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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管制 四川八旬夫婦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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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什邡市八旬法輪功學員龔學良、王忠瓊夫婦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遭什邡市法院法官李開鮮非法判以管制及罰款。法官問簽不簽字,兩位老人不認可被強加的迫害,都不簽字。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態度已在意料之中,法官對法警說「他們不(會)簽字、讓他們走」。兩位老人於下午五點過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下午兩點過,龔學良(85歲)、王忠瓊(82歲)夫婦在律師陪同下,到什邡市法院面對非法庭審。庭審歷時兩個多小時,他們正念否定被強加的迫害;兩位律師庭辯有力,指出構陷案完全違反法律程序,無法無天。最後,法官李開鮮宣判結果,對龔學良非法管制一年,罰款4000元,後更改罰款為5000千元;對王忠瓊非法管制一年半,罰款8000元。

龔學良老人一家長期遭迫害事實

龔學良,一九三七年出生,什邡市環境保護局退休職工;妻子王忠瓊,一九四零年出生,什邡市馬井鎮醫院退休職工。他們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長期遭到當地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的騷擾、恐嚇。

龔學良、王忠瓊夫婦因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月又兩次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遂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依法控告參與迫害他們的人員王曉彬、李佰洋、楊慶、龍林、劉恩昱。但是控告書被什邡市檢察院拒收。

但是與此同時,什邡市檢察院卻和公安局督察部門及被控告人,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一週內快速違法立案起訴、構陷兩位老人,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把捏造的冤假錯案移送到什邡市法院。龔學良、王忠瓊夫婦被構陷涉嫌「破壞法律實施」,被構陷案由:一個真相護身符。

什邡市法院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下午兩點四十分在該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對兩位老人被構陷一案進行非法審理。最後法官李開鮮對龔學良非法判管制一年,罰款4000元,後更改罰款為5000千元;對王忠瓊非法判管制一年半,罰款8000元。

另外,兩位老人的女兒龔星燦,是德陽市郵電局職工、經濟師,因堅定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警察非法拘禁,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劫持在洗腦班迫害,在五次監禁中,她被迫害致殘。二零一五年六月,龔星燦因實名訴江,遭警察綁架,雖有幸走脫,但從此被迫離家漂泊,至今已整整七年。

(龔學良一家更多遭迫害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婦控告警察反被構陷 面臨開庭》《控告迫害責任人 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婦被構陷到法院》《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婦控告惡人 反遭構陷、起訴》《四川什邡市耄耋夫婦被反覆騷擾、跟蹤迫害》《四川德陽經濟師龔星燦被迫流離失所四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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