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原大連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劉樂國遭惡報被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遼寧消息,遼寧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原局長劉樂國,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劉樂國是遼寧省政法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劉樂國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此人在遼寧省公安系統長達二十多年。曾任遼寧省營口市公安局副局長、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大連市副市長,大連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大連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二零一九年退休。

劉樂國為了向上爬,執行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令,不遺餘力地大面積地迫害法輪功學員。他上任的第一年,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人數,排名中國大陸前四惡。大連「610」全國城市排名前十惡。二零一四年大連各市區法院對4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劉樂國下令:所有上訴都被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維持原判。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獲知劉樂國任職大連公安局局長四年多時間內,大連公檢法綁架法輪功學員714人,非法判刑173人,迫害致死12人。

表1:2013~2017年劉樂國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統計表

年份綁架判刑死亡
201313391
2014109463
2015128341
2016230363
2017114484
合計71417312

劉樂國任職期間部份惡行:

一、迫害升級,「執行年」把46名好人判刑送入監獄

二零一三年,中共提出廢除勞教制度後,表面上看勞教所解散了,可是中共並沒有停止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由勞教轉為判刑。二零一三年,大連公檢法司狼狽為奸,打壓律師,欺瞞家屬,偷偷地開庭,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庭審)23人。

二零一四年,大連基層法院開展「執行年」專項活動,準備審結一批執行難案。他們不幹正事,真正的違法案件他們不執行,卻不斷地踐踏法律,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大連各市區法院對4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因一審嚴重違法,當事人家屬強烈要求大連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大連市副市長劉樂國卻下令:法輪功案件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中級法院法官何雲波也揚言,二審即使請律師也不開庭。

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劉樂國有著不可推卸的罪責。

表2:2014年大連地區4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表

序號 姓名 法院法官 公訴人 非法刑期 上訴情況 
1車中山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6年 上訴 
2朱成乾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5年9個月 上訴 
3王守臣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4年6個月 上訴 
4裴振波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5年6個月 上訴 
5潘秀清(女)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5年3個月 上訴 
6史佔順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4年6個月 上訴 
7白如玉(女)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4年6個月 上訴 
8於波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4年 上訴 
9郭松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4年 上訴 
10郭立華(女) 中山區法院審判長梁永國、代理審判員程鑫、陪審員王莉軍、書記員姜銀鈴 5年 上訴 
11佘 鉞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6年 上訴 
12曲 濱 中山區法院審判長是陳向真(女),審判員是梁永國和高松(女),書記員是尹明燕 6年 上訴 
13劉新穎(女) 中山區法院梁永國 5年半 不詳 
14黃桂英(女) 中山區法院 4年 上訴 
15李 紅(女) 中山區法院 3年半 不詳 
16王語絲(女) 西崗區法院 6年 上訴 
17侯銀柱 西崗區法院審判長:李鐵錚 陪審員:李麗 崔海燕 刑事庭長:安德憲,林文濤,夏德彬書記員,張烈院長李辰章 3年 不詳 
18王仁果 沙河口區法院 3年 不詳 
19馬冬梅(女) 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 6年 上訴 
20張誠君(女) 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吳紅岩 3年 不詳 
21安祥宇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婁玉珍 5年 不詳 
22張曉麗(女) 甘井子區法院 法官:盧明利 公訴人:趙輝 7年半 上訴 
23許 麗(女)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婁玉珍 4年 上訴 
24王德發 甘井子區法院法官:盧明利 公訴人:劉忠林 5年 上訴 
25叢樹勛 旅順口區法院 4年 不詳 
26葉樹輝 開發區法院 4年 不詳 
27李淑芬(女) 開發區法院 3年 不詳 
28郝躍珊(女) 開發區法院審判長:王俊華 4年 上訴 
29劉清濤 開發區法院法官:王前,公訴人:吳嶙 5年 上訴 
30於媛敏(女) 開發區法院 3年 不詳 
31劉鳳娟(女) 開發區法院 4年 不詳 
32馬瑞田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8年半 上訴 
33夏元新 金州區法院審判長王忠衛 公訴人:王海、高鑫 7年 上訴 
34秦玉蘭(女) 金州區法院審判長:楊惠超 檢察官:劉冬雪、高傑。 3年半 上訴 
35韓學明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3年 上訴 
36馬愛兵(女) 金州區法院法官王忠衛 公訴人:高鑫 3年 上訴 
37週會敏(女) 金州區法院 不詳 
38王淑蘭(女) 4年 不詳 
39董 選(女) 3年 不詳 
40徐明華(女) 莊河市法院院長溫連生,庭長於強 3年 上訴 
41於淑鳳(女) 普蘭店市法院 3年 不詳 
42吳桂芬(女) 普蘭店市法院 4年 不詳 
43周傳業 沙河口區法院 4年 不詳 
44李道蓉(女) 上訴 
45杜龍平(女) 上訴 
46丁肇華(女) 大連市法庭 4年 

◎王仁國在海外發表文章遭非法判刑

'王仁國'
王仁國

大連稅務專科學校教師王仁國被大連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三年,遭單位無理開除。原因是二零一三年八月王仁國在大紀元網站發表文章,被中共當局扣上「顛覆國家安全罪」的罪名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

憲法賦予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權利,王仁國在海外大紀元發表文章,被中共當局扣上「顛覆國家安全罪」的罪名完全是違背憲法的。

二、執行江澤民滅絕令 大連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含冤離世

劉樂國任職期間,執行江澤民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至少有1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

◎大連程富華被迫害致死 生前控告江澤民

大連市中山區69歲的法輪功學員程富華老太太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受到殘酷的迫害,身體胸部以下到腳都腫脹很大,生活難以自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含冤離世,生前控告江澤民。

'程富華'
程富華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程富華老人再次被大連中山區昆明街派出所綁架、構陷,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絕食反迫害,被隊長及獄警實施株連全監室人員嚴管的迫害,故意激起其他人遷怒於她。

程富華被迫害得非常嚴重,全身浮腫,整日昏迷,無法行走。二零一六年一月底,程富華家屬被通知到看守所接人,交了接人押金後的家屬在看守所的大鐵門外,翹首顧盼,見到辦案警察把奄奄一息的程富華背出了大門。

'全腫的兩腿'
全腫的兩腿

'腫大的雙腳'
腫大的雙腳

'胸部下全腫的腹部雙腿雙腳'
胸部下全腫的腹部雙腿雙腳

程富華到家幾天後,家屬才得知:在出看守所大鐵門前,辦案人員為了推卸責任,曾問程富華:「我們送你去醫院?」程富華搖搖頭,又有氣無力地說:「只要放我回家就行。」過程中,辦案人員又是錄音又是錄像的。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因訴江遭迫害 耿仁娥含冤離世

大連甘井子區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耿仁娥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保外就醫」僅87天,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早上五點含冤離世。

耿仁娥家住大連市甘井子區山東路,二零一五年七月因訴江被騷擾、綁架,辦取保回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大連市中山區國保警察跨區從家中綁架,被非法羈押於大連姚家看守所。

耿仁娥被大連中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家屬一直沒有收到任何信息,多方打聽也沒有耿仁娥的消息。

耿仁娥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矯治集訓監區,後轉入七監區,在這期間遭受酷刑迫害,晝夜不讓睡覺和上廁所,還罰站,遭到包夾犯人的打罵,導致大出血,後監區的隊長問家屬要了二萬元錢,說是治病,花了六千元,看人不行了,為了推卸責任,退給家屬一萬四千元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監獄以保外就醫為名,叫家屬把人接回當地醫院繼續治療。當時家屬被告知,最多活四個月。

出獄後,耿仁娥被直接送到當地醫院,門檻費花完後回家,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再次入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三、瘋狂打壓報復依法訴江的大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江澤民的大潮,各地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紛紛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出公訴,把這個反人類的首惡繩之以法。從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已收到逾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的實名訴訟狀副本。其中,大連市控告人數5097人,控告案例數3295.大連地區對訴江法輪功學員進行報復性迫害。

◎大連法輪功學員袁曉曼被冤判上訴中級法院後遭維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六年,袁曉曼因為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非法關押。在刑事拘留期間,法輪功學員不向警方妥協,堅持信仰。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

'袁曉曼的兒子在美國呼籲釋放自己的母親'
袁曉曼的兒子在美國呼籲釋放自己的母親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袁曉曼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冤判三年六個月,及五千元罰款,袁曉曼不服,立即提出上訴。

大連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維持原裁決。

四、迫害不擇手段

◎張國立在大連看守所遭藥物迫害

'張國立在重症監護室'
張國立在重症監護室

'圖為張國立腳腕被腳鐐銬磨留下的傷痕'
圖為張國立腳腕被腳鐐銬磨留下的傷痕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38歲的張國立被金州先進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為抵制迫害他開始絕食,獄警教唆犯人天天毆打張國立,將他四肢用手銬銬住,一天七、八次摧殘性灌食,灌的東西有胡椒粉、辣椒麵、冰毒等,導致他精神恍惚,出現腎功能衰竭、尿毒症、尿失禁、全身皮疹、臀部大面積褥瘡潰爛、鼻腔口腔全是凝血、心律每分鐘150多次、心臟劇烈疼痛……他多日無法睡覺,幻覺中全身都是蛆蟲在爬。

八月十一日,回家後,他不能進食,不能說話,一陣冷,一陣熱,冷時渾身打冷戰,熱時叫往身上倒涼水,全身器官衰竭。有時身體內發癢,叫家人用拳頭捶他後背,有時不清醒,把自己脫得一絲不掛。這種反常狀態很像用毒品後的反應。父母極度悲傷,把張國立送到莊河市中心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莊河公安部門指派警察在醫院監控。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早,張國立在大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腎功能失調,米水難進,原體重一百五十斤,只剩六十斤左右。醫生指使護士強行給他打不明藥物,致使他心臟疼痛,心跳加速,頭和身體劇烈抽動,臉部變形,眼淚不斷地流。停藥後,他小便失禁、尿血、便血塊,心臟疼痛、呼吸困難,不斷地淌口水,多次摔倒。警察說他是裝病,用警棍電他,獄警王大隊長打他耳光。他出獄時被迫害得無法行走。

結語

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大連市公安局王立科、楊耀威、劉樂國三任公安局局長相繼落馬。法網恢恢善惡有報,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已經被捕入獄,推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執行人王立軍、薄熙來已經被判刑;中共六一零頭子李東生被逮捕。大清算已經開始,神目如電,誰也逃脫不了正義的大審判。

'王立科'
王立科

'劉樂國'
劉樂國

'楊耀威'
楊耀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