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鞠世淼被劫持到錦州監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鞠世淼於二零二零年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三年。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他被劫持到盤錦監獄戒毒監區。最近家屬得知消息,他已被轉到錦州監獄非法關押。

鞠世淼,四十七歲,原遼寧省直信息總台財務人員。他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在生活中處處與人為善,家庭和睦;在工作中任勞任怨,深得領導的器重。

一九九九年中共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鞠世淼曾多次去北京上訪,向民眾講真相。他被中共人員騷擾、恐嚇、監視監控、綁架、抄家,曾被非法拘留了多次合計三十天,被非法勞教兩次合計四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丹東市鳳城市法輪功學員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在鳳城大興鎮,給村民送明慧新年台曆、福字和期刊等,被大興鎮政法綜治委員宋傳剛等人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鳳城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鳳城市鳳凰城公安分局警察將鞠世淼構陷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孫忠琴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佟秀紅十一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鞠世淼、孫忠琴提出上訴,後遭丹東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

鞠世淼遭迫害詳情請見《遼寧鳳城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被非法判刑》、《遼寧鞠世淼等被非法起訴 律師要求法院不予審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