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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潘冬梅遭誣判 家屬聘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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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袂花鎮法輪功學員潘冬梅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據悉,在這個非法判決的過程中,潘冬梅的家屬聘請的律師周丹梅(廣州金鵬茂名律師事務所),收取了一萬五千元律師費用,卻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做有罪辯護,還哄騙潘冬梅要認罪伏法,並沒有上訴,導致非法判決生效。

潘冬梅的家屬決定再聘請律師維權。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維權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潘冬梅。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維權律師到茂南區法院閱卷,被告知要做二十四小時核酸檢測,否則拒絕進入法院。下午近三點,律師進入茂南區法院閱卷。

潘冬梅遭綁架、枉判情況簡述

潘冬梅一九八零年七月出生,家住茂名市茂南區袂花鎮坡仔村,在袂花鎮市場經營蔬菜攤位謀生。她有四個小孩,一個小孩打工,三個小孩在讀中學。她是一個誠實、善良、勤勞的母親,賢惠的妻子,孝順的兒媳。她的家人都說,她是村裏有名的善良人、好人,對村裏的人都好。可是,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潘冬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這樣好的人曾遭多次騷擾和迫害,給她家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她的家人常常生活在恐懼之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和楊淑蘭(女,時年75歲,家住茂名市高新區七逕鎮新屋仔村)騎電動摩托車到七逕鎮(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管轄),在路燈桿上張貼了幾張告訴民眾如何自救的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監控拍攝,潘冬梅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跟蹤監視。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左右,潘冬梅騎電動摩托車送楊淑蘭回家,剛到家,茂名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七逕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立即包圍了楊淑蘭的家。楊淑瓊見此情形,不給他們開門,警察就氣急敗壞地撬門、破門而入,將潘冬梅和楊淑蘭綁架,並對楊淑蘭家進行非法查抄。隨後,下午五點多,這幫人和袂花鎮派出所等人員又去抄潘冬梅的家,搶走了潘冬梅的大法書和私人物品,將潘冬梅和楊淑蘭兩人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潘冬梅被綁架的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被茂南區檢察院逮捕。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她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潘冬梅。茂南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鄧禮進、檢察員助理楊蘊儀出庭公訴;主審法官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與周晉鋒,書記員周材佳;兩律師是:1、法院安排的援助律師陳銳壽(廣東尚情律師事務所);2、家屬聘請的律師周丹梅(廣州金鵬(茂名)律師事務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潘冬梅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

楊淑蘭在被非法關押十個月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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