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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市賴歡萍、吳志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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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萍鄉市法輪功學員賴歡萍(六十七歲)、吳志萍(六十八歲),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分別遭蘆溪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零一個月。

吳志萍已被劫持回南昌入獄迫害。賴歡萍因身體多處有病,在家人的要求下,現在在家,由家人看守、監視,不能出家門。

賴歡萍,女,市婦幼保健院退休職工。吳志萍,女,南昌市人,南鋼退休職工,由於受邪黨的判刑迫害,退休工資被停發,每個月只給一千元的生活費;她為了躲避騷擾,流離失所來到萍鄉。

二零二一年九月底,賴歡萍、吳志萍在公交車站跟路人講真相、勸三退(退黨、退共青團、退少先隊)時,被萍鄉安源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江萍綁架到八一派出所,然後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賴歡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三個多月,身體出現異常,在家人的要求下,才被放回家,警察讓她家人監視她,她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賴歡萍、吳志萍分別遭蘆溪縣法院非法庭審。她們在法庭上講真相並自我辯護,審判長打斷她們講話,並說:這不是你們說這些話的地方。整個庭審進行了不長時間就匆匆結束了,非法判賴歡萍刑三年半,吳志萍三年一個月。

吳志萍堅持修煉法輪功,告訴民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多次遭到騷擾、盯梢、綁架、非法關押、抄家及拘留,曾遭受兩次共計六年半的非法判刑,在獄中飽受了各種酷刑折磨,身心遭受嚴重摧殘。詳細報導,請見《吳志萍在江西女子監獄遭受的酷刑折磨》《江西南昌市吳志萍多次遭受綁架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在青山湖羅崗路機修社區,南鋼街道辦主任陳偉、穿公安制服的警察、社區人員等六人,來到吳志萍家中。他們進門就要吳志萍簽字「轉化」,並威脅不簽就要送「學習班」(即洗腦班),吳志萍堅決地說:「不簽!」 隨後十九日上午下午,街辦社區人員又來了兩批人敲家門,吳志萍抵制騷擾,沒有再開門了。當天晚上,時年六十七歲的她在街上待了一整夜,又一次處於流離失所、有家不敢回的艱難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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