成為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威逼利誘各級官員執行非法無理的迫害口令。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廣東省高級法院院長呂伯濤在全省中級法院院長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明確要求,「對因法輪功問題提起的民事訴訟,原則上不予受理」。

按照刑法的最基本原則,「法無明文不為罪」,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行之有效的正規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

「殺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輪功得抓!」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周永康任職四川省委書記期間,因極力推動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受江賞識。有一次,江澤民到四川視察,聽彙報時,對迫害死43名法輪功學員的周永康大加讚賞,周遂被重用,並最終成為中共政法委書記。

看透門道的周永康,曾公開發出這樣的指令:「殺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輪功得抓!」

江澤民親自出席對於政法、公檢法的表彰大會,而出席表彰大會的最重要的「政績」就是打壓法輪功。當執法者的最後一絲善良本性被徹底摧毀後,人惡的一面極度地膨脹起來。

相當多的中共原公檢法、軍人、幹部,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審判,而與他們原來的同事、戰友,在公堂之上面面相覷。

原河南省周口市檢察院檢察員、監察處副處長馮志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由於講真相被非法判刑有期徒刑四年。馮志俊說,「我在檢察院辦案十八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退休了,修煉法輪功,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我個人修煉,理智平和地向人講真相,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社會安定,哪有甚麼社會危害呢?」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這樣形容司法敗壞的惡果:「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然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是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整個國家機器就這樣被毒化了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派出所,到看守所、勞教所、監獄,再到洗腦班,以及精神病院,上百種的酷刑折磨令人髮指,熬鷹、灌食、吊飛機、死人床、卷肉團、坐老虎凳……

這些比法西斯還要殘暴的罪行,被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薄熙來等人,逐級強制下達,開始具體執行這些任務的警察或幹部還從來沒有幹過這樣的事,但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保住自己升官發財的機會,他們昧著良心幹了,一次兩次三次……以後就習以為常了,到後來,警察就把折磨法輪功的酷刑用於維權人士和上訪百姓身上,不斷蔓延開來,最後整個公檢法司系統,還有文教、宣傳等各個行業,整個國家機器就這樣被毒化了,被黑社會化、被暴力化了。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美國之音報導,「中共政權行為黑社會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中國的司法究竟腐敗到甚麼程度?

權力的黑社會化是可怕的。但比這更恐怖的是黑社會化的權力普及化和它的完全日常化。身居法律機關的人,如果反過來利用法律,那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看一看中共的法律體系,其內部生態,已經到了何種地步:

1)法官與法官聯手,在法院的立案、民事、經濟、行政、執行、刑事、審判監督等領域,隨意、公開「作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據中共官網報導:法官與法官結盟,上下級法院聯手、公開利用經濟、民事審判權作「窩案」。

2)審判序列的院、庭長、法官相互配合、彼此通氣,協同作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中國青年報以「吃喝嫖賭樣樣全、阜陽中院法官群體道德缺失透視」為題,報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阜陽中院副院長朱亞、執行庭長王春友、經一庭庭長陳和平、經二庭長董炳緒和執行庭一位法官被紀委 「雙規」。

二零零四年,湖北省檢察院工作人員曾撰寫調查報告,分析當時湖北出現的法官職務犯罪問題指出,百分之四十的法官職務犯罪案件,都是共同犯罪或相互牽連的串案。

3)法官與訴訟掮客,合謀獲利。

據司法部二零零四年統計分析:二零零二年,僅在武漢市中級法院發生的13名法官腐敗窩案中,就查出涉案律師44名;次年司法部對武漢、宜昌等六城市法官受賄犯罪專項調查,發現牽出行賄律師多達88名。

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一個視頻顯示,陝西商洛市鎮安縣的一名社區書記很直白地對上訪民眾說:「中國共產黨就是最大的黑社會,你聽不聽,不聽也得聽。」

二零二二年徐州鐵鏈女事件、唐山四位女子被打失蹤,直到現在都沒有真相。近期,江西上饒15歲高中生在校園失蹤,武漢一位中學生倒個垃圾就失蹤了,接連發生20餘起中學生失蹤案。

當江澤民要消滅信仰真、善、忍的修煉群體時,當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當法官、檢察官、公安麻木地做著這一切沒有道德底線之事時,法律與良知早已蕩然無存。江澤民是搞爛中國法治的禍根,將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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