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副市長楊俊傑遭惡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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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二二年一月得知,河南省原新鄉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楊俊傑遭惡報,被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楊俊傑是河南許昌、駐馬店、新鄉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楊俊傑迫害法輪功不擇手段,心狠手辣,他發明的量比積分任務,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把該行政拘留的辦成刑事拘留,罪大惡極。

二零一三年,楊俊傑因迫害法輪功「為邪黨效力的政績」突出,被駐馬店市政府「記功」──駐馬店市公安局被「記集體二等功」,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邪黨黨委書記楊俊傑被「記個人二等功」。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果報應絲毫不差,楊俊傑最終遭惡報。

楊俊傑,男,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河南許昌人,一九八零年十一月開始工作,曾任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許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魏都分局局長、許昌市公安局副局長。駐馬店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新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河南省新鄉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楊俊傑被查,二零二二年一月,楊俊傑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被起訴。

下面是楊俊傑迫害法輪功部份惡行。

一、楊俊傑任職許昌市公安局長期間惡行

1、法輪功學員朱天鵬被迫害離世

朱天鵬,男,六十歲,河南許昌市人,一九九七年開始學煉法輪功,身體達到無病狀態。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後,因其家屬多次證實法,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遭惡警綁架,朱天鵬多次被不法人員騷擾、恐嚇,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含冤離世。

2、壯年孫培傑被鄭州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 含冤離世

孫培傑,男,三十九歲,大學畢業,許昌縣五女店鎮位村人,任許昌縣張泮鄉民政所所長。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孫培傑因面對面散發真相傳單,遭惡人舉報,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鄭州監獄受迫害。

在鄭州監獄四監區非法關押期間,被惡警長期關禁閉。每當監區東廳全體人都出工(奴役勞動)後,惡警便對他進行不知甚麼手段迫害,大家都聽到傳出來的喊叫聲很恐怖。一天,犯人架著孫培傑下樓,說是他要下去看病,孫培傑擺脫攙扶,大聲說:「我沒病,這是被打成這樣的……」再看孫培傑,兩腿僵硬,行走不便,可想而知受到的迫害有多重。在非法關押期間,孫培傑抵制迫害,不穿號服、不向惡人妥協,曾經絕食抗議,被長期關押在小號,受盡屈辱。

孫培傑被折磨的瘦骨嶙峋,出現嚴重的疾病,生命垂危,獄方才通知家屬,於二零零五年元月底將其送回家中。孫培傑於八月十九日含冤離開人世。

二、楊俊傑任職駐馬店市公安局長期間的惡行

1、遭酷刑迫害 法輪功學員康富春被枉判三年

康富春,五十九歲,在駐馬店市城建監察支隊工作,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邪黨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累計非法刑期六年半。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早上七點五十八分,康富春在單位被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刑偵大隊孫琳、王建設等警察綁架到駐馬店市拘留所一間閒置的辦公室內。康富春被戴上腳鐐和手銬,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余新站,雪松公安分局孫琳、王建設等刑訊逼供達四十個小時。

孫琳、王建設不斷擊打康富春的面部,他被打得滿口流血、牙齒鬆動,當晚二十四點另外兩個警察對他實施「下蹲酷刑」迫害,每次下蹲至少半小時以上,直至天亮。這種「下蹲酷刑」輕者可使雙腿血液不流通,雙腳腫脹;重者雙腿缺血壞死,甚至截肢。這種「下蹲酷刑」把康富春折磨的雙腿麻木數個月,長期失眠,血壓比平時高很多。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凌晨三點,康富春被弄到拘留所二監室迫害;八月十八日又被轉押到駐馬店市看守所繼續迫害。一位來辦案的檢察官曾對康富春說:「他們根本不應該把你關到看守所,你的事最多行政拘留幾天,可行政拘留他們只得零點五分,而關押看守所一個人比關押行政拘留所十個人得分還要多,他們這樣弄,給我們檢察院的工作搞得也很被動,哪個單位沒有幾個孬人,問題上有人配合他們。」

在駐馬店市看守所,康富春被非法關押迫害了兩年零三十六天;被枉判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劫入鄭州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冤獄期滿,康富春被放回家。

2、駐馬店市法輪功學員石慧雲含冤離世

石慧雲,女,六十八歲,駐馬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河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身體出現病危狀態,胃癌晚期,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從河南省女子監獄送回駐馬店,在醫院醫治一個月餘,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去世。

3、遭十年冤獄 法輪功學員謝曉光控告江澤民 又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駐馬店市法輪功學員謝曉光曾被非法判刑十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和摧殘,二零一五年控告元凶江澤民,再次被綁架迫害,又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誣判三年半,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下達判決書。謝曉光不承認非法判決,決定上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沒有一位親戚朋友參加,他女兒去了法院,沒有讓進去。謝曉光本人向法庭陳述了從修煉以來自己從思想境界方面的道德昇華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的改變,同時也揭露了十七年來被綁架後自己所遭受的種種酷刑折磨,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

謝曉光,男,五十八歲,原駐馬店市輕紡局(現改為:駐馬店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科長。一九九六年三月修煉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內,身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睡眠多夢不復存在,腎炎、結腸炎、胃病、經常性頭暈、盜汗等病症不翼而飛。

因堅信「真、善、忍」法輪大法,謝曉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被綁架四次,非法行政拘留一次,非法刑事拘留兩次,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打背銬、強行扒開內褲,用打火機燒生殖器,致使毛髮幾乎燒光,極盡摧殘。多次以暴力、威脅相逼,逼迫簽字。警察用手腕粗細的竹竿抽身體,打斷、打碎再更換。用一點五釐米長的竹籤平紮在大腿根部上方,五年後,竹籤進入大腿根部深處,化膿、潰爛,現在仍留有疤痕。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後,謝曉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四點三十分,駐馬店市西園派出所四個警察闖入謝曉光家中,以核查訴江為由讓他簽字,遭拒簽。後來一警察打電話叫人,一會西園派出所所長和國保十幾個人趕到謝曉光家,強行把謝曉光推到樓下警車裏,繼而又非法抄家,把大法書、MP3等等一切資料抄走,並把謝曉光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當時完全不顧家中還有個偏癱不能自理的妻子。

十五天後,謝曉光被轉到駐馬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繼續迫害。

三、楊俊傑任職新鄉市公安局長期間惡行年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楊俊傑任新鄉市公安局長期間,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十二人被綁架,十六人被騷擾。

楊俊傑任職新鄉市公安局長期間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姓名 省份 年份 刑期 罰金 年齡
趙玉霞 河南 新鄉 2018 3年
葉會明 河南省 新鄉市 2019 4年 8000
張秀平 河南省 新鄉市 2019 3年
高安忠 河南省 新鄉市 2019 1年
郎改琴 河南省 新鄉市 2020 7年 68
王建軍 河南省 新鄉市 2020 3年 15000
王素英 河南省 新鄉市 2020 1年6個月 71
郭勝利 河南省 新鄉市 2021 3年 3000 70
鄭家金 河南省 新鄉市 2021 9年 10000 81
朱鳳蘭 河南省 新鄉市 2021 7年6個月 10000 66
夏水蓮 河南省 新鄉市 2021 3年 75
吳姓女學員 河南省 新鄉市 2021 3年

1、河南省新鄉市八十一歲法輪功學員鄭家金被非法判刑九年

河南省新鄉市法輪功學員鄭家金,男,八十一歲;朱鳳蘭,女,六十六歲。二零二零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在新鄉市南高村一出租屋內被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被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個人物品。鄭家金由於身體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回家。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四月八日、五月八日,新鄉市輝縣市法院對鄭家金、朱鳳蘭分別進行了三次非法秘密開庭。五月十九日,鄭家金被輝縣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加上以前刑期的一年八個月,合併為九年兩個月,執行刑期為九年,被勒索罰款一萬元。朱鳳蘭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被勒索罰款一萬元。

鄭家金、朱鳳蘭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七月,新鄉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朱鳳蘭被劫入新鄉市第五女子監獄。鄭家金在六月中旬被司法所帶走後,就沒再回來。

結語:

楊俊傑與中共邪黨為伍,迫害好人,下場可悲。同樣的,五十九歲的天津市長廖國勛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天津突發疾病猝死,官場人士稱「非常突然」。明白真相的人都知道,這是現世報應,廖國勛為了升官發財,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最終走向不歸路。楊俊傑和廖國勛一樣,都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

無論你今天有多大權和多少錢,善惡有報的天理誰能逃得脫呢?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等迫害法輪功的下場,還不能說明問題嗎?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為了你的親人,更為了你自己,趕快懸崖勒馬。

'楊俊傑'
楊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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