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我被枉判四年。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被綁架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被強迫勞役迫害。每天早上三點起床,蹲在走廊的牆根處,四點三十分出工,晚上七點多收工碼鋪,晚上九點加班幹活,一直幹到深夜,沒有活時就身體受到摧殘。大約在六月十號左右,晚上九點多,惡人把我摁在會議室的地上,指使犯人拿一寸粗的裝有沙粒的白尼龍管和三股八號鐵絲擰成的刑具(犯人都叫它小白龍),猛抽我的腳心。這時我想起師父經文中的一句話:「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1]我目不斜視,眼睛不眨的直盯著大雜工張靜華,一直盯著他很長時間,不管犯人怎麼打,我都紋絲不動,張靜華被我盯的發毛,馬上過來問我: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他說:別打了,別打了,你回去吧。從那以後我在集訓隊期間再沒挨過打。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號,我和另一同修被劫持到黑龍江雞西監獄,我被分到二大隊下井採煤石。當時中隊指導員李蓮英指使犯人迫害我。有一次,我跪在地上用鐵鍬往車上裝煤,有一個姓高的犯人在我身後舉起大煤塊砸向我的後腦勺,大煤塊都被摔碎了,我卻沒怎麼樣,犯人們都知道這是李蓮英指使的。
後來又有一個犯人借故找我麻煩,用鐵鍬拍我的頭頂,當時我又想起這句話:「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1]我就兩眼直視打我的犯人。我們都戴著頭燈,我可以清楚的看著他的臉,我直視他的雙眼,一動不動的發正念,並在心裏數打我的次數。當他打到第四十二下時,他把鐵鍬一扔,說道:「某某,以後誰讓我打你,我也不打了。」
幾年後我無意間碰到和我在一起的一個刑事犯,他跟我說:某某,你走了不長的時間,指導員李蓮英死在辦公桌上了,用大煤塊砸你腦袋的那個姓高的犯人,也在放炮時一個小石頭直穿太陽穴被崩死了。
雞西監獄教改科科長姜振英很早就預謀要轉化法輪功學員,多次找我談話,他一看不見效果,就要對我酷刑迫害。從二零零二年二月就不讓我出工,不讓我上食堂吃飯,每天罰坐小板凳,不讓走動,由犯人看著,這也就是犯人們所說的包夾。有一天上午十點多鐘,姜振英領著十多個獄警,每一個獄警手裏都拿著鎬把,來到二大隊。他把我叫到會議室,先是對我進行所謂的語言教育,這時我又想起師父講的:「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1]姜說甚麼我像沒聽見一樣,一直兩眼直視他的雙眼,他同時也在看我。一開始他的眼神很兇惡,慢慢的,他的眼神有些退縮。我們對視了將近三分鐘,這個過程中,獄警們都在看著我們,還有一百多名犯人也同時看著我們。三分鐘之後,只見姜振英眼皮耷拉下來,說了聲:走!領著十幾個警察狼狽的走了。所有的犯人都在議論,這次某某勝了。有一個犯人對我說:今天你要是不贏了他,你就死定了。我知道,我有師父在身邊,是師父保護了我,幫我清除邪惡、化解了魔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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