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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縣「610」主任方永明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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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方永明,男,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政法委「610」辦公室第一任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方永明夥同浠水公安局局長洪增協、豐愛國、浠水公安局一科科長楊儉、一科科長夏壽松等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罰款、關洗腦班、抓捕、判刑,搞得法輪功學員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悲慘至極。

方永明涉嫌的主要迫害案例如下:

一、迫害致死多人

1、南初寅,男,五十三歲,醫生,湖北省浠水縣汪崗鎮梅山鄉張安廟村三組人。南初寅於二零零一年被浠水警察、六一零綁架,在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及勞教期間被打得脾臟破裂而死。他一家五口人,都是法輪功學員。南初寅三次被關押,並強迫勞教一年;小女兒南溪芬被勞教一年半、判刑六年;大兒子被重慶石油學院開除,並被浠水公安局多次關押,後被判刑八年;大女兒南田菊三次被抓被關;老伴周冬梅多次被浠水六一零、國安大隊綁架,抄家受盡驚嚇與折磨,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含冤離世。

2、胡友良,男,四十八歲,湖北省浠水縣人。曾到省政府、北京上訪,並參加集體煉功,多次被抓,並慘遭毒打,他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迫離家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湖南邵陽市被綁架,在監獄裏遭到殘酷的迫害,為了堅決抵制邪惡,他絕食抗議二十多天。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警察看他生命垂危,怕擔負法律責任,就把他送回他家鄉浠水縣。儘管他生命出現危險,公安局一科還是把他關進看守所迫害,一月二十三日胡友良被迫害致死。

3.郭敏,女,浠水縣國稅局洗馬鎮分局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去杭州親戚家,在杭州火車站受到警察的非法搜查,隨身攜帶的法輪功書籍被搜出,郭敏被杭州公安局非法扣押。二十多天後,浠水縣國稅局工會主席湯圓紅來杭州將郭敏接回湖北後直接送進黃岡市康泰精神病醫院,在那裏被當作精神病患者進行藥物、精神 摧殘。二零零二年湯圓紅又夥同時任局長的湯圓明(姐妹)將郭敏轉至浠水縣紅十字會精神病醫院繼續摧殘,這一關就又是八年多。這使得郭敏身心受到嚴酷傷害,由於受到濫用藥物的摧殘和精神的折磨,導致郭敏身患癌症。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孤獨的郭敏含冤離世,年僅三十八歲。

4、林永佳,男,湖北省浠水縣三店鄉林庵村人,一九九九年進京上訪被抓回浠水縣,慘遭酷刑折磨,關押近一年,因長期受折磨,身體極虛,腿幾乎癱瘓,才被宣布勞教一年,後保外釋放,待其有所好轉又被抓,直至勞教期滿。家中電視機,縫紉機等稍微值錢一點的東西被洗劫一空。後又被非法關押,被迫害致死。

5、郭春六,男,一九四六年三月八日生。家住浠水縣關口鎮橋北街,農民。因堅修法輪大法,郭春六多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浠水縣公安局拘留十五天,勒索四百五十元;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期間被浠水縣公安局關押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由於長期的摧殘、迫害,郭春六於二零一四年含冤離世。

6、柴衛平,女,湖北省浠水縣關口鎮法輪功學員,兩次被非法關押,遭受酷刑,迫害致精神失常,釋放回家後,不幸掉入水塘溺水而亡。

7、范月琴,女,五十二歲,湖北省浠水縣關口鎮街道法輪功學員。因二零零二年三月進京上訪,被關口派出所警察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初又到北京上訪,在途中被警察非法抓捕,在看守所慘遭酷刑折磨,被勒索五千元。出來時骨瘦如柴,精神恍惚至痴呆狀態。由於浠水縣公安局嚴密封鎖迫害消息,本人又失去記憶,她所遭受的迫害無人知曉。范月琴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上旬含冤而死。

8、王正安,男,浠水縣汪崗鎮法輪功學員,曾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迫害:一九九九年、二零零四年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時間共兩年六個月;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荊門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出獄回家,九月七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三歲。

二、非法抓捕參加集體煉功學員一百多人

在大法遭迫害時,浠水縣的法輪功學員為維護法輪大法,各煉功點,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同一時間集體戶外煉功。浠水縣公安局在洪增協、黃海軍的指揮下,出動大批警察,在各煉功點,暴力驅趕、拖扯、抓捕法輪功學員,多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打得頭破血流,楊儉用手電筒狠砸正在煉功南初寅的頭,還用腳踢他的頭部,血流滿面,旁邊的法輪功學員怕南初寅被打死,紛紛用身體去擋被毒打在地的南初寅,結果也招來拳打腳踢。場面混亂,慘叫聲四起。僅浠水縣廣場煉功點,就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河邊煉功點,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連夜非法審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大多數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罰款一千至兩千元,釋放時收伙食費四百至六百元。

黃海軍
黃海軍

三、重判多名法輪功學員

1、楊雲華,男,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縣清泉鎮十月村二組。浠水縣十月賓館經理。楊雲華遭迫害主要事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浠水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浠水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浠水公安局警察綁架,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羈押近兩年後,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2、李政文,男,一九五七年二月十八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縣清泉鎮韋背山62號,原浠水縣酒廠職工。李政文遭迫害主要事實:二零零一年底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浠水公安局警察綁架,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羈押近兩年後,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3、郭春六,男,一九四六年三月八日生。家住浠水縣關口鎮橋北街,農民。郭春六遭迫害主要事實: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浠水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期間被浠水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二零一四年因長期迫害摧殘含冤離世

4、周琦,女,一九五八年生。家住湖北省浠水縣清泉鎮新華正街39號,工人。周琦遭迫害主要事實: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浠水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被浠水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獅子山勞教所;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浠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浠水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近兩年後,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被浠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5、張躍進,男,一九五八年九月二十九日生,家住湖北浠水縣飲食服務公司宿舍。張躍進遭迫害主要事實: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浠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浠水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近兩年後,二零零七年三月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6、楊淑芬,女,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縣清泉鎮十月村三組,原浠水商場職工。楊淑芬遭迫害主要事實: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五十二天;一九九九年被浠水商場開除公職;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因參加法輪功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六個多月;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七年一直在外流離失所;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被浠水縣、武漢市武昌區警察綁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被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關押一年多後,於二零零八年六月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監獄迫害。

7、郝江平,男,一九六三年六月生,大專學歷,原浠水縣師範美術教師,浠水縣美術協會畫家。郝江平遭迫害主要事實: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開除公職;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在武昌一個資料點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武昌青菱看守所三十八天,後被浠水縣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在沙洋勞教所遭打毒針。由於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非人折磨、虐待造成身體重疾,郝江平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含冤離世。

另外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王蘇紅七年、南小青八年、南溪芬六年、王正安三年、張桂香五年、張細愛七年。

四、不完全統計,被非法勞教幾十人

一九九九年以來,因堅持煉功和依法上訪、講真相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
郭雲,女,教期一年
付剛,男,教期一年半
石泉,男,教期兩年
周綺,女,教期一年
楊梅,女,教期一年又判一年九個月
南敏仙,女,教期一年
南敏君,女,教期一年
南溪芬,女,教期一年半
南初寅,男,教期一年半(已被迫害致死)
南鳳花,女,教期一年
郝江平,男,教期一年又兩年
徐麗秀,女,教期一年
楊淑榮,女,教期一年又一年三個月
夏國平,女,教期一年半
陳又鼎,男,教期一年
林永佳,男,教期一年
王正安,男,教期一年半又一年
馬松林,男,教期一年
郭豔秋,女,教期一年
胡美桂,女,教期一年
謝麗鋒,女,教期一年
汪友初,男,教期一年
饒銀英,女,教期兩年
楊雲華,男,超期關押一年半
方德三,男,教期一年三個月
郭秋收,女,教期兩年
瞿嬋娟,女,兩年
王桂紅,女,教期一年半
李雲利,男,教期一年半
范承其,男,教期兩年
張細愛,男,教期一年

因為中共對法輪功迫害還在繼續,這裏曝光出迫害者的罪惡只是冰山一角

五、方永明任職的「610」夥同浠水縣公安局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方永明任職主任的「610」辦公室,夥同浠水縣公安局辦洗腦班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方永明第一次辦洗腦班在二零零零年六至七月間,被強制綁架到浠水縣第二看守所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夏亞林、付剛、毛傑權、郭宗權、萬來青、岳漢青、郭敏、楊棗元、石泉、楊淑芬、李小紅、華麗、三芳、劉光榮、王水蓮、尚亮平、劉海洋、胡美桂、孫谷香等四、五十人。

洗腦班找來所謂的專家、學者,顛倒黑白、污衊、誹謗法輪大法,侮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攻擊法輪功創始人。把師父的法像貼在地上,強制法輪功學員踩過去,法輪功學員不踩,他們叫來犯人,把學員拖過去。在洗腦的同時,強制法輪功學員超強的體力奴役,到田地勞動、為蓋樓房挖地基、蓋樓房頂搬混凝土。

方永明
方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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