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生祥今年六十六歲,本是西寧交通醫院後勤科科長。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端午節)上午,他在街上被西寧市國保警察綁架,當天下午四時左右,國保支隊十幾名警察劫持著他回家,非法抄他家,搶劫走了《轉法輪》、電腦主機、打印機、打印紙、打印墨水、訂書機、訂書針、MP3、光盤、裁紙刀、電話本等私人財物,蓋章為「西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承辦人為陳小龍、陳濤。
第三天,曹生祥被劫入西寧市二十里鋪看守所。家人多次去探望不得見,也多次到國保、公安局,沒人接待,更問不到消息。市公安局讓家屬到城北區公安分局問情況,城北區公安分局讓家屬到市公安局問情況,互相踢皮球。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由西寧市城北區檢察院訴訟科長孫偉和陳偉等人羅織罪名,西寧市城北區法院刑事二庭庭長詹小林等參與,偷偷摸摸地開庭,非法判曹生祥五年。法庭不允許辯護,也沒通知家屬。家屬曾到檢察院詢問時,得到的荒唐回答是:「曹生祥是成年人,所以不通知家屬。」直到二零一四年一月,看守所通知曹生祥的家屬說已經判刑。家屬到城北區法院要判決書,法院的人回答說,「曹生祥是成年人,判決書不給家屬。」二月二十三日,家屬到檢察院說要為曹生祥請律師上訴。次日,即二月二十四日,曹生祥就被劫入青海省海北州門源監獄。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曹生祥家來了一幫西寧市公安局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曹生祥綁架,並非法抄他家,把大法書搶走。過了二天,才送來非法拘留證。近期得知曹生祥再次遭非法判刑、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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