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有很多同修對家中親人的學習、事業及子女生子之事太關注,太在意,很明顯這是應該去掉的執著。很多人不但不去此執著,反而求師父加持孩子學習好,加持親人買賣好,加持子女生孩子等等,真是更加錯上加錯。師父是來正法的,師父度大法弟子,正法時期不管常人的事情,法正人間時才管常人的事。而我們大法弟子只是在形式上符合常人生活,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但心念一定要在方外。
我們一定時刻牢記師尊的講法:「講真相,救眾生,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沒有你要做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你要做的。」[1]
我們關心孩子的學習是應該的,這是長輩的責任,但做的過了,就是執著了,關注的比重超過大法了,就更不應該了。你這樣執著不就是讓他尖嗎?從修煉角度來看這就是錯的了。有的就想讓家裏人多掙錢,自己也多掙,為的是多攢錢好解後顧之憂。
對於子女生孩子的問題,我看到問題更嚴重,兒女結婚後幾年不生孩子,不但自己比較執著,還求師父給子女送子,這也不是修煉人應該做的事。師父在講法中早就講了這方面的事。我悟到,佛管的是生命的提升,不管你家裏人如何如何。你求師父保祐你家裏人的時候,師父能正眼看你嗎?你求孩子生子的目地是甚麼?這樣能促進你提高嗎?你孩子不生孩子能影響你修煉嗎?這不正是我們要面對要修的部份嗎?我們站在法上認識法了嗎?
師父在《轉法輪》中反覆講要「隨其自然」[2]。求本身就不對,是對某方面感受的執著。我說這個事,是只對事,不對人。因為是普遍存在,所以我提出來好讓我們在法中悟到提高。起初我也沒做好,是後來隨著學法慢慢感到:不是修煉上的事情求師父是不符合法的。
對於人世中的事,修煉人要事事看淡、看輕、看無。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雖然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但我們的境界不在這裏。我們應該超越世間層次看問題。人各有命,該有的一定有,不該有的也一定求不來。所以一切隨其自然。我們絕不可混同常人做事,我們雖然在世間食人間煙火,但是我們的心卻在佛門中。表面上我們在常人群體中,實際上我們高於常人。
從法中我們都知道我們來自哪裏,我們的境界都高於人。人的這個層面是師父宇宙正法的需要,也為了大法弟子在這裏修煉提升。對於我們周圍的一切表現形式都是幫我們修煉的,最終我們都應該達到心不動。
我們同修有一個概念要搞清楚:師父是給大法弟子重新安排了修煉的路,常人還是常人的路。只不過常人支持大法或者不反對家人修大法或者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福報,是無量正神或者師父幫助了他。但不是我們修煉人求的。有些事你覺得是求師父得到的,不是,就是那麼安排的,到時候該出現甚麼就出現了。常人的一生就是那麼安排的。大法弟子有難求師父是正常的。我們在修煉中遇到了各種魔難,如果正念很強就能過去。如果自己解決不了,求師父,師父加持你、點化你甚至直接幫你,更能過去。之所以幫你,因為你是修煉人,因為你是修大法的。
再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為了證實大法好,有的同修就說,我因為修大法,我的兒女怎麼好,怎麼好。我在現有的層次認為,要證實大法好,就是自己做好。從自身改變和自身感受或者講同修因修大法怎麼受益、怎麼好等。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修煉環境太複雜了。有若干因緣關係我們都看不清,並不是修大法的親人朋友都好。有一個同修說她修大法,她兒子公司很順當。別人就說,你修大法,你小兒子還是痴呆怎麼回事?你說修大法親人受益,別人會說,誰誰修大法,她兒子去世了;誰誰修大法,她丈夫去世了,還有修大法本人去世的也很多。我們修大法,身邊的人肯定受益,但是常人不管背後的原因,只看表象。我們就講自己受益、同修受益和常人認可大法得福報的例子。至於同修的親人們這災難、那魔難,那是他們的定數,該發生就發生了。
我們隨師父層層下走,輪迴輾轉千萬年。師父的講法讓我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明白了自己是誰,明白了自己有神聖的使命。我們拋卻了歷史的光環,在十惡毒世中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我們不能被常人社會亂象所迷,我們不能隨著常人在人間和泥。時到今天,我們不能再給師父增加救我們的難度,我們要一思一念符合法的要求,也就是我們要以法為師,好好修煉,才能真正的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兌現誓約。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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