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滄州市劉在雲等四人被構陷到運河區檢察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批捕負責人耿偉,將構陷法輪功學員劉在雲、胡秀梅、侯樹元、蘇春風(蘇春風取保候審在家)的所謂「案卷」移送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運河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批捕起訴負責人孔令霞(女)接受該非法案卷。

劉在雲、胡秀梅、蘇春鳳、侯樹元四人均是修煉法輪大法的身心受益者,都是按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劉在雲產後風病痛多年,身體遭受著巨大的痛苦,多方醫治無效後,經過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侯樹元原患有失眠、焦慮症、神經衰弱多年,經過修煉法輪大法,擺脫了藥物,戒掉了煙酒,恢復了健康。侯樹元無微不至地照顧其老父親多年,在親友當中也是有口皆碑。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十點多,劉在雲、蘇春鳳、侯樹元、胡秀梅駕駛電動三輪車來到新華區鄧家屯村西口,剛下車就被新華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新華分局刑偵大隊非法關押審訊,隨即遭非法抄家。

這是滄州市新華分局國保隊長高福松等人早有預謀的跟蹤綁架案,警察未開警車,用了四輛普通車輛,每車三名便衣警察。此次非法跟蹤綁架案蓄謀已久,滄州市政法委、防範辦(610)幕後指揮。由滄州市公安局內保分局牽頭,新華分局國保大隊主要負責實施,運河區國保大隊、運河區西環派出所、開發區國保大隊、開發區金島派出所等多部門配合參與。前後共綁架八名法輪功學員,兩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這些法輪功學員幾乎全部被非法抄家,大部份人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樹元被高福松送到滄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劉在雲、胡秀梅被高福松送滄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蘇春鳳因身體原因,一月十四日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

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通過去新華分局了解案情並在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發現新華分局國保隊長高福松等涉嫌違法辦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律師向滄州市、河北省、中央等相關監察部門、執法監督部門,依法對高福松等人提出刑事控告並郵寄控告書。

二月十八日下午,律師和家屬接到通知,劉在雲、侯樹元、胡秀梅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新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新華分局國保隊長高福松分別去找劉在雲和侯樹元的家人,讓家人簽了給家人的「批捕通知」,卻拒絕給家人提供正式通知書,家人向高福松要通知書,他說:「不能給,這上面都有編號,法輪功(學員)光給上網,關乎國家形象。」如果真是依法辦案,還怕影響國家形象嗎?高福松還稱:「都是上面的意思,上面壓他,他做不了主,全都罵他。」

高福松將構陷侯樹元、劉在雲、胡秀梅、蘇春鳳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移送新華區檢察院。四月十五日十點半左右,高福松將所謂「取保候審」在家的法輪功學員蘇春鳳帶到檢察院,待了一會兒,將蘇春鳳送回家,並稱,以後這個案子交檢察院了,跟他就沒關係了。

五月十四日,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批捕負責人耿偉,將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劉在雲、胡秀梅、侯樹元、蘇春風的所謂「案卷」移送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

近幾年來,滄州市區及周邊部份縣市的迫害法輪功案件都是由運河區檢察院和運河區法院直接參與迫害(幕後責任單位是滄州市政法委及防範辦610)。孔令霞在此之前的幾年,曾多次參與非法審查起訴法輪功學員,導致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參與此次迫害的直接責任人及參與者信息:

滄州市新華區政保大隊(原國保大隊)負責人:高福松 手機號:16630765851 18833751319
警號:056386警銜:三級警督 出生日期:1978年2月18日 出生地:河北黃驊市南排河鎮

直接參與者:政保大隊 崔強、王亮、苑婷婷(女)、南大街派出所指導員張勇(警號054400 二級警督 出生日期1969年1月1日)。參與者手機號待查。

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批捕起訴負責人):耿偉0317-3166520

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批捕起訴負責人):孔令霞0317-567065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