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碧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出生,今年57歲,她是中石油山東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家住山東省德州市。她於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學煉法輪功,按照大法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親身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與威力。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程碧苦思不得其解,一個想用真、善、忍的標準學做好人的人,有甚麼錯?從那天起,程碧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為了一句真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站出來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的真相。二十多年來,程碧遭受中共各種形式的殘酷迫害。
一、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程碧和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相。當晚她們被北京警察用公交車綁架至北京豐台區體育場裏,沒有飯吃,沒有水喝,夜晚不能休息。
第二天,七月二十一日,程碧等法輪功學員被地方公安綁架回德州,非法關押在德州市棉麻公司賓館一週,失去人身自由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強制參加所謂的「轉化班」(即洗腦班)。他們被強行洗腦迫害,被高壓威逼寫所謂的「三書」(放棄信仰的「保證書」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德州市湖濱北路派出所兩個不知名的警察,突然闖到程碧的家騷擾,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了?」程碧回答說:「煉!」只為這一句真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德州市國保大隊頭目張希坤帶人要綁架她到看守所。當時單位領導不同意,說她丈夫不在家,你們不能把她帶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凌晨兩點,程碧的丈夫從外地趕回家。上午,湖濱北路派出所幾個警察,強行將程碧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程碧的丈夫、孩子和遠道來的父母為了程碧能回家,找到當地國保大隊頭目張希坤要人,後被兩次勒索四千元錢。結果國保不但沒放人,卻將程碧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半個月,又將她綁架至設在德州市國泰賓館的洗腦班,又迫害她半個月。
當時,國泰賓館洗腦班這裏非法關押了許多法輪功學員。她們無人身自由,互相之間不許說話,被強迫看誹謗大法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等錄像片,強行洗腦,並對她們的家人和單位進行恐嚇,威逼寫所謂的「三書」。
二、被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上旬,德州市湖濱北路派出所片警李國治帶領幾名警察,幾次闖入程碧工作的地點和家裏,向她索要像片和筆跡,說是上面的要求。程碧向他們講大法的真相,並拒絕他們的非法要求。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德州市國保大隊頭目張希坤帶了五、六個人非法闖入她工作的地點,搶走了她的手機、鑰匙和辦公桌內的大法書籍和日記,接著又到她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她的電腦、新唐人電視接收器、移動硬盤一個、MP3一個和數本大法書籍等。後程碧被綁架至湖濱北路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德州市又一名國保大隊警察劉大偉威逼程碧放棄信仰法輪功,程碧拒絕後,劉大偉接著將她綁架至德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對程碧打罵、關禁閉、罰站、吊銬。程碧拒絕搜身和填寫登記表、照相、按手印、穿號服、強制手工勞動,拒絕「610」 惡警兩次提審,並要求立即放人。
酷刑演示:吊銬 |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國保大隊警察劉大偉帶領幾個警察,把程碧綁架到一輛警車上,劫入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
在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程碧被強迫照相、強迫在勞教所醫院和旁邊的武警醫院透視、抽血。之後,程碧被關押到一大隊迫害。在那裏,程碧看到一大隊大隊長警察孫娟手裏拿著一張有她名字的「勞教通知書」。之前,程碧從沒見過這張「勞教通知書」,也沒有在上面簽過字。
這些警察為了達到讓程碧放棄信仰法輪功的目的,前三個月,曾對她進行了隔離、封閉關押、挨凍、限制大小便、晚睡早起、不讓洗刷、不讓見親人、長時間罰坐塑料板凳至臀部肌肉腫爛、強制洗腦等殘酷迫害。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接著,警察逼迫程碧下車間勞動,幾乎每天程碧都被迫幹十二個小時以上的活,早晚還經常被強制在宿舍幹糊紙盒、貼標籤等手工活。因高強度的奴役勞動,導致她每半個月來一次例假,每次持續半個月,而且流量很多,經常流到褲子裏。有時晚上,程碧疼得睡不著覺,在床上打滾,有時在廁所嘔吐,即使這樣,勞教所也不讓休息。一次,程碧痛暈在車間裏,僅讓休息兩個小時,就又逼迫回車間勞動。
在那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從起床、上廁所、洗刷、排隊、走路、吃飯、喝水、幹活、睡覺均不許說話,二十四小時被社會上的勞教人員監視。吃飯限制半個小時、洗刷五至七分鐘、洗澡和洗衣服一共十至十五分鐘,喝水限制次數,上廁所限制時間,經常大便沒有解完就被趕出廁所,夜晚經常聽到被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房間裏傳出來撕心裂肺的聲音。
在勞教所,程碧被迫害了一年六個月餘,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她回到了家。
三、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六日,程碧被德州市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希坤等警察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期間,程碧遭德州市德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劉大偉等警察、德州市德城區檢察院警察非法提審,她被逼迫放棄信仰法輪功。
四、全家人受傷害 被經濟迫害
多年的迫害,給程碧的精神和肉體造成了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痛苦和折磨,給她的家庭和親人也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她的丈夫在這場迫害中被「610」人員逼迫,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和她離異;給她的家庭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八萬多元,其中包括幾次她被迫害期間,單位扣發她的工資和獎金及單位應支付給職工的各種保險費用近七萬,被惡警勒索和她被迫害期間的生活費用及家人去看望她的費用一萬多元。
如今,程碧於數天前再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拘留所。
法輪功指導人們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一個更好的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信息:
德州市公安局(總機):2624750;
德州市610辦公室:0534-2687758;
德州市看守所:0534-2347203;
德州市紀檢委:0534-2687741、2687801;
德州市政法委:0534-2687749、2687755、2687757(執法督查科);
德州市國家安全局:0534-2327093;
德州市司法局:2325400(局長辦)、2325495 2326276(副局長辦)、2325527(紀檢室);
德州監獄(總機)0534-2324458;
德城區公安局電話(總機):0534-2325527 、2622102;
德城區公安局政保科電話:0534-2623078、2622102、2627702、2623148、627902;
德城區紀檢委:0534-2624105、2327110;
德城區法制局投訴電話:0534-2632178;
德城區司法局:0534-2623596。
(責任編輯: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