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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構陷周華建的案子中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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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上午,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周華建的維權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周華建,得知:在二零二二年元宵節後,茂名市茂南區法院給周華建送去了通知,表示由於疫情原因,構陷周華建的「案子」中止開庭。

七十歲的周華建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健康,近二十年都沒有吃藥上醫院,人品更加正直、善良,近兩年做保安工作。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周華建在茂名市茂南區袂花鎮袂花圩市場發法輪功被迫害,面對新冠病毒肺炎:經常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逢凶化吉、遇難呈祥等信息。茂名市公安局國保、茂名市茂南區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茂名市中國移動公司,採取手機監控、定位方式,綁架了周華建。下午兩點左右,周華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銬,帶回家抄家。

參與抄家搶劫的單位有:茂名市公安局國保、茂名市茂南區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茂名市西粵派出所等警察人員近30人,搶走了周華建家裏的打印機、電腦、大法書、大法資料、現金九千多元等私人物品。

周華建被綁架的第二天,三月二十七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被茂南分局、西粵派出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起訴。檢察官鄧禮進起訴周華建:把發送短信機放在摩托車肚子裏,發送法輪功短信,非法設置頻率,非法運營等罪名,七月十七日非法起訴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負責此構陷案的法官是:茂南區法院周晉鋒。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三樓第一審判法庭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當天九點十分,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來到法院門口,還沒有進入法庭,主審法官周晉鋒就要求兩位律師取出手機和電腦,不准帶入法庭,聲稱可用法院提供的電腦代替,被兩位律師拒絕。周晉鋒向上彙報,法院院長阮志強、譚衛與法官周晉鋒和律師交涉、協商,勸律師服從他們的要求,被律師拒絕。

法院宣布取消當天對周華建開庭,再次開庭時間另定。為此,律師申請國家賠償,法院至今不予理睬。

二零二二年一月初,周華建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接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的通知,構陷周華建的所謂「案子」將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開庭。

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前,家屬(周華建兒子和兒媳參加旁聽)和家屬聘請的兩位律師來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門前。政法委、法院興師動眾、大動干戈,光出動法警就近二十人,其他有關無關人員也有二十人。看守所門前有一輛公安警車,裏面坐有五個特警。

盧廷閣律師和另一律師提前到達設置在看守所的法庭。之後,一群法警把兩位律師清出法庭,要對律師安檢。兩位律師要求與公訴檢察官同等對待,但法院執意要先對律師安檢,被拒;就讓家屬先安檢,後又要安檢律師,又被拒;僵持一段時間後,才安檢:茂南區檢察官鄧禮進和一名年輕的女檢察官,且匆匆而過。安檢律師時,律師的手機、充電寶都拿出來了,再次要求檢查盧廷閣律師的電腦,這次雖然可攜帶電腦出庭,但必須有法院專業人員關閉電腦的音響視頻功能,要用膠帶貼住攝像頭和喇叭,法院此舉沒有法律依據,涉嫌違法和歧視,仍然被盧廷閣律師拒絕。儘管在交涉當中,法警查找出示了二零二零年六月份最高法院的一則通知,但法院的做法也不符合該通知的規定。

最後,茂南區法院副院長譚衛、刑事庭庭長柯學軍、主審法官周晉鋒及他人一通密商請示後,將盧廷閣律師清到法庭外,法院強行開庭。

開庭約二十分鐘結束。另一律師出庭後,告訴盧廷閣律師,法院強行取消了盧廷閣律師的辯護資格,理由是不配合法庭,並限當事人十五天內另行聘請律師,被家屬拒絕。

盧廷閣律師說:「茂南區法院的限制,律師不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違法),而且還要積極地去舉報控告,監督糾正,並要求賠償,只有這樣,法制才能真正建立。」主審法官:周晉鋒,陪審員:吳碧潔,還有一名男的法官。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上午,維權律師在看守所會見了周華建,得知:大約在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元宵節後,法院通知周華建:由於疫情原因,「案子」中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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