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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侯樹元家人行政訴訟公安局一案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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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滄州市法輪功學員侯樹元,已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餘,身體狀況堪憂。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在律師的協助下,依法行政訴訟辦案單位新華公安分局,要求「政府信息公開」;新華區法院原定於九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就此案開庭審理。八月十一日,律師卻收到滄州市新華區法院郵寄的《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法院行政裁定書》,非法駁回了侯樹元家人對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的行政訴訟。家人隨即上訴至滄州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滄州市新華區法院負責該行政訴訟案的法官張靜給律師多次打電話試圖讓侯樹元家人撤回對新華公安分局的行政訴訟。法官表示新華分局態度強硬,就算是開庭到最後也不會公開侯樹元的體檢報告。一方面又說讓律師問問侯樹元家屬有甚麼困難,看看能不能撤回行政訴訟。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滄州市新華區法院法官給律師多次打電話,仍然想讓家人撤回行政訴訟,看看家屬有甚麼條件。律師告訴法官:「我和侯樹元家屬詢問過了,很簡單,侯樹元被關押快兩年了,近期也要開庭,儘快把人放回家,這邊就撤訴。」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滄州市新華區法院法官給侯樹元妻子打電話,再次提及要求撤訴的事。侯樹元妻子說:「侯樹元沒有罪,卻被關押二十一個月,我家被他們搞得家破人亡,老父親臨死前都沒能見上兒子最後一面。我就這樣說,我沒有別的要求,就要求釋放侯樹元回家。只要侯樹元回家,我馬上撤回行政訴訟。」法官張靜說:「大姨,侯樹元是刑事案件,我們這是行政案件,不能作為交換的條件。」侯樹元妻子說:「要是這樣,那我不會撤回行政訴訟,而且會接著訴訟。侯樹元一天不回家,訴訟也不會停止。」

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文章:《河北侯樹元被非法關押一年半 家人行政訴訟公安局》,《侯樹元被非法關押 家人行政訴訟被駁回後上訴》。

好人被綁架和構陷的過程簡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滄州市四位法輪功學員劉在雲、蘇春風、侯樹元、胡秀梅驅車到新華區鄧家屯村西口,還未下車,即被跟蹤而至的新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指導員高福松等人跟蹤綁架。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樹元被國保大隊指導員高福松劫持到滄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一月十八日下午,劉在雲、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滄州市看守所。蘇春風因身體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國保隊長高福松羅織陷害材料,將侯樹元、劉在雲、胡秀梅、蘇春風構陷到新華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責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們聘請的律師,給孔令霞打電話詢問情況。孔令霞稱,案卷已經退回新華區分局國保大隊「補充偵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後,新華區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張勇等人,繼續拼湊所謂「證據」;偷偷給兩名法輪功學員的電動車上安裝定位監聽儀器、騷擾侯樹元和劉在雲的家人、騷擾蘇春風、侯樹元的同事、市場上的商戶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根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的事實經過撰寫法律意見,並分別去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新華區檢察院、運河區檢察院、信訪處申訴控告部遞交了法律意見,指出新華分局、新華檢察院、運河檢察院製造冤假錯案,要求依法予以糾正,還當事人無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運河區檢察院檢察官孔令霞將構陷劉在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起訴致滄州市運河區法院,主管法官劉忠誠,承辦法官付饒。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新華分局國保隊長牛犇、警察張亮、東環派出所王亮等六人以處理案件為由,再次闖到蘇春風家中,把蘇春風綁架。強行體檢後,蘇春風血壓高到220ml汞柱,心臟也不合格。牛犇等人,僅根據腦部CT,於七月十三日,強行將蘇春風非法關進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

至今,被迫害法輪功學員侯樹元、劉在雲、胡秀梅等三人,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年九個多月,運河區法院主管法官劉忠誠以承辦法官付饒休產假為名遲遲不肯開庭。構陷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冤案,在法院階段已經長達一年的時間,屬於嚴重超期。劉忠誠、付饒等法官屬於違法辦案。

行政訴訟是公民的權利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法院起訴,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俗稱:「民告官。」

行政訴訟,是法律賦予老百姓的權利,公安機關的違法行為,也應被告上法院,審理裁定。根據法律規定,新華公安分局的相關責任人應該作為被告出庭應訴。該案出庭的被告人員至少為: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副局長、國保(政保)大隊隊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訴訟是憲法賦予老百姓監督執法,維護自身權益的合法途徑。在法律層面上來講,無論是修煉法輪功或是傳播法輪功真相,在中國都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該行政訴訟案表明,新華公安分局的局長和國保隊長,不願意作為被告出庭,才造成新華區法院有開庭壓力。如果真是依法辦案,還懼怕作為被告開庭嗎?不正好說明,新華分局迫害法輪功涉嫌違法犯罪嗎?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必將遭到正義的審判!善與惡抉擇時,真心希望你們能棄惡從善,善待法輪功學員,在不久的將來免遭法律與天理的清算。現在的行政訴訟,希望你們能警醒,天理昭彰,善惡有報。

呼籲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侯樹元、劉在雲、胡秀梅、蘇春風以及肅寧縣何曉燕!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信息:
滄州市新華分局:
局長王秀志16630869111
滄州市新華區政保大隊:(原國保大隊)
新任國保隊長:牛犇(奔)13930751668
指導員: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號056386,三級警督。
張亮:15326708668 李姓警察:15130717699
警察:崔強、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指導員張勇 13603176819 警號054400,二級警督。

東環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滄州市看守所:
所長:提壽德 0317-5523199
滄州市檢察院駐看守所魏姓檢察官:18103170550
滄州市第一巡視組:15603179579
看守所日常電話:0317-5523116 0317-5523102

滄州市新華區法院 審判長:張靜 電話:0317-3165670

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批捕起訴負責人耿偉0317-3166520

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
批捕起訴負責人孔令霞0317-5670655
檢察官助理李傳賀

運河區法院:
副院長馬永勝15690269708、13903176216(曾多年參與審判迫害,因迫害法輪功而升遷)
現主管法官 劉忠誠0317-2129773
承辦法官付饒(女)0317-2129709
書記員:王豔、朱某0317-2047884
刑庭:
周化長13582675999
趙穎梅1390317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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