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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七旬楊春林被秘密判刑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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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春林,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被綁架後,曾被非法關押在葦子溝看守所。律師和家人均被拒絕接見。家人經過一個月的打電話追問,近日得知,楊春林被秘密判刑兩年半。由於邪黨公檢法秘密關押迫害,目前,他被非法關押地點和狀況不詳。

楊春林,70多歲,家住長春市南關區南溪富裕街道社區,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他被南關區明珠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葦子溝看守所。

之後,家人多方請律師,欲與楊春林見面,都被葦子溝看守所人員告知不許接見。

楊春林的老伴也70多歲了,患有腦出血,已兩年不能自理,僱人護理。她親眼看到丈夫楊春林被迫害,精神受到強烈刺激。特別近日,她的身體狀況非常糟糕。家人多方找相關部門,詢問楊春林情況未果,家人焦急萬分。

在一個月前,家人到法院,才查到點消息。後家人又給辦案法官王亞楠打了一個月的電話,才打通。家人被告知楊春林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然而,過程中,公檢法暗箱操作,家人完全不知。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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