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騷擾為甚麼沒完沒了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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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訴江後邪惡指使警察上門騷擾,同修正念對待,通過給其講真相,有的警察明真相了,有的態度變好了,可能同修覺的走過魔難,修煉上也過了關了,有的同修還寫了這方面的交流文章,可是隨後又出現名為敲門的騷擾,之後又出現了清零騷擾,有的同修可能疑惑了,騷擾為甚麼沒完沒了?下面寫出一點自己的修煉體會,與同修共同切磋。

二零零九年,因被翻出真相幣我被國保警察帶到一關押場所,幾千元真相幣有那麼厚厚幾摞放在桌上,我心裏想:要是上面寫的都是念大法好能保命就好了,意識中認為這是做最正的事,可以理直氣壯,可我翻了翻上面幾張都是天滅中共,當時覺的這回完了,要把牢底坐穿了,因為我經歷過文革,知道邪黨的邪惡,誰要反對它就得不了好。覺的反正也出不去了,把心放下了,給警察講真相,轉天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就把我放出來了。

就說當時我腦子有點懵了,覺的不可思議,拿那麼多天滅中共(真相幣)居然還能出來。其實當時師父給了很多點悟,但那時自己只知做事不會修,都是用人心想事,當時表面看講真相後很多警察都轉變態度,在人的層面確實給了很多幫助,於是認為警察裏有好人,以前把警察想的太不好,沒想其實是師父的保護,沒想這其中的超常,完全當成了人對人,只是一味對警察有好感,把警察擺高了,其實只不過是警察擺放了自己的位置。當時如果正念強,完全可以否定之後的迫害,但那時就陷在那種斯德哥爾摩症中,被舊勢力抓住漏,也沒否定迫害,聽之任之,加之還有別的方面有漏的地方,最後還是被迫害了。

從黑窩出來後,心態還在那種斯德哥爾摩狀態上,想這下環境應該寬鬆了,因為自己被關押迫害表面看是基層警察想給開脫,但已陷在程序中走脫不出來,最後是他們上級審批部門迫害的,所以還在想著我們地區的警察怎麼好,心目中就好像警察的態度可以決定自己的修煉環境,有的警察的態度好點,就覺的沒有迫害了,可出來後很長一段時間都在擺脫不開的被騷擾狀態中,並且打交道的警察都是不好的,就覺的蹊蹺,也有點沮喪,覺的命不好,這地區就這兩個不好的警察,怎麼都讓我遇上了,其中一個警察還說:你這是反革命,要是以前得槍斃(指拿天滅中共真相幣)。當時我想這警察真邪惡,後來想那時自己心裏還真就有反革命、槍斃這樣的字眼,其實這正是自己思想深處不符合法的地方,也是被舊勢力抓住有漏迫害的地方。

後來我學會了修煉,學會了向內找,才悟到遇到不好的警察也不是偶然的,從修煉上講,是衝著我沒擺正的那些心的,是自己不悟,才在這個問題上反覆磨合,現在想要是當初悟到這些,就不用經歷那麼長時間,跟頭把式的。再後來通過學法,向內找,心性提高了,走出了如影隨形的騷擾迫害。

訴江後和邪惡敲門後,看到有的同修,有的是在同修寫的文章中看到,感到對同修不經意中流露出的一種心態有點熟悉,仔細想想,跟前邊說的自己那時的心態有些相似,只不過我那時更強烈些,這點沒有相似的經歷感受不到。就是現實與觀念的落差暴露出的思想狀態;不可思議夾雜著劫後餘生的一點表露,雖說有時不是直接表露,或表現出來的只是那麼一絲絲,但這一絲絲暴露出的是觀念裏的問題,是根子上的問題,也是出現麻煩真正的原因。我當年因拿著天滅中共的真相幣被抓,把我放了,我腦子承受不住了,承受不住的原因是因為觀念裏自己給自己判了刑,說白了就是覺的應該被迫害而沒被迫害;不應該出來而出來了;才有的不可思議的狀態,才有的劫後餘生的一點點潛在興奮的流露,而我當時沒有從暴露出的這個跡象中去找到根源,歸正不正的觀念,而是跟頭把式的經過一個漫長過程,最後才認識到應該改變自己不對的觀念,歸正不正的心。

師父講:「當然我們講了,人都是因為自己這個觀念不對,心不正招來的麻煩。」[1]

我想也許在邪惡騷擾時我們感覺已做的挺好,在這個問題上認為找自己已經無從可找了,其實還是沒找到位,沒找到根上。可能我們觀念中還有隱藏著的不在法上的地方,這是有漏,也是邪惡抓住沒完沒了迫害的藉口。同樣的魔難一次次的出現,雖然我們不承認這種魔難干擾,但我們要找有沒有被邪惡鑽空子的地方,要看看我們還有沒有沒達到法的要求和要修的地方。任何情況下都要向內找,不能向外找。

有同修說:警察來了好啊,正好能給講真相。這裏不是說不講真相,而是說我們的觀念裏可能有甚麼呢,就是沒從根本上否定,認為警察必然要來,在這一點上等於是無可奈何,這是承認了邪黨的法律和制度,也相當於撤掉了第一道防線,讓邪惡把警察領來了,從這一角度講,在這樣情況下我們再所說所做的反迫害,都相當於是在承認迫害中反迫害。我們要從根本上否定迫害,不能放鬆第一道防線,比如想我的身份證被做手腳了,那麼只能過關卡和使用時發正念了,不能退其次只能是這樣,在這樣的基點上,我們交流的反迫害似乎也都是在承認迫害中的反迫害。眼下做的到做不到完全否定這樣的迫害,思想中也不能承認,基點擺正,只有這樣我們所做才是在全盤否定干擾的基礎上的。

還有就是體會騷擾不是必然的。訴江時,郵局說信太多,把我的訴江信拿出來放到了另一個信封,結果一起寄信的同修,警察都找了,沒找我。邪惡敲門那會兒,幾個同修遇到一起,說起我們這個地區警察都找誰了,有沒找的嗎?說沒有,都找了。最後說這話的同修看了我一眼,不知為甚麼沒問我,當時我可能覺的這事與我沒關係,就沒說話,也沒解釋。這時師父講的:「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2]出現在我腦子裏,突然感到師父的這段法與同修的舉動這一事實在腦子裏同時快速一閃,彷彿重合了一下,又分開了,準確的說就像照相機按下快門和蓋章一樣,喀嚓一聲,以前對師父的這段法只是單純的一種理解,這瞬間領悟到了不一樣的涵義,並且對師父的這段法也由以前的感性的信上升到理性的信。在法的展現中接收領悟到很多:比如領悟到同修看我一眼沒問我這一舉動,不是偶然,領悟到敲門騷擾這事與我沒關係了,以前說的騷擾與我沒關係。只是自己的抑制和感覺,這會兒知道這事真的與我沒關係了,不會發生在我身上了。領悟到訴江信放另一個信封也不是偶然,明白了騷擾不是必然的;對師父的《道法》有了進一步理解。這些彷彿是以容不得思考的速度在腦子裏一個個打開,最後一下炸開了,好似剝開層層外殼後,釋放出了最核心的部份,頓時明白:法的展現讓我明白的是;師父一直在看著我們,這時覺的前邊那些都不重要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還體會到了法對我們的要求。就說訴江,表面看我們做了同樣的事,但是做事時心態是不同的,那麼法衡量的標準不是只重視做沒做那件事,還要衡量做事的心態,就說當我們沒有一點為自我;完全從正法角度出發,心態符合法對我們在不同層次的要求時,外部環境也會出現相應變化,就是說師父都在看著,師父的安排中是借用人中的某個事,讓我們心性達到法要求的標準。我們在魔難干擾中;只注重了人中的魔難形式,或者說是在挑選修煉形式,沒注重目地,我們心性的提高是目地,修煉中看的是心性達沒達到法要求的標準。我體會不管任何形式的魔煉都是讓我們悟道的。在人中看著是不好的事,但藉此提高上去回過頭來看都是好事,從修煉角度上看都是好事。

體會在人中認為必然,在法中未必是必然,在人中看是固定的不可改變的無可奈何的,而法中沒有無法解的事。有的事用人的思維解釋不了,比如說從人的層面看,就說訴江後和敲門時警察完成他們上級交代的騷擾任務,不可能漏下誰,當時我地區九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以後不煉了的,警察都找了。像我這樣去過北京,被非法關押過兩回的不可能漏下,但訴江、敲門、清零都沒找我,而且身份證也沒被做手腳,這些用人的邏輯思維解釋不了,因為出現的是超常的,不能用人的理,不能用人的邏輯思維想問題,不能被人的思維框住。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修煉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切磋,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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