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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十多位學員仍被關押迫害 家屬探視權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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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長沙公安局動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李志剛、孟凱、曹志敏、張靈革、徐麗華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博士生、高幹、教師和律師等,他們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者。

迄今為止,這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遭受了一系列的非法抓捕、長期關押和非法判刑後,僅僅只是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強行轉化等。公檢法人員不僅再三施壓家屬聘請的律師,並且剝奪他們的會見權利,還對他們進行長期恐嚇、誘騙、監控等手段套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來羅織罪名。

當時參與抓捕的警察全都是身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證件和相關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暴力劫持法輪功學員。辦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證據,刑事立案程序違法。在沒有違法事實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搜查並搶奪私人物品等。刑事偵查過程及程序嚴重違法。

更有甚者,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抓捕時,詢問在場的家人是否知道情況,家人說不知道。而在法輪功學員庭審後的判決書中,家人被利用,成了所謂的「證人」,而家人的回答被人為地改寫成了「證言」。為了阻止謊言被拆穿,法院又以家人是「證人」為藉口,不讓參與旁聽(也不讓出庭作證)。當不知情的家人看著拿在手中的判決書內容後,非常氣憤。

據知情人透露,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卷宗還未送入法院,就已經被內定「量刑」。公檢法人員都只是在按程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此次負責案件的瀏陽檢察院和瀏陽法院採取拆分送檢和拆分開庭,避免追究責任,對於前來諮詢案情的家屬刻意隱瞞辦案人信息和避而不見。

在所謂的「庭審」中,法輪功學員站在自身的體會和法律角度,陳述了法輪功不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和用刑法第三百條來定罪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等。對於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的?如何破壞的?被害人受到了甚麼樣的傷害?法官卻隻字不提。而法官依然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製造冤假錯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法輪功學員張靈革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孟凱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文靜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徐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志剛被非法判刑五年三個月;陳陽、曹志敏夫婦被劫持關押、構陷一年多,被瀏陽市法院非法開庭,刑期不明;十二月二十四日,曹志方、楊芳夫婦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等;朱翠華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扣發退休金。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徐麗華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家屬多次到監獄獄政科和監獄長辦公室諮詢,並要求會見。但都因徐麗華「未轉化」為由拒絕家人。家屬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到獄政科提出會見要求,監獄方給予的答覆是:「徐麗華是屬於政治犯,不能會見,必須轉化以後才能會見家屬,而且這類犯人是專門歸國安局管,女子監獄沒有權利插手這件事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志剛被非法判刑五年三個月。李志剛在看守所上訴期間,二審程序都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他被劫入了株洲網嶺監獄迫害。他的家人在收到入監通知書後,打電話諮詢是否可以探視。監獄方回覆可以。但年邁八旬的母親在其他家人的陪同下風塵僕僕地來到株洲網嶺監獄,辦理探視手續時,卻被監獄方告知:家裏有煉法輪功的,不准會見!

從派出所、看守所到監獄,從偽造假證據、剝奪家屬知情權、製造冤假錯案到稱不轉化就不讓見為由不讓家人探視等,來達到強制轉化為目的。家人們飽受親人分離的痛苦同時,更是雪上加霜的給家人們身心上帶來了極大傷害。面對法輪功學員無端地身陷囹圄,家人們又再一次被非法剝奪會見權利,無法與親人相見。家屬再三諮詢不能會見的理由時,監獄方只是口頭式的回覆,並沒有跟家屬出示任何書面的法律文件。

為了了解情況和看望被非法關押已久的家人,家人們獨自坐著長途汽車或開車往返長沙與異地之間奔波。家人中,年邁的老人全都日漸消瘦,寢食難安。還有一位老人,因思念自己被非法關押的女兒而含冤離世。而且還有一部份他們的家人至今都無法得知法輪功學員的去向和具體情況。

根據,《監獄法》第四節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監獄方這種回覆已經是屬於非法剝奪家屬會見權利的行為。即使是監獄內部的口頭規定也得符合憲法、監獄法,不符合的話,也是在以言代法,是違法的。監獄的所謂規定不能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因此,「法輪功修煉者不轉化不讓會見」、「家人是法輪功修煉者也不讓會見」都是違反《監獄法》的。同時,「不轉化」、「不認罪」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規定服刑人員有控告、申訴等權利。監獄的種種強制轉化行為也已經違反了《憲法》、《刑法》和《監獄法》。

關於長沙市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張靈革被秘密庭審 當局出動近七十警察》、《曾遭冤獄七年 長沙律師孟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湖南長沙一級警督徐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曾陷冤獄八年半 原國防科大博士生李志剛又被誣判五年餘》、《被劫持構陷一年多 長沙陳陽、曹志敏被非法開庭》、《公檢法製造冤案 湖南武警總隊退休軍醫被枉判三年》、《長沙市公檢法製造冤案 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仍遭迫害》《湖南網嶺監獄等黑窩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湖南省女子監獄:「讓吃,就是不准上廁所」》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 鐘藝兵(局長) 15073133549 0731-84592784
湖南省女子監獄 監獄長:羅友田 13975846688
高度戒備監區:
袁萍芳 13574851258 0731-82323057
童艾 13974817073 0731-24807541
資平 13755137748 0731-82323057
塗文利 13574883188 0731-82323057
陳理 18674893999 0731-82323057
唐影 13787319616 0731-82323057
李珺 13786163166 0731-82323057
范蕊 13873194583 0731-82323057
張玉宇 13272007278 0731-82323057
徐英 15874134606 0731-82323057
李鮮豔 18908467108 0731-823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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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晶 18674893999 0731-823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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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鵑 13786129698 0731-82323057
湖南省網嶺監獄 監獄長:盧先鈺 15897390588
副監獄長 楊海波 13517305503
網嶺監獄十三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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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攀 13667436555
劉小立 189741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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