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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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近期在學法過程中又有所悟,現寫出來與同修分享。

一天在讀到「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1]這一問題時,突然悟到為甚麼我們有一些執著總也去不掉。比如有些老年同修吃藥、看病的問題,身體一不舒服了就想用常人的辦法解決。修煉了這麼多年你說誰能不知道生病的原因呢?都知道,因為師父講的清楚明白,人之所以有病、有魔難都是業力所致。身邊的同修針對這個情況肯定與這樣的同修進行過多次交流,當時他也認可,可行動上就是做不到,還要去醫院打針吃藥,和他說的再多也沒有用,就是過不了這一關。起碼在這一個問題上沒有提高認識和層次,沒有真正從理性上認識法,那他就是要去看病吃藥。

再說一個自己的例子,我在二零一九年七月發放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遭到綁架。在關押期間、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審問的時候,雖然我一直在堅持給警察和輔警講真相,當時也沒認為自己有怕心,但是讓在審問單、物品查抄單上簽字時,就簽了。當時我就想都是自己說的,而且說的都是大法怎麼樣改變了我,讓我身心健康等等證實大法好的話,查抄單上又都是拿了我的東西,為甚麼不能簽呢?

回來後通過一段時間的認真學法,不斷的向內找,心性在不斷提高,心性提高了,層次也就提高了,所以現在的認識和當時就完全不一樣了。才真正理解了師父講的不要配合邪惡的法,發現自己當時做錯了,並在網上發表了嚴正聲明。另外,被綁架期間所謂的沒有怕心,其實並不是沒有怕心而是有著強烈的爭鬥心造成的。處在不同的層次對法的理解和認識成度肯定是不一樣的。

我悟到,不在這一個層次中,自然也就做不到在這一個層次中應該做的事。當理解了這段法更深層次內涵的同時,讓我也去除了看不起人,自以為是等執著心。任何事我們都不能用自己固有的觀念和所在層次的認識強迫同修。如能做到,那麼我們就會變得更寬容,遇到矛盾和魔難也就「忍」得更坦然。

以上為目前層次所悟,如有不妥,還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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