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被細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他家人向細河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遞交了「以案釋法」的法律文書,但細河區檢察院沒有回覆,卻很快將案件移交到阜新市阜蒙縣法院。
十月十七日,李建84歲的老父親以合法辯護人的身份到阜蒙縣法院會見當事女法官李博,但李博既不給李父起訴書,也不批准閱卷,只說開庭前三天通知李建父親。
李博此舉顯然是在阻礙家人為李建辯護,違反相關法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辯護律師自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法院、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根據第一百八十七條: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檢察院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法官李博的行為明顯違反了上述法律。
阜新市阜蒙縣法院的法官李博,多年來一直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經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阜新市法輪功學員甄士傑遭非法庭審,李博同樣是主審法官,甄士傑被非法判刑四年,現仍在錦州監獄遭受關押迫害。
阜蒙縣法院:
地址:遼寧省阜新市阜蒙縣人民街49-51號,郵編123100
電話:0418-8312426、0418-8312434、13358717196、18740185539
責任法官李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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