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院長姚振忠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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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據大陸網絡報導: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原中共黨組書記、院長姚振忠因違規收受禮金、藉機旅遊等問題,已被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收繳違紀違法資金。

姚振忠在擔任襄都區法院院長期間,該法院對多名法輪功學員枉法判刑。姚振忠敵視真善忍,迫害良善,此次是其貪腐之事招致厄運,他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將帶給他更嚴重的報應。

姚振忠任襄都區法院院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誣判法輪功學員郝香堂五年

法輪功學員郝香堂,男,邢台沙河市西葛泉人,原沙河市棉紡廠技術員,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他乘坐邢台到沙河的101到終點站時被兩個便衣警察綁架。在邢台市高開區公安分局,警察對郝香堂刑訊逼供三十八天。八月二十日,郝香堂被非法關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邢台市橋東區法院在對郝香堂兩次非法庭審後,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對郝香堂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誣判法輪功學員張孟傑五年

法輪功學員張孟傑,男,原在邢台市橋東區政府工作。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張孟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去看望一位身體欠佳的老人。在返回的路上,被橋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吳書起、警察張宏康等人綁架,先後遭非法刑拘、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邢台市橋東區法院對張孟傑非法判刑五年,罰款兩萬元。張孟傑及家屬上訴邢台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邢台市中級法院五年非法刑期改判為三年,罰款仍兩萬元。

◎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陳星伯三年

陳星伯,男,退休前曾任邢台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點,陳星伯下樓出去買菜,在自家樓下被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等十幾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晚陳星伯被劫持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陳星伯被邢台市橋西區公安國保構陷到邢台市橋東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開庭,九月十日,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對陳星伯非法判刑三年。

◎誣判法輪功學員胡輝兩年

胡輝,女,家住邢台市信都區長征二分廠家屬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胡輝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在襄都區一學員家閱讀《轉法輪》,被闖入的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胡輝被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構陷到襄都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胡輝遭襄都區法院非法庭審,九月十日胡輝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誣判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做好人,提升人的道德品質、思想境界,在挽救人類敗壞了的道德。法輪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福益家庭和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譯成四十種文字,在全球出版發行。

所有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而法院法官千篇一律地使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究竟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哪一條的實施,並造成了甚麼嚴重後果。但法官從來都不證明哪一條法律的實施被當事人破壞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通字【2000】39號)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而這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署50號令》解禁了一九九九年當時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發行的兩個禁令,證明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所以法輪功學員擁有的大法書籍和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上天在記錄著一切,上天也在衡量著一切,作惡者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

二零二一年初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教育整頓,「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現在政法系統大整肅在持續升級。全國政法系統官員紛紛落馬。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二零一八年,就有七十餘名法院院長,被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看似被中共以貪腐的罪名「請君入甕」,實則是全部遭了天譴。他們徇私枉法迫害修煉人的行為,已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社會曝光,明慧網刊登的惡人榜,只邢台一地就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名,邢台的那些迫害者們也被送交世界各國政府、司法機構、民間團體、各國媒體、國際刑警組織及相關國際法庭,全力配合在世界各地進行的對惡人的司法起訴。

奉勸邢台市所有至今還在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趕快清醒,懸崖勒馬,為自己與家人留一條後路。不要再參與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了,前車之鑑已有,不要再知法犯法,善惡有報的天理正在兌現,是該清醒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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