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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65歲孔祥銀被枉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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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濰坊65歲法輪功學員孔祥銀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早市被奎文東關派出所、奎文公安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之後被構陷到奎文區檢察院、法院,九月二十六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孔祥銀一九五八年六月出生,她於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道德昇華,原來久治不癒的頸椎病、胃病、婦科病等病都神奇消失了。不管在單位,在家裏,她時時為別人著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孔祥銀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抄家、勒索、綁架、關押等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奎文公安警察谷志勇、陳隊長等十幾個人,突然闖入孔祥銀家,強行抄家。孔祥銀女兒在房間睡覺,他們強行闖入,孔祥銀女兒說,你們沒有任何手續,就隨便抓人。這時,谷志勇拿出空白表格現填,聲稱是手續。四個警察把孔祥銀和女兒抬到警車上,拉到奎文公安局,恐嚇威脅,勒索家人10000元,非法拘禁七個小時。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孔祥銀在大潤發超市講真相,被惡人誣告,被綁架到濰城派出所非法搜身、搶包,被強迫帶到濰坊第二人民醫院查體,三、四個警察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抽血,身上到處是青一塊紫一塊,非法拘禁十二個小時,勒索家人10000元後,晚上十點多鐘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孔祥銀女士在早市講真相時,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舉報,她被奎文東關派出所、奎文公安國保綁架,並非法抄了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光碟、師父法像等,孔祥銀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孔祥銀被不法警察構陷到奎文區檢察院,被檢察院構陷到奎文區法院。

濰坊市奎文區法院九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審孔祥銀。在法庭上,孔祥銀女士用平和的語氣講述她及家人因修煉大法得到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她誠懇地告訴法庭人員,自己一直是零口供、零簽字,就是不想讓公檢法人對佛法犯罪,是真心為了他們的未來著想。辯護律師為孔祥銀做了有理有力無罪辯護。但是奎文區檢察院的訴訟人唐亮無視法律,建議法庭給孔祥銀兩年刑期。開庭歷時一小時,審判長管曉煒宣布休庭,當時未有宣判。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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