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農婦被跨省綁架 在江蘇遭三年半冤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煙台市牟平區法輪功學員張金玲女士,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被四、五個男便衣綁架,被劫持到江蘇省徐州市,遭三年半冤獄迫害,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獄。

下面是張金玲女士訴述她的遭遇:

我叫張金玲,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大窯鎮蛤堆後村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結束了長達三年零六個月的冤獄監禁迫害,而且是跨省綁架迫害。我的家人也承受了很大的精神打擊與傷害。在此曝光中共江蘇公檢法的惡行及違法性。

「黑社會」式的綁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家人說來電話讓我拿著身份證到樓下取快遞信,我以為是娘家(棗莊市)來信。到了超市門口,突然從路邊車上竄下來四、五個男便衣,上來直接我把摁住,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執法記錄儀,搶走我的身份證看完後強行把我架到他們的車上。他們是誰?哪個部門的?姓甚名誰?直到今天也無從知道。這真真切切的就是黑社會綁架。

他們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帶到我工作的地點,抄走個人物品,出獄後家人說他們隨後又擅自到我家裏進行了非法搜查,具體拿走了甚麼東西我不知道,沒有清單。晚上將我送進了煙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天,沒任何日用物品。

沒想到三天後的早上,竟然把我交給江蘇省來的警察:一司機、還有一女兩男警,一男警將我雙手銬在背後,就這樣一直從煙台到江蘇徐州看守所十多個小時也沒松過手銬,即使在醫院做各種檢查也沒打開,也不讓上廁所,給我造成巨大的身心傷害。

誘騙認罪、體罰

在徐州看守所,非法審訊我的就是到煙台的兩男警:年輕的叫劉天正(銅山派出所);大的叫王峰(大許派出所),非法審訊時他倆說,是我老家同修遭迫害「供」出了我。我與警察講真相:我修煉法輪功只想按「真、善、忍」做個為他的好人,身心健康,與人為善,對家庭社會、國家都是有利的。我一個手無寸鐵的農村婦女,怎麼能說成是破壞法律的政治犯呢?他們誘騙我認罪,讓我承認所謂的「證據」。他們所謂的「證據」,有些我根本沒見過,也不知他們從哪弄來的,原來他們就是要給我定罪。

在徐州看守所,我多次被體罰,有一次罰我站兩天兩夜,一直站著不許睡覺。與我同監室的徐州本地法輪功學員王蘭英,因不配合邪惡,被迫害得神志恍惚,大隊長王蕊就叫來獄醫,用很粗的像釘子一樣的鋼針,插入王蘭英十個指甲中和脖子兩側,全監室三十多人都在看著。期間也見過給兩個社會犯人紮過針,只是比較細一些。

獄警王蕊、王厚嫻,她們千方百計剋扣在押人員資金,以各種理由沒收個人錢卡買公用物品。比如夏天逼迫在押人員買衣服一人兩套,外面市場上十來元的老頭衫,她們賣一百元一套,誰不買就罰蹲。

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在法庭非法庭審時,公訴人侯柏超指控我,曾指使「供出」我的同修發放法輪功資料,我不承認堅決抵制迫害,拒絕簽字。他問我以後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堅定回答:「煉!」當日沒宣判休庭。

非法庭審前一天,突然叫我會見,一男一女自我介紹是援助律師,我當時拒絕他們的援助,我要自己辯護。五分鐘就結束了會見。第二天非法開庭時,兩位指派的律師又來了,這時公訴人侯柏超誘騙我說:讓我用法律援助,對我有好處,而且人家(指派的律師)都來了。

中共體制內指派的所謂「律師」怎能給我做無罪辯護呢?可想而知,這兩個指派律師沒向我詢問任何案情,只拿出一份援助合同讓我簽字。回家後知道,這兩個所謂的「律師」只是為了讓我家屬交錢。對我非法判決後,他們就打電話通知家屬要錢,還威脅不交錢就延長關押,或者變賣家產。自始至終他們都在利用修煉人的善加以迫害,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過了幾個月,有兩個女檢察院人員到看守所給我送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資金一萬。我不接判決書不簽字,不承認邪惡迫害。

在南京監獄遭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在江蘇徐州看守所一年多後,又送到南京監獄迫害。

在監獄裏我拒不認罪:修煉「真、善、忍」沒有錯。獄警就讓一個因挪用公款賭博二進宮獲刑十四年、且多次打法輪功學員的社會犯人李寶燕夾控我,她們用偽善、編造各種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強行洗腦灌輸,我不順從她們,她們就說我思想有問題。獄警馮彥麗看我不妥協,一邊狠毒地揚言要把我患病坐輪椅的老母親找來,一邊又早晚加點給我灌輸歪理邪說,還有甚麼監督組陪著,搞邪惡的連坐制:全小組十六人,她們幹的活都很辛苦勞累,獄警不管這些,都被牽連,都不能休息,都得陪著我。獄警就用此邪惡的手段讓所牽連的人怨我、恨我,對法輪功有誤會。獄警趙麗麗對我早上早起罰站,半個多月才解除。

在監獄對我夾控迫害,直到我出獄前兩月才停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