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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輪功學員全啟明遭五年冤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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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全啟明女士,被迫流離失所13年,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在重慶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殘忍的迫害。

下面是全啟明女士訴述她的經歷:

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我因為嚴重的肝病,乙肝,肝大脾大,中度腦震盪和婦科病,吃藥無效,躺在床上生不如死。一位法輪功學員跟我說大法能救我,我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就開始看書、煉功,按照書中要求的去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知不覺中我的精神越來越好,慢慢的能起床了,能做飯了,能下地幹活兒了,並且感覺到一些狀態,跟《轉法輪》書上說的一模一樣。我高興極了,慶幸我得到了這麼好的大法,心裏想著這麼好的大法我要是早點得到該多好呀!

但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發起了對大法的污衊和打壓,在一九九九年的十一月份,我和同修一起進京上訪,為師父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卻被花溪派出所從北京駐京辦劫持到重慶巴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被迫流離失所13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我被巴南公安,以劉翔海為首的惡警半夜2點多鐘開三輛車20人左右,非法入室抄家綁架,搶走了教我做好人的大法書和我做生意的所有錢。我被綁架時我倆個女兒(大女兒15歲,小女兒11歲)嚇得大哭。我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三天三夜,遭受了非人的酷刑折磨,被非法關在看守所兩個月,被非法勞教二年,所外執行。兩個月回家後得知我被綁架後的幾天,我父親知道我的遭遇,憂鬱吐血而死。以前我一個人撫養兩個孩子的同時還要照顧父母的生活,給他們生活費,帶他們去看病等等,我父親曾經多次說過這輩子慶幸有我這個女兒。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我早上外出進貨下午回家,剛到家時鄰居叫我快點走,說警察來找我,來回轉了好多趟了,身上還帶著槍,一會兒去我娘家找,一會兒又找回來(我家距離我娘家只有不到十分鐘)。鄰居說這會兒可能又到你娘家去找你了,你趕快走。

聽到鄰居這樣說,我驚呆了,因為半年前的事情還讓我心有餘悸。半年前被警察亂棍打得全身是傷痕,被用手銬狠命地勒骨頭,被整天吊銬在門上不給飯吃,光著腳在地上挨凍。想起這些,我後怕極了,又聽說這些人還帶著槍,我不知道會發生甚麼意想不到的事情,不得已我只有拋下兩個未成年的女兒和當時已經70歲全身癱瘓在床的老母親,走上了流離失所的路。

這期間我的兩個女兒承受的痛苦無法述說。直到二零一四年我才結束了長達13年的流離失所。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在給同修送資料的時候被邪惡綁架,他們非法抄了我的租房和住家,非法搶走我的私人物品,當時知道抄走了的有六台打印機和兩台電腦,刻錄機,五萬元的卡(五年後我從黑監獄出來後發現五萬元卡上的錢已經為零了),幾千元的現金和幾千元的真相幣,以及大法資料等等,還把我住家裏的一塊價值一萬多元的浪琴手錶和新買的台式電腦也搶去了。我被惡警帶到地下室行刑逼供,整夜不讓睡覺,坐鐵椅,開冷氣凍,強制抽血。後來又劫持我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因為不穿犯人穿的馬甲,管理胡霞叫全監室的人來對付我。我為此絕食4天。

(經過長達一年零五個多月的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仍舊固執迫害法輪功學員全啟明和屈馳,對二人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其中對全啟明被非法判處五年。)

重慶女子監獄的殘忍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我被綁架到重慶走馬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大門口時我拼命地大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等等口號,驚動整個監獄科室大樓,很快就有近十個惡警向我撲來,打我,抽打我的臉,我還是不停地大喊,惡警們就使勁擰我的口嘴,煽我的耳光,用封口膠把我的口封住,給我戴上手銬,把我帶到醫院裏去體檢,從醫院出來把我弄到一監區二樓。

一監區一樓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警察怕我影響其他法輪功學員,就把我弄到二樓,叫了幾個兇惡的心狠手辣的吸毒犯和詐騙犯來包夾我,把我穿的衣服扒光扔掉,強行把罪犯穿的衣服給我穿上,強行把我頭髮剪得坑坑窪窪,十分難看。之後「包夾」又對我宣讀所謂的「規矩」:
第一:除吞口水外,一切言談舉止必須向「包夾」請示報告;
第二:不許說話,不許用眼神向法輪功學員傳遞信息;
第三:每天必須按時、按規,至少寫一份思想彙報。否則,不許洗漱,不許睡覺。
第四:睡覺必須按規定姿勢,期間不許上廁所;
第五:每天必須看誹謗、誣陷法輪功的書籍與錄像,對警官與包夾的提問,必須有問必答。

當時他們用手銬將我反銬了整整一天,天黑了才打開。打開時感覺手臂像脫臼一樣,難受無比。

第二天包夾們叫我背監規、寫自己是罪犯,我說我不是罪犯,不背監規。她們就亂罵,不寫就打,連續24小時不許閉眼,不許上廁所。「包夾」高英避著監控用拳頭打我頭部,用手使勁的擰我身上的肉,身上到處都是淤青斑。

「包夾」郭美君狠命的罵我罵師父罵大法,我叫她不要罵,這樣罵對她不好,她就踢我,用筆尖把我手戳些小洞,叫我寫,我不寫。不寫就站軍姿,站一天不許動,還必須站直,稍有晃動,就使勁的踩踏我的腳趾尖。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包夾」劉燕罵得聲音都嘶啞了,看我還是不寫自己是「罪犯」,就強制坐小板凳,一整夜一直坐著不許動,不然就叫一直站軍姿站著不許動,我不站,坐了下去,高英就打聲控叫來了值班的警察,警察來幫著包夾說我不寫作業就不行,就得受罰。

這樣長時間的站立,我的兩條腿腫得比牛腿還粗,腳掌也紅腫發脹,小腿大腿走路穿鞋都困難。而且不寫作業就不許上廁所,不許上廁所我就不敢喝水,不喝水就解不出大便,不喝水他們就說我出的氣很臭,一陣亂罵。後「包夾」劉燕給一分鐘的時間上廁所,小解都沒有解完就強行地把我從廁所拉起來不讓解,更別說解大便了。

那些犯人能買零食,不好吃的就每頓給我弄一大缽,吃不完不許倒掉。因為她們知道我只吃不拉,所以就使勁讓我吃,有一次「包夾」石月把她們不想吃的都往我碗裏加,並且還要看我的反應,我實在吃不下,她們仍不許我剩下,警察也不許倒飯。因為每天只吃不拉,整整18天不上廁所,肚子已經裝不下,導致我整個臉部發黑,肚子鼓得硬梆梆的。最後一次,那幾個「包夾」見面說話去了,我費了很大很大的勁才把18天吃的54缽飯解出來了,大便落到便槽的時候那聲音就像是鐵塊掉在地下一樣噹當的響聲,大便解出來隨著流了很多血,從那以後肛門就脫肛了,導致過後經常的肛門疼痛難忍。因為不喝水,在出去的前幾個月監獄醫院體檢的時候說我有腎結石。

二零一八年三月的山上早晚很冷,我只有兩套單衣服和一套厚棉襖加兩套短袖,而且穿上哪件就是哪件,不許加不許減,要不冷得發抖,要不熱得發慌。由於連續十二天沒有合過眼(她們一直盯著我的眼睛,只要我閉眼她們就擰我,用腳踢我),我站著都要倒地一樣,又怕倒下了後被拉到醫院打毒針和灌毒藥,所以心中一直反覆告訴自己不能倒、一定不能倒,實在堅持不住了,我就準備在吃早飯時喊「法輪大法好」來抵制迫害,剛喊出來就被「包夾」高英按倒在地,狠命抓扯我的頭髮,隨後其它幾個包夾罪犯一起打我踢我,一陣亂打,並用爛布堵我的嘴。

第二天惡警唐安智叫我在全監區公開道歉,我不道歉,就把我叫到一個地方,惡警唐安智說這是一個沒有監控的地方,喊死了都沒有人能聽到。確確實實是這樣的一個地方,唐安智叫我半蹲著,問我道歉不,我說這麼多天不讓睡覺,沒有閉過眼,被打得身上到處都是死血斑,沒有人管我才這樣的。唐安智罵我不要臉,邊罵邊搧我耳光,左右開弓,再次打得我眼冒金星(出黑監獄時我的整口牙齒都已鬆動),又破口亂罵,侮辱我,侮辱大法。後再次問我道歉不,我搖頭,惡警周小小就用電棍電我,高英和蘇冬梅把我手臂按住,讓惡警周小小在我身上亂電,那電棍電在身上比被毒蛇咬了還難受。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我在那樣一個沒有監控、沒有任何人能聽到這裏的叫聲的地方,被他們折磨了半天。隔天周小小宣布說我被扣掉30分。而當我把被惡劣包夾打的傷痕拿給唐安智看,並給她講「包夾」高英折磨我的事實時,唐安智卻罵我是自己不寫作業的,而高英等人因為心狠手辣反而得到唐安智的獎勵,獎給她們一人一雙鞋子和肉吃。

從那以後,她們每天在其他犯人起床的前半個小時叫我睡下去,睡半個小時,逐漸的每天可以睡一個小時。後來大概又可以睡兩個小時。按那些包夾們的話講我倒下床就像死人一樣沒有半點拗動。但是我睡下去都經常被她們弄醒,就因為我睡覺把手放在了肚子上,她們規定我們睡覺手只能像死人一樣放在身體兩側,不能放在身上,人只能一個姿勢平著睡,不能側著睡或用其他姿勢睡。

在一開始惡警唐安智找我談話時,我跟他講我是因為大病起不了床才煉的法輪功,並講我怎麼在大法中受益,大法如何好。但當講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被活摘器官時,唐安智不但不否認,臉上反而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包夾我的罪犯還給其它罪犯大肆講污衊誹謗我們的言論,讓所有人都來敵視我們,有意製造一種恐怖氣氛,卻不許我們發聲,我們如果辯護了就要被打,或者告到惡警那裏去,惡警就用更惡毒的手法迫害我們。惡警唐安智常把在監獄裏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一起,站在台上,用骯髒、惡毒、下流的語言謾罵詆毀大法、羞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與尊嚴。訓斥後,竟然要求法輪功學員鼓掌。我由於沒有鼓掌,又遭到包夾的亂罵。

一天「包夾「石月咬牙切齒地咒罵我說:「你怎麼不去死。」我說我們無冤無仇恨的你為甚麼想我去死,死了對你有甚麼好處?她雖然說不出甚麼,但就是恨,就想我們死。大概過了三、四個月,惡警唐安智把我叫出去單獨對我說,不想認識問題就是想走死路。而且沒有過多久,唐安智又單獨把我叫出去說了同樣的話,話裏透著殺機。在身心如此疲憊的情況下又給我增加了恐懼感。

七、八月的夏天38、39度的高溫,「包夾」石月和楊洋以作業沒有完成為由多天不許我洗澡,導致我全身被抓爛,腳腿又腫又大,皮膚潰爛,血沁透褲子,一坐下去就十分難受。她們還每天強迫我們看那些污衊誹謗大法的書和不定期看污衊誹謗大法的視頻。我修煉了二十幾年,按照大法的修煉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受益良多,那些污衊誹謗大法的東西對我來說簡直荒唐可笑,但她們強制要我認可,明明是鬼話連天,偏要說是真的,明明是黑的,你就得給說成是白色的,強迫你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在監獄的那些污衊法輪功的書,每天必須學,學了寫思想彙報,寫了達不到她們的要求,包夾們就給修改得面目皆非,說成是法輪功學員的本意。

包夾們不參加勞動分都要比下監區的人分要高得多,轉化一個不但要加30分,而且警察還要私下獎勵她們水果或者肉吃,所以她們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如此心狠手辣。惡警唐安智經常辱罵不轉化的學員,「包夾」郭美君公開說在監獄裏法輪功是最低等的,那意思是貪污腐敗,偷盜搶竊,殺人放火,坑矇拐騙甚麼都要比修真善忍的好──只有搞假惡暴的人才是如此的仇恨真善忍。

中共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極其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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