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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七旬法輪功學員張麗華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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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青山區七旬法輪功學員張麗華,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受迫害後去北京上訪被毒打,劫持回武漢後被吊銬五天五夜;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被扣發工資二十年,非法抄家十多次;二零一七年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九年再次被綁架、在洗腦班遭灌藥摧殘四月命危,二零二零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到二支溝拘留所,又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

下面是張麗華老人訴述她的遭遇:

我叫張麗華,今年已是七十多歲的古稀老人,家住武漢市青山區青山鎮石化生活區,石化廠退休職工。我曾身患多種疾病,飽嘗病痛之苦。一九九六年三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與人為善,提升道德,心情也變的舒暢,生活充滿了陽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出於小人之心的妒嫉與個人私利,以權代法,利用整個囯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了瘋狂的打壓迫害,一時間,整個媒體充滿了對法輪功的抹黒宣傳,誤導世人,煽動仇恨,毒害眾生,令人痛心疾首。

北京上訪被毒打、吊銬五天五夜

為了讓世人免受毒害,我決定行使公民的合法權利去北京國家信訪辦和平上訪,告訴政府法輪功真相,可是當時信訪辦卻拒絕接受法輪功學員的正常上訪,反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迫害,無奈我只好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呼喊「法輪大法好」「還大法清白!」,結果我被警察強行推上了警車,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被暴打一頓,然後又被送到昌平拘留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半個月後,我單位派李小英等人將我接回武漢,隨後又將我送進了武漢市東西湖二支溝的拘留所。有一位叫張遲旳警察把我吊銬了五天五夜,當時手都不能動了(後來回家後煉功才恢復正常),張遲竟然還邪惡的嘲笑道你怎麼這樣不禁銬等等。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非法勞教一年、扣發工資二十年、抄家十多次

二零零零年,武漢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一科惡警張助君非法勞教我-年,石化廠原黨辦主任兼610主任王幫群非法宣布扣發我工資二十年,致使我二十多年來被非法剋扣的工資多達二十多萬元。

多年來,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先後遭到青山鎮派出所副所長鄧軍、管段戶籍警察王豔,吳厚清、郭端峰等人十餘次非法抄家,搶走大量法輪功書籍等私有財產,被強行送洗惱班非法關押迫害六七次之多。他們還經常騷擾和威逼我兒子,對我進行監埪,企圖迫使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這些都對我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墔殘!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七年夏天,我在青山區三弓路發送曝光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吿(此人在派出所領了錢),鋼花派出所企圖將我送進拘留所,看守所、康復中心,因體檢不合格,這些地方都拒收,派出所最後打電話給我兒子讓我兒子簽字給我辦「取保候審」。期間警察搶走了我的鑰匙,非法抄家,搶走了一本大法書和一些光盤。

不久,青山分局夥同青山法院,羅織罪名,誣陷迫害我,並讓我承認接受。我說這些材料都是對我的栽贓陷害,我決不接受。次日法院打電話傳喚我,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再次被綁架、灌藥摧殘四月命危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六日,青山區法院夥同金銀湖派出所610人員,利用網絡監控、跟蹤等手段,再次將我綁架,並送進了北湖洗腦班。在那裏他們不准我說話,不准隨便動,從早到晚,強迫我吃慢性毒藥。我不吃,他就指使外面招來的臨時工對我進行打罵,他們按住我的頭和手腳,使勁捏我的鼻子,野蠻地強行給我灌藥。

有一次灌藥過程中,我險些被窒息死亡。在痛苦的掙扎中,我的手碰到了一個惡人身上,此人惱羞成怒,反咬一口,說我竟敢打他,然後使勁打我。在北湖洗腦班,他們對我進行了四個月的灌藥摧殘迫害。

慘無人道的折磨,致使我身體極度虛弱,行走困難,他們怕我死在那裏,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我回家。回家後我通過修煉法輪輪功,身體逐漸恢復健康。

遭非法庭審

在北湖洗腦班遭受迫害期間,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來人,讓我簽字接受他們的誣陷迫害被我拒絕。青山分局警察周源還有洪山檢察院的人強行簽字立案。

二零二零十一月十三日,洪山法庭非法開庭,我花兩萬元錢請了律師為我辯護,但律師並沒有堅守道義良知為我進行正義辯護,十一月二十三日晩,兒子接到電話要我二十四日到法庭聽宣判結果。為避免邪惡的迫害,我又一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我剛回家不久,鋼花派岀所的人就來到我家叫我開門,我拒絕開門,他們就把門搞壞,強行衝進來,企圖將我送進東西湖二支溝拘留所,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退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們又把我強行綁架到二支溝,又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到目前為,此事仍未了結。

我在洗腦班被他們迫害摧殘的生命垂危,回家後通過修煉法輪功得以恢復健康,他們卻不願善罷甘休,還企圖將我送進監獄,遭受一年半旳牢獄之災,這是任何一個有良知和正義感的人都難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此我想善意的奉勸公檢法的有關人員,我一個普通的老年婦女,年齡與你們某些人的父母年齡都不相上下,僅僅因為修煉法輪輪功做好人,身心健康,並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何罪之有?你們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你們怎麼忍心這樣對待我這樣一位善良的婦女。可能你們會說:沒辦法,這是我的工作。其實任何一個聰明而且有良知的人,都會在這種情況下將槍口抬高一釐米!古人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法輪功乃是佛法俢煉。參與迫害法輪功,真的是天大的罪過,後果非常可怕!即使按照中國現行法律,法輪功也是合法的(可以上網查證) 。相反,公務員執行上級錯誤命令,將終身負責。年紀大的人都知道文革中執行老毛命令的人,後來有很多人都成了替罪羊。同樣道理,打壓迫害法輪功也早晩會有結束的那一天,到那時又有誰會為你們這些具體執行命令的人承擔責任呢?這也是我們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希望明智的公檢法相關人員三思而行,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善待法輪功學員,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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