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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市法輪功學員儀明香遭誣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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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諸城市法輪功學員儀明香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高密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後來家人接到公安局的電話,說儀明香已被轉到濰坊關押。整個過程,公檢法人員沒有給儀明香的家人任何手續。

儀明香家住山東省諸城市皇華鎮湖溝村,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經常遭當地皇華派出所警察迫害,如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她被皇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遭皇華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遭皇華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儀明香到本鄉鎮龍灣頭村發放真相資料,遭一個受謊言毒害的男子惡告,被警察綁架到皇華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她不配合警察無理要求,不簽字。期間皇華派出所警察多次對她的家人進行騷擾,並威脅恐嚇她家人,最後勒索她家人一萬元後,辦理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臘月一天,警察將儀明香誘騙到諸城皇華派出所,諸城「610」人員對她非法錄製口供。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高密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儀明香。當天休庭後,儀明香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儀明香被警察劫持到昌樂看守所,在那裏遭高密市法院非法視頻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整個過程僅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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