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偉冤獄中堅持信仰 遼寧女監四年拒絕家屬接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張偉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東港市公檢法非法判刑九年,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張偉在獄中一直堅持信仰,堅持煉功。二零一八年,在家屬接見時,她大膽揭露獄警和犯人對她的凶殘迫害,此後已過去四年,監獄一直不准家人接見。目前,張偉在監獄醫院被強行打(注射)食物,身體狀況令家人擔憂,獄方仍拒絕家人接見。

強制「轉化」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張偉被非法關押到了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七分隊。為了逼迫她放棄信仰、強制「轉化」,當時的隊長劉宇叫犯人劉麗、關坤等人晝夜看管張偉。白天,她們把張偉關在車間後面的倉庫裏,晚上關在監舍二樓的儲物倉庫裏,為了避免叫人發現,儲物倉庫的玻璃被貼上了報紙,在這裏犯人劉麗更加是肆無忌憚地毒打張偉。劉麗對張偉說:「你如果不轉化,就叫你這樣生不如死的活著,告我也沒用,我們有政府保護,打你是白打。」

犯人劉麗是被判十三年的搶劫犯,為人狠毒,平日裏犯人都不敢惹她,對張偉非打即罵,犯人經常看到劉麗在走廊、監舍和廁所隨意毆打張偉。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張偉被關在倉庫時間長達一年零兩個月,每天被劉麗毒打,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才放回車間。而劉麗二零一七年十月才離開張偉,調到其它行動組。

此後,二零一七年六月開始,張偉堅持煉功,以恢復體力,一直遭隊長劉宇和犯人的毆打。犯人劉麗曾經經常在半夜,在大冬天,將張偉拽到洗漱室或廁所,從頭到腳灌涼水,然後拽張偉到窗前,開窗吹涼風凍張偉,一連幾個小時,把她凍得直發抖。她絕食反迫害,身體上精神上都遭到非人折磨。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在生產車間發生群毆事件。張偉剛要煉功,張惠娟衝上去毆打張偉,郭成明、關紅美、劉茜、鄭文靜、胡豔傑、王立英、冷妍一起衝過來拳打腳踢,關紅美猛踹張偉的下體,她們把張偉打倒在地仍不罷手。

短暫接見 揭露迫害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張偉的丈夫和張偉的母親到監獄接見張偉時,張偉擼起衣袖,讓家人看到她兩隻胳膊、肩頭都有清晰的傷疤,張偉在電話中說,這些都是犯人劉麗打的……立即她被強行掛掉電話,張偉邊喊「你們一定要告劉麗」邊被強行帶走。

遼寧省女子監獄拒絕家屬接見已近四年

自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短暫的接見後,二零一九年七月,張偉的兒子大學暑假回來,要到瀋陽遼寧女子監獄看母親。張偉的丈夫與監獄溝通,獄方的回答是:張偉違規,不讓見。張偉的丈夫要求了解一下違規關禁閉的證明書,獄方不給。張偉的丈夫被迫聘請了律師去接見張偉。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張偉的丈夫陪同律師一同來到監獄。下午一點時,獄警李婷婷(警號2105510)和另一名女警(警號2105541)出來見律師。她們把律師審問得很詳細,問律師是否是黨員?兒子是幹甚麼的?妻子是幹甚麼的等等,百般刁難。一直拖到下午三點時,也就是她們的下班時間,才讓律師見到張偉。

律師接見時,張偉周圍有五、六個警察在旁邊,張偉只講了三月三十日早晨三、四點鐘被六、七個犯人惡毒暴打的事情,張偉就被奪下電話,律師就被轟出來。

二零一九年九月,張偉家屬控告監獄方對張偉的殘酷迫害,監獄方不但不解決問題,反而以張偉在煉功為理由,剝奪了家屬接見的權力。

二零二零年,接近過年了,張偉的母親八十多歲了,因為思念女兒心切,在她的小女兒和張偉的兒子陪同下,坐車近千里來到遼寧女子監獄。他們苦口婆心地跟監獄的獄警溝通協商,請求見張偉。但是,獄警根本不管不考慮家屬的感受,堅持以張偉煉功為理由,不允許任何家屬接見。張偉的母親傷心無奈地回到家中。

此後,已經四年過去,張偉的家屬再沒有被允許接見。然而,期間家屬了解到,除了不讓她接見家人,因為張偉一直堅持不「轉化」,並堅持煉功,多次遭到毆打,長時間戴手銬、不讓購物等等迫害。

堅持煉功 絕食反迫害 被強制打食

二零二零年十月中旬,女子監獄獄警給張偉的女兒打電話,說張偉在絕食,監獄給張偉打所謂「營養針」。

二零二二年五月的一天,監獄獄警打電話給張偉的女兒,告訴她說:你媽媽煉功、絕食,現在在監獄醫院「打食」。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張偉的弟弟給監獄打電話,詢問張偉的情況,並與監獄方溝通,要求接見,要知道張偉的實際情況是否安全,即使不讓見,也要有個視頻看看。獄方給予的答覆是不能見。視頻要請示上面領導。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晚,監獄的代班值班的小隊長給張偉的弟弟打來電話,說:先讓家屬錄製個視頻,勸說張偉吃飯,如果張偉表現好,才能接見。

張偉在監獄醫院的實際情況,家屬仍然不知道。根據獄警電話的內容分析,張偉的身體健康情況一定是被迫害的很嚴重的。

張偉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的詳情,請見《張偉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折磨 丈夫控告兇手》《張偉在遼寧女子監獄一直被殘酷迫害》


相關電話:
監區聯繫電話 024--3123621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