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第一監獄監獄長等多人落馬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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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據雲南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消息,雲南省第一監獄原中共黨委書記、監獄長施錦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被查。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中共黨委委員、督察專員兼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付建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也被查。

此前,二零二一年十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總工程師兼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包坤被查。

雲南省第一監獄是雲南唯一關押、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以上三人所任職的單位都涉及參與雲南省第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施錦峰在任雲南省第一監獄監獄長期間,長期殘酷迫害獄中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二零二一年監獄將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迫害致死,將法輪功學員李文波迫害致高位腸梗阻卻不予保外就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作為監獄的上一級單位,對監獄負有管理、指導、監督並糾正監獄違法行為的職責,然而對於雲南省第一監迫害致死、致殘法輪功學員卻不予監管,對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人不予懲處,相反還助紂為虐,成為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保護傘,同樣罪責難逃。此前,雲南省第一監獄、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已有多人落馬。

據不完全統計,二十多年來,雲南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至少141人,其中14人被判刑兩次,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目前已知有9名法輪功學員被監獄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許多學員遭到酷刑折磨。

雲南省第一監獄(以下簡稱省一監)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主要有:

一、超時、超強、低微報酬做奴工

二零一零年五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對外成立了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31個子公司(均為雲南各地的監獄)。其中,雲南金馬動力機械總廠即雲南省第一監獄(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光明路1008號),雲南坤宇服裝總廠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地址:雲南省昆明市教場北路440號),這兩所監獄分別是雲南省非法關押男性和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監獄,監獄長或監獄黨委書記同時兼任廠長或公司總經理。之前落馬的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馬林在職時就曾同時兼任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外宣稱不同於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企業,主要任務是為監獄改造罪犯提供勞動崗位等服務。實際就是把監獄都當成奴工工廠,為了賺錢,甚麼活都接,加班加點的逼迫服刑人員幹活,完成產量。對外宣稱主要從事的有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機械、服裝、建築、農業種植養殖等行業,涉及三大產業五十多類產品的生產與加工。

雲南省第一監獄最早對外稱「雲南金馬柴油機廠」,後作為金馬集團下屬的一個分公司,對外稱雲南金馬動力機械總廠。為了從服刑人員身上榨取利益,和不法商人勾結,加工外貿產品:如毛絨玩具、磨表粒、磨寶石、做工藝品等等。無衛生保障下壓茶、包茶、裝餐巾紙、揀豆子、揀菌子、揀辣椒;還從事機件加工、紙件加工、噴漆、電焊、鍛造、縫紉等有害工種,還有外面誰都不幹的活:裝滅火粉(對人體傷害很大)等等。

工作條件差,勞動生產車間裏噪音、灰塵、有毒氣體、有毒液體不斷危害服刑人員。沒有甚麼勞動防護,最多戴個口罩,坐著生產的還不准坐坐墊(坐墊屬違禁品)。為了省錢新建廠房也不安裝通風設備,沒有防護設備(包括做有害工作)基本的圍裙、工作服都沒有。所以監獄服刑人員出現過敏感染疾病、肺部感染、甚至突然死亡都屢見不鮮。

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沒有休息時間,包括國家法定假日,隨意加班,早班完不成任務接著上中班,中班完不成接著上夜班,有的甚至一週、半月都不能回監室休息。

勞動報酬低微。《監獄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監獄對參加勞動的罪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報酬並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可是監獄長期以各種理由不執行。後來給所謂的勞動報酬低微,效益好的每月人平均40-50元左右,還所謂按勞分配,多的分到100元左右,少的10~20元,法輪功學員幹的再多也只得10元或者不得,省一監還要扣出30%作為儲備金(出監返還),出監時還要強行購買偽劣衣服、鞋襪。省一監二零一二年前各監區自行開伙吃飯票時,法輪功學員是最低標準,如有的監區服刑人員每月發130元飯票,還有勞動獎勵,但是法輪功學員只發100元。所以在中共監獄裏幹著奴活還要家裏每月寄來生活費。

完不成任務的人除進行嚴管、集訓、戴鐐處罰外,還要進行經濟處罰,最多者每月罰扣數百元(從親人匯款中扣除,無匯款的從每月發給的10元津貼中扣除,不夠扣的就從出獄的路費中扣除)。如: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貴榮關押在省一監期間,由四個犯人包夾,強制超長時間幹活,每天要包裝三十公斤的酸角糖,王貴榮完不成任務就被戴上腳鐐手銬。有一次他拉肚子幹不動活,就兩天兩夜不准他睡覺。由於長期的迫害,致使他類風濕病復發,腳也腫了,臉也腫了,還被迫住了一個月的醫院。

二、關禁閉

根據《監獄法》規定,「禁閉」是針對打架、鬥毆、脫逃等嚴重違反監獄規定的服刑人員,但是法輪功學員只要不放棄修煉,獄警可以隨意進行禁閉處罰。

如雲南文山州邱北縣中學教師趙躍(四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在省一監三監區。二零零八年初,他讓本監區的服刑人員帶一字條給另一監區的朋友(在監獄是很正常的事),遭惡人誣告後,就被非法關「禁閉」達兩個月,回到監區後由於不認罪又被「集訓」了一個月,受盡了各種折磨。

三、嚴管迫害

嚴管是監獄分級管理的一種形式,主要針對「禁閉」後,或者有自傷、自殘、有脫逃或有其它犯罪傾向時的管理方式。但是省一監卻把它作為懲治服刑人員的手段,法輪功學員與他人交流、煉功、不配合獄警抵制轉化等都要被送進嚴管室。

省一監集訓監區(一監區)(被人稱之為人間地獄中的地獄),是監獄集中「嚴管」監區,專門建立有嚴管隊。嚴管分三個等級,第一等處罰輕一點的:戴上腳鐐、手銬,可以坐在凳子上,吃飯、上廁所、睡覺時取下手銬,仍然戴著腳鐐;第二等除戴上腳鐐、手銬外還加上其它體罰手段,如站立、蹲、曬太陽或幹苦活等;第三等除戴上腳鐐、還用手銬將人吊在天花板上特製的鐵欄杆鐵環上,或固定在鐵欄杆上,或者固定在床板上(稱睡死人床),被折磨的人,不死的也是奄奄一息。

省一監除了集訓隊有嚴管室,各個監區也設有嚴管室,多數監區的嚴管室設置在一樓樓梯下,又黑、又暗、又潮濕,有的嚴管室低矮得不能站立,只能弓著身。嚴管期間每餐只給吃二兩飯,不得吃肉,不得看電視、不准接見、通信、不准購物等。

案例一、毛丹新在嚴管室被戴鐐銬折磨、隔離禁閉至刑滿

法輪功學員毛丹新,男,四十多歲,昆鋼軋鋼廠副廠長。二零一二年底被關押到省一監一監區(集訓監區),被隔離集訓四個多月。用兩副手銬、一副腳鐐連續銬了十五天,罰站十五天。經歷過辱罵、毆打、餓飯、挨凍、限制大小便、不讓洗澡洗衣;斷絕飲用水,坐小凳子三天零十四個小時,不准起身晃動,最後一直隔離禁閉至刑滿。致使身體嚴重受損,腸胃無法消化食物。

案例二、昆明中學教師嚴貴生與獄警發生爭執被關嚴管半月

法輪功學員嚴貴生:男,當時三十八歲,昆明中學教師。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為維護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與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指導員馮喬旺發生爭執,馮喬旺惱羞成怒就將嚴貴生戴上腳鐐關進嚴管室達半個多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又將他送到一監區由監獄勾結地方610、公安舉辦的「轉化學習班」進行強行洗腦迫害。

四、集訓

省一監對入監的服刑人員進監獄後要進行四個月的集訓,期間主要進行超強勞動,休息時間進行操練,法輪功學員還被進行強迫洗腦。昆明官渡區雙橋村法輪功學員李桃有(五十多歲),二零零八年底一進省一監集訓監區就被嚴管,被罰蹲在地上三天後強迫去揀豆子三個月,一天要揀二至三麻袋,最多揀八至九袋。有一天他洗腳,犯人大組長周忠華(緬甸人)說他盤腿煉功,就打他的嘴巴。

除了上述迫害手段,雲南省第一監獄對還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酷刑有數十種之多,常見的是體罰、毆打、戴腳鐐手銬、吊銬(吊銬在窗、門、床鐵欄杆上)、關鐵籠、穿緊束衣、噴辣椒水、灌食、使用不明藥物等。導致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被迫害致死,有的是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回家後離世。
以下是被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大理州賓川縣石建偉被迫害致死,遺體被強行火化

雲南省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石建偉,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半,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被迫害致死,遺體被非法強制火化。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雲南省第一監獄人員打電話通知石建偉家屬,石建偉已經病危,出現生命危險,正在「搶救」。家屬提出要見面,監獄以「新冠疫情」為藉口,繼續剝奪家屬的探視權。三個小時之後,家屬再次接到電話,稱石建偉已經停止呼吸,要求家屬到監獄簽字辦理火化手續。

家屬在殯儀館看到石建偉的遺體背部出現淤青,有腹水,要求監獄出示石建偉生前的病歷本,不同意簽字火化。一週之後,家屬到監獄部門處理石建偉火化一事,監獄向家屬出示了三份石建偉的血液化驗單,家屬注意到三次血檢甲胎蛋白(AFP)指數正常均在正常範圍內。甲胎蛋白異常是肝癌的重要指標,所以家屬不認可監獄提出的「石建偉死於肝癌」的結論,家屬要求做屍檢並出示屍檢報告。監獄要求家屬提前支付十萬元屍檢費用,否則不做屍檢,並威脅家屬如果不認可死亡鑑定結論,可以到檢察院投訴,結果都一樣。

家屬要求把石建偉的「病歷本」、「血液化驗單」帶走,監獄人員拒絕,聲稱所有材料只能看不能帶走。之後,石建偉的遺體被非法火化。

在石建偉被迫害致死之前,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直以各種理由不讓家屬見石建偉。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家人接到監獄打來電話稱石建偉疑似「肝癌」,已經被送往監區中心醫院。家屬提出要見石建偉,監獄以「疫情」為理由不讓接見。隨後家屬提出要看病例,要保外就醫,監獄以石建偉不認罪,不簽三書為藉口,一一拒絕。

石建偉出生於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雖然多次遭到中共迫害,但一直堅修大法;在遭這次綁架枉判入獄之前,性格開朗,為人幽默,身體健康,無任何慢性疾病。

案例二:普政生前在雲南第一監獄遭一千四百多天「嚴管」

普政,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出生,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直被「嚴管」迫害一千四百多天,直到出獄回家,當時身體虛弱,經常長時間的咯血,於二零一七年含冤去世,終年三十九歲。

普政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二監區,一直被關「嚴管」。二監區當時的嚴管是很黑暗的,它是在房子與一二監區圍牆角八十公分的寬度、進深十米,遮雨棚是使用過的舊遮雨棚,下雨天只有站水裏。一般的服刑人員還要跟臨時值班的人有關係,他會給找墊腳木板。(監督崗發現會罵兩句就過去了,但以後出來你得買東西去謝他,不然以後你總是不順。)

在嚴管期間,在土地上不是水泥地,只鋪一床棉席,蓋一床棉席,只能穿著衣服睡。二十公斤的腳鐐一直戴到解除嚴管那天才打開。螺絲生鏽扳手扳不動,就用角磨機割。法輪功學員普政就不同了;白天一大早警察來上班就把他的雙手卡吊在鐵欄杆上,腳上還戴著二十五公斤的腳鐐,不認罪不轉化,那警察、犯人隨意的亂打……

普政就這樣熬過了1480天的冤獄。其間,監獄對普政的用刑與折磨,沒有一人敢於透露,只是搖頭不敢想像。

普政二零零九年冤刑快滿時,獄警開始在他的飯中下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冤獄刑滿時家人去接,獄方告訴說普政是肺結核。普政身體虛弱,經常長時間的咯血,於二零一七年含冤去世。

案例三、四川攀枝花市羅江平在省一監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去世

羅江平,男,當年五十一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關押在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被獄警和犯人腳踢手打、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裏面都是爛肉。關押在省一監短短的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案例四、四川西昌方征平在省一監關小號等多種酷刑致死,監獄阻撓家屬律師調查

方征平,男,當年五十六歲,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底到雲南綏江縣發放真相資料,被綏江縣惡警綁架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送往省一監途經雲南曲靖時,押送方征平的惡警將方征平羈押在曲靖監獄一夜。曲靖監獄的惡警點名時,由於方征平年紀大,耳有點背,沒能及時回答,曲靖監獄的三名惡警一擁而上,一頓拳打腳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掙扎著站起來,又被打倒。然後這三名惡警用穿著皮鞋的腳向方征平的臉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惡警踢倒再打,這樣反覆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體鱗傷的方征平被抬到省一監四十五天後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方征平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三中隊,因拒寫「保證書」而遭到關小號等多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監獄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監去世。

方征平在省一監去世,獄方也未告之方征平父母就火化了方征平的遺體。方征平父母在悲憤中請了律師對方征平的死因進行調查,同時依法申請國家賠償。律師兩次都被省一監故意刁難和以各種藉口推諉,拒絕出示律師要求提供的與方征平死亡案件相關的入監體檢報告、屍檢報告等十二項信息資料,並用各種手段阻止律師繼續介入此事,雲南監獄管理局還出函和去人到律師所在地的司法局「告狀」,希望當地司法局給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施壓,用年檢來威脅律師的介入。

(關於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請參見明慧網文章:《雲南第一監獄20年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錄》《他們的死亡雲南第一監獄罪責難逃》《雲南省第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縱觀歷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那些曾參與迫害的高官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等都已經被繩之以法投入監牢,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都將面臨法律和天理的雙重審判。

此前,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已有四人落馬,雲南省第一監獄僅因孫小果一案就有三人被判刑,這些均是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人員。

▼劉思源,男,漢族,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六日生,吉林永吉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任雲南省第一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處長;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調研員;二零一八年十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巡視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退休。二零一九年四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劉思源被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朱旭,男,漢族,雲南省人,大學學歷,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朱旭涉嫌嚴重違法,被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朱旭被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

▼王春華,男,納西族,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雲南麗江人。歷任雲南省北郊監獄籌建組組長,雲南省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雲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委員(副廳級);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5月,任雲南省小龍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二零一八年五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2020年十二月成為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二級巡視員。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王春華被查。

▼馬林,男,漢族,一九五六年七月生,山西沁水人,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任中共臨滄地委副書記;二零零四年七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二零零八年一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退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馬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退休五年後被查。

▼梁軍,男,年齡不詳,雲南省第一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曾任曲靖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涉嫌孫小果案被調查,雙開。作為省一監監獄長,對省一監酷刑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有推卸不了的責任。

▼貝虎躍,男,曾任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教導員,監獄督察專員。由於參與幫助孫小果立功弄虛作假,被判刑三年。貝虎躍擔任省一監七監區教導員期間積極參與迫害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用酷刑折磨等方式搞所謂「轉化」,由於轉化迫害有功,七監區還榮立三等功,被評為雲南省「轉化」先進集體。

▼周忠平,男,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指揮中心警察。由於參與幫助孫小果立功弄虛作假,被判刑三年。周忠平原是省一監七監區管教警察,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該監區曾經因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榮立三等功,被評為「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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