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過程中的一點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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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四日】因同修遭迫害,被綁架至看守所,我們成立了營救小組。同修叫我也參加,一開始我受人心干擾,有點猶豫,覺的自己不懂法律,起不到甚麼作用,為此請長假是否合適?另一方面,我又有想參與的心,因為營救同修是神聖的事,同修也不斷鼓勵我。我向公司提申請,很順利的請到了假期。

一、越用心,效果越好

剛到的時候,同修們正在準備《信息公開申請書》等法律文書,協調同修對我說:別著急寫東西,先多學習法律,這很重要。關於利用法律手段反迫害,明慧網有許多相關文章,公義論壇也有豐富的系統性的材料。因為同修們都沒有相關經驗,都不懂法律,所以首先得花時間多學習。

根據不同階段,我們需要準備各種法律文書,如《閱卷、會見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羈押必要性申請書》、《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以案釋法申請書》、《法律意見書》、《鑑定申請書》、《公開庭審申請書》、《申請所有書證到庭申請書》、《控告書》等等,這些申請書在論壇都有模板,所以我們一開始以為非常簡單,更換一下個人信息就行了。有的甚至都沒有仔細看完模板內容,想當然的修改一下就完事了。協調同修有時候看了特別生氣,叫重做,再叫重做……有時候我們覺的已經用心了,時間也花了,也認真做了,總是被全盤否定,心裏就過不去了,對協調同修也有各種意見了。協調同修覺得我們用心成度不夠,糊弄事,人心起來也是一頓指責……有的同修互相之間都很強勢,很自我,矛盾大的時候連正常交流溝通都做不到了,後來導致一位同修中途退出項目。

矛盾出現多次,我們都沒有首先向內找,都在幫別人找,當然是越找越不平。因為同修們在一起配合是師父的安排,那麼每一個同修具體起甚麼作用,過程中應該提高多少,都應該是師父系統的做了鋪墊的,所以我們沒做好導致同修退出,損失肯定很大,是舊勢力才願意看到的。吃虧上當受損失了,我們才想起來真正向內找,真正修自己。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表現最突出的執著是:抱怨和不滿,裏面有妒嫉心、爭鬥心、堅持自我和不善的心等等。首先變化最大的是協調同修,說話越來越平和,指責越來越少,笑容也越來越多了。漸漸的我發現整體溝通和做事都越來越順暢了,效率也提高了,原來放下自我,整體提高,大家協調配合,才是做好項目的基礎。

我還有一個體會,我們營救同修的過程,也是師父在利用一切機會叫我們提高上來,叫我們度己救人的過程。

為了擴大講真相範圍,每一份法律文書一般都會抄送給多個部門或個人。我們每次寫法律文書之前,都要一起交流大綱內容和方向、角度,因為每一份法律文書都是講真相救人的材料,而且考慮到同一個人可能會陸續收到多份不同的法律文書,所以內容上儘量從不同角度闡明真相,不能千篇一律。初稿寫成後,大家會一起推敲、把關,比如文字語言是否平和,有沒有不正的因素,是否帶著善意,具體的措辭是否恰當、準確。協調同修經常說:越用心,效果越好。有一次某檢察官看了我們寫的《控告書》,很驚訝的問:是你寫的嗎?你甚麼專業的?

寫材料也是修心的過程。有一次寫關於「認定意見」方面的內容,提到地市級公安機關沒有資格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物出具「認定意見」或「情況說明」,因為法律對於「宣傳品」的管制,是納入「出版物」進行管理的,而非公安機關。同修表示,不能光說說就算了,哪條法律能證明公安機關沒有這個資格?要找出來。我當時覺的眾所周知的事情,沒必要多此一舉,其實是不願意去費勁找相關法律,同時受人心干擾,「也許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法律呢?不是浪費時間嗎?」同修堅持要找,鼓勵我突破人心把材料寫好,叫對方無可辯駁。我想同修說的對,於是就找了起來,師父看我心歸正了,就鼓勵我,很快就找到了《出版物鑑定管理辦法》及其相關內容。後來同修還找到了某出版局,得到回覆說,全省只有其一家機構具有對出版物的鑑定資質。

除了郵寄法律文書,我們陪同家屬也上門找各部門承辦人及相關人員。很多時候要見到他們並不容易,可能要等很長時間,也可能等了很長時間也見不到,但並非沒有意義,有個同修曾說,你往那一站,就是真相。

有一次,我們和家屬去到某單位大門口,約見和等待某承辦人。該人明明在單位,也知道我們就在門口,但就是不接電話。我們就一直在大門口站著,不斷打著電話,其他同修在附近發正念。同修提醒我們保持站姿,不要隨意走動,時刻注意大法弟子形像。原本晴空萬里的天忽然黯淡下來,狂風大雨迅速下來了,我們打著傘堅持不動,不長時間,天空似大幕拉開,雨過天晴了,過了一會,雨又忽然下起來了,最後又出太陽了。同修後來說,另外空間就是正邪大戰呢。

有些公檢法的工作人員是非常年輕的,受邪黨矇騙很深,有的連「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都不知道,把參與迫害當作是工作內容,認為自己是站在正義一邊。這些人本身不是惡人,是真正的可憐人,其明白的一面一定在焦急的等待我們救度。

除了去公檢法部門,面對辦案人員的違法行為,我們和家屬還會去信訪部門、相關單位的監察部門反映情況、投訴、控告。這個過程就是向所有遇到的有緣人講真相的過程,無論他是基層工作人員、部門領導還是機構駐派律師,或者是有緣遇見的普通民眾,都是講真相的對像。平時可能沒機會或理由講,這回正好大大方方的講。

二、幫助被迫害的同修增強正念

營救過程中,除了對公檢法相關工作人員講真相做工作,也不能忘了對被迫害的同修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比如:正念加持。比如:給被迫害的同修寫信,這一點很重要,隻言片語都能給予被迫害的同修莫大的鼓勵,增強其正念。而且這樣的信件不僅僅是寫給被迫害的同修看,看守所責任獄警是必看的,同倉的在押人員也有很大概率會看,所以信件內容既不涉及所謂案件內容,又能智慧的側面講真相是最好的,看似一封普通的信件,作用卻可以很大。

在看守所,同修可能會遇到獄警和不明真相的在押人員勸同修不要再煉法輪功,理由是「為了家人不再擔驚受怕和承受痛苦,繼續煉是只顧自己不顧家人感受的自私行為」。所以同修家屬在信件中的支持、認可、理解和鼓勵的態度尤為重要,能幫助被迫害的同修開創講真相的環境。

如果被迫害的同修的親屬申請了「親友辯護人」,則有權申請會見、閱卷和向同修遞交各種法律文書。每一份法律文書都是講真相的材料,同時也能讓被迫害的同修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增強正念,共同配合反迫害。

三、提醒同修務必與律師簽訂協議

同修被非法起訴後,我們雖然申請了親友辯護人,但考慮到承辦法官一貫的態度,我們擔心邪惡強行指派律師並干擾親友辯護人上庭,同修們商量後決定還是聘請了一名律師。起初和我們聊的非常好,律師A說自己身負使命,是第一批為大法弟子辯護的律師之一,至今已十幾年了。言語上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非常認可,說了許多讚揚的話,也表示會做純粹的無罪辯護。

我們聽了,「人心」覺的很「受用」,當時非常高興,起了歡喜心。心想:這樣一個經驗豐富的有正義感的老律師,應該駕輕就熟,會主動出具各種法律文書,積極和公檢法交流,協助講真相或控告……我們沒有和律師簽協議,而且很快支付了全額費用。有一個同修好奇的問:這麼多年了,許多當年的正義律師都被打壓甚至吊銷執照,您為甚麼能至今屹立不倒?律師A回答說自己是「溫和派」,剛則易折,不主張言辭激進強硬,主張「可持續發展」。後來我們才知道他所說的「溫和」的含義:除了閱卷和上庭,其它一概拒絕,包括開庭前的會見也說「沒必要」,更重要的是,沒有做純粹的無罪辯護,辯護詞是開庭前一天下午從微信記錄中截取幾段文字拼湊而成。

律師A說,目前的主業是給法輪功做辯護。我們很難想像,下一個聘請該律師的同修,如果也和我們一樣沒有簽協議會怎麼樣。

在這裏提醒同修,明慧網交流文章《對刑事案件委託辯護人的建議》中,對怎樣聘請律師、律師在各階段能做甚麼,應該做甚麼有詳細介紹,請同修一定認真參考,嚴肅對待。

提醒同修注重學習法律知識

隨著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被打壓和吊銷執照,漸漸退出歷史舞台,隨著公義論壇的建立,已為大法弟子搭建好了運用法律反迫害的平台。個人認為,大法弟子輔助律師甚至依賴律師進行反迫害的歷史應該已經過去了,以大法弟子為主導幫助同修家屬共同反迫害,甚至大法弟子以「親友辯護人」的身份和律師一起出現在法庭上運用法律手段反迫害是這個歷史時期所需要的。所以學習法律知識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可能很多同修一聽說學法律馬上就有畏難的心理了,其實我們學習法律是有優勢的。因為有明慧網和公義論壇,我們等於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真正願意花時間認真學,學習效率會很高。看的多了,會發現和迫害法輪功案件相關的法律知識並沒有很多。而且學習法律知識也不只是用在營救同修上,還可以作為面向社會大眾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有力工具。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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