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美國移植雜誌》論文
中國醫生活摘器官殺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明慧記者王英綜合報導)《美國移植雜誌》四月四日刊登由澳洲國立大學中國研究博士生羅伯遜(Matthew P.Robertson)與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醫學院教授拉維(Jacob Lavee)聯名發表的論文。論文指出,證據顯示中國有包括「良心犯」在內的被關押者,在腦死之前遭活摘心臟。

據《國家評論》四月四日刊登的文章說,根據可靠的指控,中共一再殺害法輪功學員和其他政治犯以獲取他們的器官。

文章說,剛剛發表在《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上的一篇論文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案例,即中國醫生不僅從被處決的囚犯身上摘取器官,而且摘取器官通常是處決的手段。

首先,摘器官殺人違反了「死亡捐贈者規則」。醫學倫理的核心價值是以「不傷害」為原則。這一原則引發了兩項廣泛的專業醫療禁令:禁止從活體捐贈者身上摘取重要的器官,以及禁止醫生參與處決。

但在中國,幾乎所有的器官捐獻都來自被關押者,令人擔心摘取器官的外科醫生也是劊子手。為了辨別這種可惡的做法是否在中國發生,羅伯遜和拉維自12萬4770篇發表於器官移植學術出版品的中文論文,抽樣選出2838篇,然後利用電腦分析其中的數據。

結果發現,有71篇論文未能指出心臟捐贈者的腦死情況。羅伯遜和拉維相信,這些腦死情況不明的器官捐贈者,是在被摘取心臟的過程中致死。

另外,在中國等待器官的時間很短。在醫學文獻中,按絕對移植量衡量,中國被認為是世界第二大移植國家,僅次於美國。然而,人權研究人員表示,中國進行的移植手術數量甚至超過了美國。

中國的醫院仍在宣傳移植等待時間僅為幾週,而美國的等待時間以月和年為單位。中國醫院繼續通過英文、俄文和阿拉伯文網站宣傳器官移植旅遊。

文章說,無論情況如何,醫生通過摘取器官來殺人是完全錯誤的。

據英國《鏡報》(The Mirror)四月五日刊登的文章說,中共從被關押者身上活摘器官。在中國,從被處決的囚犯身上摘取器官是合法的,但人權組織越來越擔心這個集權國家一直在從活著的被關押者身上摘取器官。

根據澳大利亞的一項最新研究,中國被懷疑從活著的被關押者身上摘取器官。

據澳大利亞新聞網報導,儘管中國註冊捐贈器官的人數相對較少,但中國的器官移植等待時間是世界上最短的。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馬修﹒羅伯遜的最新研究發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或是維吾爾族人很可能在他們活著的時候就被摘取了器官。

中央社報導,據澳洲國立大學四月五日發布的新聞稿,羅伯遜和拉維認為,死囚遭活摘心臟的做法,形同將手術室當做刑場。

羅伯遜認為,執行有關摘取心臟手術的醫師,已變成代替國家執行死刑的人員。

羅伯遜相信,替死刑犯摘取心臟的醫師和醫院有可能獲取豐厚利潤。

拉維指出,他和羅伯遜的研究所揭露的,有多名中國醫師積極參與活摘死囚器官的過程。

拉維表示,他自己身為一名醫師,而且他的父親是二戰期間猶太人遭大屠殺的倖存者,他無法理解為何會有醫師同業願意與專制政權同流合污。

據《澳洲金融評論報》(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報導,羅伯遜提到,他和拉維所發現的死囚遭活摘心臟案例,一共涉及56家中國醫院,以及超過300名醫護人員參與其中。

另據美國新聞網站Axios.com報導,拉維教授二零零五年首次得知中國從被關押者身上獲取器官,當時他在以色列的一名患者提前兩週飛往中國進行心臟移植手術。

「我說,誰能保證在一個確定的日子給你一顆心臟?有人得在那個確切的日子死去。」拉維回憶道。患者隨後前往中國,「在兩週前被許諾的那個確切的日子接受了心臟移植手術」。

這段經歷震驚了拉維,他隨後與以色列立法者合作,幫助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以色列保險公司承擔不符合國際移植道德標準的移植手術費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