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不要「發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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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讀了明慧網文章《在不被信任和被冤枉中找自己》,其中有一段:在學法小組,我給師父磕響頭,我說:「師父,誰換打印機,誰不是您的弟子,誰不得好死。」

看到這,我心裏有點難受,也想起自己一個類似經歷:有一次,一個同修質問我:「是不是你把我的缺點上明慧網了?」我說:「不是。」又過幾天,他又問:「那篇文章肯定是你寫的,不是你還有誰?」我當時急於澄清自己,就說:「如果是我寫的,就不是師父弟子。」過些天,他又說:「你這人太狡猾,你賴也沒用,肯定是你寫的。」這次我火了,我指天說:「如果是我寫的,讓車撞死,讓我形神全滅。」這下他信了。

發完毒誓後,好幾天我心裏不舒服,但也沒往深處想。今天看了同修文章後,我又想起此事,覺的應該交流一下。

我認為,修煉人不應該發毒誓,目地不過是洗清自己,證明自己清白,這跟常人遇到矛盾激烈時發毒誓目地是一樣的,修煉人是去人心,不能放大人心,那次我發毒誓後,生出一大片人心:不服、怨恨、面子、看不起對方……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遇事要用法衡量和向內找,不要怕被冤枉、被誤解、或名聲掃地,向內找能提高,發毒誓不能提高,話一出口,還容易生出許多人心,舊勢力也會藉機拱火:使彼此形成間隔或影響到整體。

大法弟子是證實法,不是證實自己怎麼對。師父說:「大家一定要注意一個問題:你們在證實法,不是在證實自己。大法弟子的責任是證實法。證實法也是修煉,修煉中就是要去掉自己對自我的執著,不能夠反而助長這種有意無意在證實自己的問題。」[1]

往往在矛盾中我們很在意自己,怕被別人誤解,有些事爭論來爭論去的,無非是圍繞自己兜圈子,怕失去名聲、失去威信,沒招了就發毒誓,用這招平息。一個有修養的常人都不這樣,修煉人更應該理智,不管矛盾怎樣激烈,都不要亮出常人的「殺手锏」,那樣一點好處也沒有。矛盾不管咋激烈只能用平和心態去解釋,對方不信也別著急,急於表白自己也是私,只能助長魔性。矛盾是師父安排的關,是走向神的台階,師父甚麼都知道,為甚麼非得讓同修承認呢?當自己解釋不被對方承認時,也不用爭辯和怨恨,保持「呵呵一樂」心態,那才是神的狀態,你提高了,對方也會提高上來的。

平時跟同修接觸中,偶爾會碰見發「毒誓」的現象,兩個人說著說著,就急了,就發誓:「這件事要是我做的,就不是師父弟子、讓師父把我打入地獄、讓我形神全滅……」這樣說是不是對師父不敬呢?師父對弟子是慈悲的、是珍惜的,弟子為甚麼要這樣說話呢?

寫出一點現象,提醒自己,也給同修一點借鑑,不在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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