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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旬法輪功學員許鯤受到騷擾、恫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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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海澱區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許鯤女士,近期受到騷擾和威脅:等疫情好轉送她去「轉化班」。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北京海澱區花園村居委會書記王某給許鯤打電話說:金某要找你談話,日期定於二十九日下午。

此前六月中旬,片警與上述王某、金某及幾位不知姓名之人已到過許鯤家,據介紹,金某是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談話中,許鯤介紹了修煉法輪功的經歷及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告訴他們法輪大法不是×教,並當場請他們拿出手機百度一下,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可查到迄今為止中辦、國辦、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當然他們雖都有手機、但無一人百度。隨後許鯤又拿出《國務院公告》二零一一年第28號,其中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由署長柳斌傑簽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生效。其中第99、100兩條廢止了一九九九年七、八兩月關於「查禁法輪功類出版類書籍的文件」,也就是說從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中國大陸所有印刷、持有法輪功類書籍等資料都是合法的,並送了金某一份。臨走時金某拿出一張「保證書」要許鯤簽字,裏面有若干不參與邪教組織等的規定,並說上面沒寫「法輪功」三個字。許鯤說共產黨在玩文字遊戲,法輪功是正法,共產黨將法輪功定為×教,保證書中雖然沒有「法輪功」三個字,但他們的本意就是針對法輪功的。金某說:「既然你明白這裏不包括法輪功那就簽了吧。」許鯤說,「就是因為我明白才不能簽。」他們走了。

二十九日下午兩點左右,書記王某帶著金某等一行五人到了許鯤家,談話中針對上次他們不肯百度查邪教組織一事,許鯤拿出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北京晚報》的複印件,上面登有中辦、國辦、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的名單,裏面沒有法輪功,讓他們看,當然他們誰也不看。許鯤又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給他們念了第三章第二節關於國家主席的權利之規定,告訴他們國家主席的權利是由憲法賦予的,憲法沒有賦予國家主席給任何個人、團體定性的權利,所以江澤民說法輪功是×教完全是越權非法行為,無法律效力。現在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與我們同根同族的台灣、香港、澳門都在煉,除中國大陸外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鎮壓法輪功。

針對他們提出的「天安門自焚案」問題,許鯤告訴他們:我們師父在悉尼法會回答弟子問題時明確說了「自殺算罪」,並介紹了法輪功學員製作的一個光盤,內容是專門對「焦點訪談」自焚偽案報導的分析。在放慢鏡頭後,發現了諸多疑點及違背醫學常識的漏洞,明確宣布「天安門自焚案」的幾個當事人不是法輪功學員,完全是政府為誣陷栽贓法輪功所為,目的是妄圖挑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金某當時就問許鯤手裏有無此光盤,要了解一下,並再三說不是為了拿證據舉報,許鯤表示二零一四年就是因為給居委會送這幾張光盤被居委會主任誣告,家被抄,被枉判三年並終止了退休費,致使五年來每月她只有一千多元的生活費。

他們又提出法輪功弄個「惡人榜」不善,許鯤說凡是上了「惡人榜」的人都有累累罪行,都有人證物證的,一個都不冤枉。另外「惡人榜」具有威懾力,如果此人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他的懲罰就到此為止,反之如沒有「惡人榜」,此人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將來對他的懲罰是他承受不了的,你們認為哪個對他善?他們又問為何江澤民鎮壓法輪功?許鯤說從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七年間法輪功口耳相傳,有七千萬人在修煉,而當時中共黨員才六千萬,江澤民出於妒嫉心,怕他的權力不穩。其實我們法輪功不參與政治,但江澤民還是不顧其他常委反對,一意孤行強行鎮壓。

他們又提到「嚴正聲明」問題,許鯤說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監獄受到酷刑、體罰、非人折磨,在高壓下違心地寫了轉化書,回去後認識到強逼的轉化也是錯誤的,非常後悔,決心重新修煉,聲明過去在壓力下所寫所說作廢,這才是他們真正的意思表示。

他們又說到師父的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其內容,完全憑借自己的想像,隨意解讀。許鯤告訴他們,不要隨便把自己想的甚麼東西都往我們師父和法輪功身上扣,你們滿腦子都是共產黨給你們灌輸的詆毀法輪功的一面之詞,為甚麼不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從而得出一個正確的判斷呢?

臨走時,金某要許鯤寫三書,被她拒絕。金某說我說不了你,還有更厲害的人(大意)來呢。並揚言等疫情好轉送她去「轉化班」。臨走時一個小伙子問:你這是講真相嗎?許鯤說,我有問必答就是在講真相。五點多鐘他們走了。

幾個月來,片警梁某常到許鯤家,多次騷擾她,名義上是「看看」,並說上頭吩咐要每週給你照張相。不知他所說的上頭是指公安部,還是北京市公安局,抑或海澱分局還是甘家口派出所的正式文件規定或土政策。

許鯤女士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出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退休前是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副教授,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按法輪大法的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對社會對他人有益無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後,因為堅持信仰,許鯤多次被非法拘留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半。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她本著誠心和善意到花園村居委會講真相、送光盤,使其了解真相、有個美好的未來;並委託將另一份真相光盤轉交管片民警梁亞奇。然而,當晚8點左右,甘家口派出所出警,將她在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資料和光盤、通訊錄、手機等物品,既沒出示搜查證,也沒有出具任何扣押物品清單。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海澱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逮捕並轉至北京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海澱法院並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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